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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关于2022年9月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9-10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2日-2022年9月8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4165406(兼传真)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邮编830063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金龙2区块密闭改造项目

  金龙2区块行政隶属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塔城地区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塔城地区沙湾市交界地带,西北距克拉玛依市中心城区约30km~47km,西距S221约14km~20km

  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开发公司

  中勘冶金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为改扩建。将部署13口采油井(6口新建,7口改造),新建一条长度48km的转液管线,新建增压泵站1座,阀池4个,伴行四级道路28km,配套建设通信系统、仪表自动化等公辅工程。环保工程包括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环境风险防范和生态环境等处理 及保护工程。

  1.生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拟建项目生态影响主要体现工程占地等。主要生态保护措施包括:合理规划临时和永久占地,严控临时占地面积;施工结束后对井场和站场进行地面硬化处理;管线铺设时禁止乱轧乱碾,避免破坏自然植被,对管沟开挖的表土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压实;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对占地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偿;施工过程中严格规定车辆和工作人员的活动范围,避免对动植物及其自然生长地的破坏。

  2.水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拟建项目水环境影响在施工期主要包括施工废水、管道试压废水,运营期主要为井下作业废水、废洗井液、酸化返排液和压裂返排液,事故状态下对地下水的污染主要为管道泄漏、井漏、油水窜层等。主要水环境保护措施为管道试压废水试压结束后用于洒水抑尘;井下作业均带罐作业,集中收集井下作业废水、废洗井液、酸化返排液和压裂返排液后由罐车拉至红山嘴联合站处理,不外排;采用高质量单井管线和罐车,防止油水泄漏;采用高质量油气输送管线并采取系列措施,防止油品泄漏。

  3.大气主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拟建项目大气环境影响施工期主要为施工扬尘和车辆尾气,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油气集输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挥发烃类物质。主要大气环境保护措施为施工期合理规划运输路线,缩短施工时间,施工区域定期洒水、设置围挡、加盖防尘布等;运营期油气集输过程采用密闭工艺,定期巡检,采用质量可靠设备等;定期检修,做好监测和应急措施等。

  4.声环境主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拟建项目声环境影响施工期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运营期主要为井场和增压泵站设备运转、井下作业和巡检车辆等噪声。主要声环境保护措施为施工期使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运输车辆尽量避开居住区等。运营期选用低噪设备、基础减震等降噪措施等。

  5.固体废物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拟建项目固体废物影响施工期主要为单井拉油点拆除的设备,运营期主要为清管废渣,废防渗材料,废机油等。主要固体废物管理措施为施工期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送至克拉玛依市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管沟施工的挖土全部回填。运营期固废集中收集后交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回收处置。

  6.土壤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拟建项目土壤环境影响施工期主要为管线穿越时影响土壤结构造成土壤稳定性下降,降低农作物种植面积;运营期主要为转液线影响农田土壤肥力,降低农作物产量;非正常工况下采出液垂直下渗导致土壤污染。主要土壤环境保护措施为严格按照规范设计、建设防渗措施,并按照相关要求开展跟踪监测,发现异常及时排查处理,加强管理等。

  7.环境风险影响及拟采取的措施

  拟建项目环境风险包括危险物质原油、伴生气引起的井喷、井漏事故,管道油气泄漏及可能引起的火灾、爆炸事故;化境风险敏感目标为玛纳斯河和玛依格勒森林公园及农田。主要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为管理施工和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有关作业规定,采用多种措施防止井喷、泄漏等问题发生;设置明显标志,配备全套消防设施器材;技术管线施工、验收要严格规范设计、施工和验收,严控输送油气的性质;定期检查,定期更换集输管线,严禁在管线两侧各5m内修筑工程;穿越玛纳斯河采用顶管无害化穿越;加强环境管理,严禁在河道清洗设备或倾倒废弃物;定期进行穿越段测漏探伤;严禁在管道穿越农田处动土开挖,禁止丢弃废弃物在农田;定期演练应急预案等。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式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2

  两河片区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两河片区新建隧道以西,登龙岭南侧,西山公路以北

  新疆建投水业有限公司

  吐鲁番天熙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本污水处理厂分三期建设,本次仅对一期工程进行评价,一期污水处理规模为5000m3/d。总投资18995万元,环保投资925万元。本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为两河片区产业园企业生产废水、片区生活污水;污水处理工艺采用预处理(粗格栅+细格栅+旋流沉砂+水解酸化)+生化处理(A/A/O反应池)+深度处理(沉淀+反硝化过滤+消毒)工艺。处理后设计出水水质CODcr、BOD5、NH3-N、TP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水标准,TN≤10mg/L,其余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同时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主要用于道路清扫、绿化用水,冬季尾水排至王家沟拟建蓄水池储存,待第二年春季用于绿化灌溉。此外,配套新建7.5km回用水管道。

