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对申报第六批国家级生态示范创建对象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9-17
来源: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为充分发挥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的典型引领作用,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开展第六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遴选工作的通知》(环办生态函〔2022〕337号)要求,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符合创建条件的地区开展了申报工作。 按照要求,省生态环境厅对申报地区开展了省级预审,为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并监督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工作,现将向生态环境部申报参与全国生态示范创建评选的对象公示如下:
一、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评选申报对象(1个)
遵义市余庆县。
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申报对象(5个)
遵义市播州区花茂村、六盘水市盘州市普古彝族苗族乡、黔西南州兴仁市鲤鱼村、贵阳市花溪区、遵义市湄潭县。
三、公示时间
2022年9月14日至2022年9月20日。
四、联系方式
公示期间设立以下联系方式及监督电话、信箱。
(一)联系地址。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59号省生态环境厅自然生态保护处。
(二)联系方式。陈刚:18275161777,刘鸿:17785159965
电子邮箱:821637948@qq.com
公示期间,对以上申报创建对象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在公示期内(以邮戳或电子邮件发送时间,或信件签收时间为准)实名落款反馈我厅,所提意见须实事求是、真实客观,并提供真实有效的、具有一定法律效率的证明材料。(疫情防控期间不接受社会来访)。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9月14日
原文链接:https://sthj.guizhou.gov.cn/zwgk/zfxxgk1/fdzdgknr/tzgg/gggs_5619746/202209/t20220914_76454562.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中共河南省生态环境厅...[2024-09-23]
- 一图读懂 | 《新污...[2024-09-23]
- 中共河南省生态环境厅...[2024-09-23]
- 关于《重庆市噪声污染...[2024-09-23]
- 政策解读丨《山东省推...[2024-09-23]
-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09-23]
- 关于以高水平保护促进...[2024-09-23]
- 关于进一步深化环境影...[2024-09-23]
- 关于同意甘肃东方瑞龙...[2024-09-23]
- 中共河南省生态环境厅...[2024-09-23]
- 一图读懂 | 《新污...[2024-09-23]
- 中共河南省生态环境厅...[2024-09-23]
- 关于《重庆市噪声污染...[2024-09-23]
- 政策解读丨《山东省推...[2024-09-23]
-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09-23]
- 关于以高水平保护促进...[2024-09-23]
- 关于进一步深化环境影...[2024-09-23]
- 关于同意甘肃东方瑞龙...[2024-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