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第10号)
发布时间:2022-09-10
来源: 青海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为有力有序保障交通道路安全畅通,有效防止疫情通过道路交通输入、传播和扩散,现就做好西藏进青车辆相关工作通告如下:
一、所有西藏进青车辆(含省外过境车辆、本省返青车辆和游客自驾车辆)和人员一律实行闭环管理、封闭运行,实行固定入口进青、固定线路通行、固定服务区休整、固定出口落地、固定目的地到达管理。 二、所有西藏进青人员需持有24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积极配合入青地疫情防控综合服务站(点)做好“两码一检”核验和“落地检”工作,主动向疫情防控人员提供姓名、手机号、目的地等相关信息,如实告知个人接触史、旅居史。 三、所有西藏进青过境车辆执行闭环管理,“点对点”到达目的地。在指定路线行驶,到指定加油站、服务区加油、餐饮、休息、如厕,不得变更原定计划路线驶入省内城镇,不得停靠专用服务区以外的其他服务区,不得行驶途中随意上下乘客。 四、具体路线及专用服务区设置 1.格尔木至甘肃(敦煌)方向:以格尔木市为起点,经G3011柳格高速进入甘肃境内。专用服务区为:鱼卡服务区。 2.格尔木至四川方向:以格尔木市为起点,经G6京藏高速至香日德,后经G0615德玛高速进入四川境内。专用服务区为:诺木洪服务区、沟里服务区、东倾沟停车区。 3.格尔木至甘肃(兰州)方向:以格尔木市为起点,经G6京藏高速进入甘肃境内。专用服务区为:诺木洪服务区、都兰服务区、茶卡服务区、莫多吉停车区。青海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2022年8月19日
原文链接:https://sthjt.qinghai.gov.cn/xwzx/szyw/202209/t20220903_1195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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