  施工期环境影响

  (1)大气环境影响

  施工废气:施工期土石方和建筑材料运输所产生的扬尘、各类运输及动力设备运行产生燃料燃烧废气。这些污染物量很小,且项目周边200m范围内为荒地,无居民点,在采取环评所提措施后,施工对大气环境影响很小。

  (2)水环境影响

  施工期不设施工生活营地,施工人员食宿租用市区居民用房,生活污水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施工单位设置临时沉淀池,将生产废水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部分施工废水通过自然蒸发消耗。同时施工过程中要做到严格管理,节约用水,杜绝泄漏,保证施工废水不外排,对周围水环境影响很小。

  (3)噪声影响

  从项目现状场地周围环境来看,周边200m范围内为空地,现状无声环境敏感点,因此,施工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很小。

  (4)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

  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建筑垃圾、弃土(渣)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项目所产生的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在采取环评所提措施后,对环境基本无影响。

  (5)生态影响

  项目区植被稀疏,野生动物较少,栖息生境差,隐蔽性也较差,野生动物的种类稀少,昆虫居多,其次是鼠类,麻雀,主要为啮齿类和爬行类。在施工期内有一定的干扰,但影响不大。

  评价区域内无野生的珍稀濒危动植物种类,无风景名胜、文物古迹保护单位。附近无生态环境保护敏感目标,同时本项目的生态环境影响范围较小。

  运营期环境影响

  (1)废气

  运营期恶臭气体采用生物除臭工艺,设置2套除臭设施,1#除臭系统对预处理车间粗格栅、细格栅、旋流沉砂池、进水泵房、提升泵房和调节池恶臭气体进行收集和处理;2#除臭系统对水解酸化池,二级A2O池、污泥浓缩池及污泥脱水机房产生的恶臭气体进行收集和处理,处理后有组织废气排放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要求,未收集到的恶臭气体呈无组织排放,本环评要求加强恶臭气体收集效率,确保除臭设施正常运行,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无组织排放无超标点,不设大气环境防护区域,即项目的无组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不明显。

  本环评设定卫生防护距离为100m,各敏感点距离污染源较远,在正常情况下居民健康不会受到有组织及无组织废气污染物的影响。

  (2)废水

  本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能力为5000m3/d,设计出水水质CODcr、BOD5、NH3-N、TP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水标准,TN≤10mg/L,其余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同时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用于片区道路清扫、绿化用水。冬季由于道路洒扫、绿化用水停用,则冬季尾水可考虑排至拟建王家沟蓄水池储存,待第二年春季用于绿化灌溉。

  (3)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固废产生情况:污泥620.5t/a(污泥干泥),栅渣46.81t/a,沉砂8.21t/a。运营期污泥、栅渣、沉砂需进行危险特性鉴别,经鉴别为一般固废时,拉运至米东固废综合处理厂处置,若为危险废物需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2.74t/a,药剂废包装材料1t/a拉运至米东固废综合处理厂处置,实验室废液、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由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

  (4)噪声

  厂区周围比较空旷,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各类水泵、空压机、风机、搅拌机等设施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声级小于90dB(A)。主要治理措施为:各种电机、鼓风机等设备高速旋转,噪声较大,通过采用购买低噪声设备,将高噪声设备置于室内、露天构筑物内高噪声设备置于半地下、水下等措施,同时在室内装修时,采用隔声门窗。厂区四周建设隔离绿化带,种植高大乔木,以降低噪声并美化环境。经上述设施治理后噪声污染可降至并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在自治区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官方网站三次网络公示、两次刊登乌鲁木齐报纸公示,当地公告栏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3

  国投新疆罗布泊钾盐有限责任公司罗布泊盐湖老卤提锂(5000吨/年)综合利用工程

  若羌县罗布泊工业园区,罗布泊盐湖罗中区

  国投新疆罗布泊钾盐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天恒环保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若羌县罗布泊工业园区,罗布泊盐湖罗中区,中心地理位置坐标:E90°51′38.43″,N40°28′56.24″。本项目以国投罗钾公司钾肥加工厂的析钾老卤为原料,通过吸附、解析、除杂、浓缩、沉锂、干燥等工序,提取老卤中的元素锂,年产4500吨电池级碳酸锂(Li2CO3含量≥99.5%)、500吨工业级碳酸锂(Li2CO3含量≥98.5%)。

  工程内容主要包括:1.主体工程:为碳酸锂装置区,包括吸附塔区、膜处理车间、膜处理MVR厂房、沉锂车间主厂房和沉锂母液MVR厂房。

  2.辅助工程:盐田区新建老卤泵站、导卤泵站、输卤管线,老卤池、缓冲池利用现有,依托现有尾卤盐田。装置区新建原水处理系统、应急事故池、空压站、变电所、生产消防泵房、循环水池、换热站、综合办公楼等。

  3.储运工程:新建纯碱仓库、产品库房、1个碱液室外储罐(706m3)、2个膜处理MVR室外储罐(98m3)、1个盐酸储罐(78m3)、1个烧碱储罐(40m3)。

  4.环保工程:包括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治理工程。

  5.依托工程:钾肥生产后的析钾老卤、给水系统、生活污水处理站、动力厂蒸汽、供电系统、成品盐田、尾卤盐田、危废暂存间、生活垃圾处置。

  本项目总投资85601.1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34万元,占总投资比例1.56%。

  一、大气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和燃油机械废气。采取施工现场设置围栏,洒水抑尘,物料运输、堆放加盖篷布,加强施工机械和施工车辆的保养、检修等措施后,可减缓施工废气对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有组织废气主要为:(1)有组织废气:①配碱粉尘、电池级碳酸锂包装粉尘、工业级碳酸锂包装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各自配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各自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气筒编号分别为DA001、DA007、DA008)。②盐酸雾经酸雾处理系统(文丘里+二级碱喷淋)处理后通过1根28m高排气筒排放(排气筒编号DA002)。③电池级碳酸锂干燥粉尘、工业级碳酸锂干燥粉尘、煅烧粉尘、破碎粉尘经各自配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各自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气筒编号分别为DA003、DA004、DA005、DA006)。有组织颗粒物、盐酸雾排放浓度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颗粒物、氯化氢排放限值要求。(2)无组织废气:针对无组织粉尘排放,按照《集气罩分类及技术要求》(GB/T16758-2008)要求,规范化设计、建设配碱工序、包装工序的废气收集系统集气罩,通过优化风送系统设计,确保其处于负压状态,进而减少投料口粉尘的无组织排放。配碱、包装设备均设置于密闭厂房内,部分无组织粉尘可沉降于厂房内,通过加强生产管理,及时清扫地面沉降粉尘,可进一步减小无组织粉尘的排放。厂界颗粒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二、水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主要来自车辆清洗、水泥混凝土工程养护,收集沉淀后用于施工现场和道路降尘洒水。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工程的污水处理站。

  运营期废水:(1)本项目生产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原水处理系统浓水、膜处理超滤反冲洗水、膜处理膜纳滤浓水回用于硫酸钾厂磨矿工段。吸附尾卤、树脂再生废水通过输卤渠输送至尾卤盐田,后用于兑卤和循环提锂。膜处理反渗透淡水、MVR蒸发冷凝水为纯水,回淡水罐,作为本项目吸附用水回收利用。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已建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2)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地下水污染防治总体原则,加强易发生泄漏风险的储罐、管线等设计、建设,酸、碱罐区设置围堰。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落实分区防渗措施,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方位进行控制。

  三、声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主要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做好施工机械的维护和保养等措施,减小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空压机、离心机、干燥机、气碎机以及泵类等设备产生的噪声,源强为75至90分贝。拟采取的噪声措施主要为: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安装消声器。再经距离衰减后,厂界处昼、夜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渣土、废钢筋、各种废钢配件)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施工期建筑垃圾优先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送建筑垃圾填埋场妥善处置;渣土全部用于厂区内土地平整和道路修筑;生活垃圾处理依托厂区已有收运系统,拉运至厂区南侧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机油、化验室废液,依托现有工程危废暂存间,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危险废物暂存、转移、运输必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修改单)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要求。废膜、废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利用。废包装袋、除磁废金属外售废品回收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工序。氯化钠湿固体、损耗吸附剂运送至尾盐池堆存。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处置适当,符合环保要求,其固废防治措施是可行,采取以上固废处理措施后,项目固废均可得到妥善处置。

  五、土壤环境

  本项目位于园区,周边无土壤环境敏感目标分布。项目对土壤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沉锂母液酸化、盐酸罐区大小呼吸排放的盐酸雾通过降水、扩散和重力作用降落至地面,渗透进入土壤,进而污染土壤环境;盐酸储罐、烧碱储罐的罐体发生破裂,防渗层腐蚀破裂,盐酸、烧碱泄漏渗入土壤,进而污染土壤环境。在严格做好源头控制、“分区防渗”、采取必要的巡检、检修、管理条件下,工程建设对土壤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六、环境风险

  本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为盐酸,厂内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的比值为10.01。本项目的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简单分析。项目产生的环境风险主要是盐酸储罐、盐酸输送管线泄露,而对项目区大气及地下水的污染。本项目储罐区为重点防渗区,采取严格防渗、防腐和防爆措施,罐区周围设置具有强防渗性的围堰,消防水送应急事故池。经分析,事故情况下,盐酸泄漏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采取了总图布置安全防范措施、工艺技术和设计安全防范措施、危险化学品包装、储运安全对策措施、生产过程风险防范措施和事故废水风险防范措施,在尾卤缓冲池南侧设置一个2000m3的应急事故池。国投罗钾公司已建立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巴州生态环境局备案(编号652800-2021-28-L),后续适时进行修编,将本项目纳入国投罗钾公司应急预案范围。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可以接受。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该项目利用网络、报纸分别完成了项目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和报批前的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4

  G219线岳普湖-英吉沙公路建设项目

  本工程位于岳普湖县、疏勒县和英吉沙县境内,途经岳普湖县、疏勒县、英吉沙县等乡镇村落,起点位于岳普湖县西侧,G219岳普湖县过境段改线工程与S310交叉口处,终点接至英吉沙县规划区东侧,于东风农场东侧X477与G219线交叉路口北2km处。

  喀什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乌鲁木齐中科帝俊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实际建设里程67.338公里,K0+000.0~K4+285.00为老路改扩建,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对向四车道,设计速度60km/h;K4+285.00~K67+338.32为新建,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对向两车道,设计速度80km/h;路面为沥青路面,设大桥398米/3座、中桥104.6米/4座、小桥13.04米/1座,涵洞263道、分离式立交2处、平面交叉7处、收费站1处、停车区1处。

  本工程永久占地面积183.7022公顷,农用地91.4039公顷(包括园地1.4598公顷、草地4.1832公顷、林地7.6234公顷、耕地73.0203公顷和其他农用地91.4039公顷),建设用地3.3025公顷,未利用地88.9958公顷;工程临时占地面积约72.25公顷,占地类型为荒漠草地和沙地。

  本工程实际施工过程挖方50.17万立方米,填方180.63万立方米,借方176.73万立方米,废方46.27万立方米,本工程全线共设置取土场3处,弃土场3处,占地面积17.36公顷。工程新修便道48.82公顷。施工生产区3处,占地面积共计6.07公顷。施工期2022年9月-2024年12月。

  本工程总投资12.9亿元,其中环保投资3833.2万元,占总投资的2.97%。

  (一)大气环境

  本工程施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来自施工机械作业、运输车辆运行所产生的扬尘和尾气等。《报告书》回顾,工程施工时对施工场地进行了硬化,并定时进行洒水降尘。土方施工时,进行了集中堆放,并采取了遮盖措施。水泥和其它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采取了密闭运输和存放,定时对运输车辆进行清洗,避免了运输车辆将泥沙、扬尘带出施工场地。

  运营期收费站采用电采暖,无燃煤锅炉;职工食堂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可达标排放。

  (二)水环境

  《报告书》提出,本项目不新建施工营地,人员住宿租用沿线的民房,生活废水依托当地的污水管网;生产废水经过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罐体冲洗等,不外排。工程运营期收费站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35立方米/天,收费站远离城镇规划区,周围无敏感水体,生活污水经过玻璃钢化粪池处理,出水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后,定期由吸污车拉运至岳普湖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主要为:沿线收费站设有玻璃钢化粪池,经过处理后,定期由吸污车拉运至岳普湖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生态环境

  《报告书》提出,本工程永久占地183.7022公顷,主要占用林地、耕地和草地,造成评价范围内植被生物量损失约1621.62吨,工程已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了占地手续。

  《报告书》提出,路线在K17+300~K18+350、K19+290~K21+580、K37+620~K46+900、K51+800~K52+690、K55+460~K58+100、K59+560~K64+800多次穿越喀什葛尔-叶尔羌河流域防风固沙生态保护红线区,K40+388~K45+963穿越英吉沙县布谷拉木沙漠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要求在以上路段两侧设置草方格固沙,有效减缓水土流失和土壤沙化。

  《报告书》提出的保护措施主要为:

  施工前剥离的表层耕作土,施工后期一部分用于取土场等临时占地恢复,一部分回填至互通和收费站等绿化区域。取土场播撒草籽恢复植被;取土场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对场地进行平整,对边坡采取削坡处理,取土坑回填了无法利用的弃土,对场地进行播撒草籽的植被恢复措施,临时占地恢复应通过当地自然资源部门的验收。

  (四)声环境

  《报告书》提出,本项目已建成,施工期间经过村庄路段,采用围挡施工,夜间24:00~8:00不进行施工作业。对施工期施工车辆运输进行了管理,减少车辆鸣笛,对运输车辆进行限速,采用车况较好的施工车辆等措施减小了车辆运输噪声,尽量避免了夜间运输。采取以上措施后,本工程施工期间未发生噪声投诉事件。

  工程沿线的3处声环境敏感目标均采取了声屏障措施,预测结果显示3处村庄中期和远期声环境均可以达标。

  《报告书》提出的声环境保护措施主要为:本工程沿线共建设声屏障2704米,声屏障可降低噪声6~10dB,可满足噪声标准。

  (五)固体废物

  《报告书》提出,本工程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来自施工营地生活垃圾等。本工程租用民房作为项目施工营地,未设置自建营地。施工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送至当地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方,集中收集,并运至取土坑回填。本工程施工场地未设维修场所,施工用油定时定量运送至施工场地,没有在场内储存柴油等油料,施工场地内无危险废物产生。

  《报告书》提出,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来自收费站产生的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产生量约5.475吨/年,在收费站设置垃圾桶,采取对生活垃圾的分类化管理,由运营单位委托岳普湖县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六)环境风险

  《报告书》提出,本工程环境风险事故主要来源于运输危险品的车辆在涉水路段发生事故时危险品直接泻入水体或者车辆直接掉入水体。

  《报告书》提出的主要风险防范措施为:对工程跨越的盖孜河、库山河、卡拉巴什水库、等河流的桥梁,设置防撞护栏,防撞护栏采用最高防撞等级,防撞护栏高度大于1米;3座桥梁均安装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在桥梁两端各设置防渗事故池1座,每座事故池容积30立方米,严禁桥面径流直排,发生强降水和发生事故后须及时清空应急池。

  停车内设置危险品运输车辆专用停放区域,收费站内存放必要的环境风险应急物资。

  建设单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 4 号)的要求,于 2022年2月8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2022年4月9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公示期间于5月9日、10日在新疆法制报刊登公示信息,于5月12日在喀什地区交通局张贴公示。2022年6月6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开展拟报批公示,公示了报告全文及公众参与说明,公示期间均没有收到反馈。

  5

  塔河油田西部奥陶系油藏2022年第二期侧钻项目

  项目位于新疆阿克苏地区库车市、沙雅县境内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

  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塔河油田西部奥陶系油藏2022年第二期侧钻项目位于新疆阿克苏地区库车市、沙雅县境内。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改扩建,建设内容主要为:①拟对塔河油田4口老井进行侧钻(TP24CH3井、TP172CH井、TP183CH井、TP257CH井);②新建TP24CH3井至TP-10计转站集输管线1条;③配套建设土建、通信、电气、自控等。本项目实施后,年产油2.4万t/a。本项目依托采油二厂现有人员,不新增劳动定员。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占总投资的5.0%。

  拟采取的生态保护措施主要为: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分层开挖,分层回填;填埋所需土方利用管沟挖方,做到土方平衡,减少弃土;临时堆土防尘网苫盖;设置限行彩条旗;洒水降尘;营运期:管线上方设置标志,定时巡查管线。

  拟采取的环境空气保护措施主要为:施工期:废气包括施工扬尘、测试放喷废气、焊接烟尘、车辆尾气等;施工扬尘采取进出车辆采取减速慢行、物料苫盖的措施;测试放喷阶段采取疏散周边作业人员,控制放喷时间的措施;营运期:加热炉使用净化后的天然气作为燃料,采出液密闭输送。

  拟采取的水环境保护措施主要为:施工期:施工期废水包括钻井废水、管线试压废水及生活污水。钻井废水连同钻井泥浆、钻井岩屑进入不落地系统进行固液分离,分离后的液体回用于钻井液配备,不对外排放,工程结束后送塔河油田绿色环保站处置;管线试压废水属于清净废水,试压完成后就地泼洒抑尘;生活污水经井场撬装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于生活区、井场及通井路降尘;营运期:营运期废水包括采出水和井下作业废水,采出水随采出液一起进入三号联合站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井下作业废水送塔河油田绿色环保站处理。

  拟采取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主要为:施工期:选用低噪施工设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营运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

  拟采取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主要为:施工期:施工期固废主要为土方、岩屑、废机油、废防渗材料、废烧碱包装袋、生活垃圾和施工废料。施工土方全部用于管沟和井场回填;钻井期钻井岩屑随泥浆一同进入泥浆不落地系统,侧钻井均采用水基磺化泥浆,在井口采用“振动筛+除砂器+处理器+离心分离机”工艺分离出岩屑和泥浆,分离后的液体回用于钻井液配备,磺化岩屑在井场使用无害化处理装置进行就地无害化处理,经检测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中染物限值要求后,综合利用;废机油桶装收集后和废烧碱包装袋暂存在井场危废暂存间内,完井后将由井队联系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在垃圾收集箱暂存,将定期由库车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拉运至库车景胜新能源环保有限公司阿克苏地区静脉产业园(东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置;施工废料首先考虑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部分委托周边有资质工业固废填埋场合规处置;营运期: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落地油、废防渗材料,属于危险废物,由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接收处置。

  公众参与期间未收到与项目环评有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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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塔河油田西部奥陶系油藏2022年第二期产能建设方案

  项目位于新疆阿克苏地区库车市境内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

  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塔河油田西部奥陶系油藏2022年第二期产能建设方案位于新疆阿克苏地区库车市境内。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改扩建,建设内容主要为:①钻井工程:老井侧钻1口;②地面工程:新建采油井场3座,扩建12-4计转站并对现有2座井场进行改造;③管线工程:新建集输管线8768m,新建掺稀管线10536m,新建燃料气管线8768m;④配套建设土建、通信、电气、自控等。项目建成后年产油3.33万t/a、年产气量161万m3/a。本项目依托采油二厂现有人员,不新增劳动定员。项目总投资229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占总投资的4.36%。

  拟采取的生态保护措施主要为: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分层开挖,分层回填;填埋所需土方利用管沟挖方,做到土方平衡,减少弃土;临时堆土防尘网苫盖;设置限行彩条旗;洒水降尘。营运期:管线上方设置标志,定时巡查井场、管线。

  拟采取的环境空气保护措施主要为:施工期:废气包括施工扬尘、测试放喷废气、焊接烟尘、车辆尾气等;施工扬尘采取进出车辆采取减速慢行、物料苫盖的措施;测试放喷阶段采取疏散周边作业人员,控制放喷时间的措施;营运期:加热炉使用净化后的天然气作为燃料,采出液密闭输送。

  拟采取的水环境保护措施主要为:施工期:施工期废水包括钻井废水、管线试压废水及生活污水。钻井废水连同钻井泥浆、钻井岩屑进入不落地系统进行固液分离,分离后的液体回用于钻井液配备,不对外排放;管线试压废水属于清净废水,试压完成后就地泼洒抑尘;生活污水经井场撬装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于生活区、井场及通井路降尘;营运期:营运期废水包括采出水和井下作业废水,采出水随采出液一起进入二号联合站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井下作业废水送塔河油田绿色环保站处理。

  拟采取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主要为:施工期:选用低噪施工设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营运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

  拟采取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主要为:施工期:施工期固废主要为土方、岩屑、废机油、废烧碱包装袋、废防渗材料和生活垃圾。施工土方全部用于管沟和井场回填;岩屑随泥浆一同进入不落地系统,分离后的液相回用于钻井液配制,分离后的固相经检测合格后,综合利用;废机油桶装收集后和废烧碱包装袋暂存在井场危废暂存间内,完井后将由井队联系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废防渗材料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置;生活垃圾在垃圾收集箱暂存,定期由库车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拉运处置;营运期: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落地油、废防渗材料,属于危险废物,由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接收处置。

  公众参与期间未收到与项目环评有关的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原文链接:http://sthjt.xinjiang.gov.cn/xjepd/hjyxpjnsp/202209/40941029ab404109b881658a1cf12d3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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