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环通〔2022〕138号关于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省级执法人才库的通知
各州、市生态环境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生态环境执法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执法骨干专家人才的示范带动作用,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环执法〔2021〕54号)《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的通知》(环办执法〔2022〕15号)要求,省生态环境厅决定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省级执法人才库(以下简称省级执法人才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
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生态环境执法业务骨干,熟悉生态环境执法的专家人员。
二、建设规模
省级执法人才库人员分为执法实务类和专业支持类,总员额暂定80名左右,其中,执法实务类人员50名左右,专业支持类人员30名左右。
三、入库条件
(一)具有扎实的政治理论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坚持原则,敢于担当,作风正派,清正廉洁,熟悉生态环境执法领域理论、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生态环境专业知识。
(三)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50周岁,热心生态环境执法及相关工作,熟练操作计算机。
(四)执法实务类人员,需具有生态环境一线执法或法制审核监督等5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较强的执法实践经验和行政执法能力,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熟悉1个或几个细分领域的生态环境执法。
(五)专业支持类人员,原则上需具有生态环境工程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熟悉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擅长生态环境执法理论与政策、环境工程与工艺、环境影响评价与评估、环境监测与分析,排污许可管理、危险废物监管、污染源自动监控、生态环境损害评估鉴定等1个或几个细分领域工作。
四、报名方法和时间
(一)报名时间
2022年8月30日—2022年9月15日。
(二)报名方法
报名以各州(市)生态环境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推荐为主,每州(市)生态环境部门推荐执法实务类人员2—5名,推荐专业支持类人员1—3名。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推荐名额不限。
(三)资格审查
省厅负责组织对被推荐人员的各项情况进行严格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择优入库。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生态环境部执法大练兵活动获评为表现突出个人、2021年省厅联合执法检查获评执法能手、2022年省厅重点行业执法比武竞赛获奖人员。
(四)名单公示
拟纳入省级执法人才库人员名单将在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网站、厅“两微”上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实际满足入库条件的,纳入省级执法人才库。
五、主要职责
入选省级执法人才库人员承担下列职责:
(一)受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邀请或委托,参与生态环境执法业务培训教学、疑难问题及工作决策咨询。
(二)受省厅抽调或指派,负责或参与生态环境执法稽查工作,对其负责或参与的稽查事项过程的规范性以及结论的真实性、准确性、客观性负责。
(三)受省厅抽调或指派,负责或参与生态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对其负责或参与查处的生态环境违法案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四)受省厅抽调或指派,负责或参与重大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或其他重要工作。
(五)协助省厅推动所在单位持续优化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加强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机构规范化、装备现代化、队伍专业化、管理制度化、执法信息化建设水平。
(六)加强自身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理论、法律法规、专业技术知识学习掌握,持续提升自身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能力水平,准时参加省厅执法业务培训。
六、其他事项
(一)高度重视,积极推荐。入库人员是全省执法业务培训的储备师资,是全省执法干部队伍中的骨干精英,是查办生态环境违法案件的中坚力量,对于完善执法业务培训体系,提升执法人员能力水平,严肃查处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支撑保障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具有重要意义。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必须要高度重视,积极支持,认真推荐人选参加省级执法人才库建设。
(二)典型引领,示范带动。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充分发挥省级执法人才库“智囊团”作用,积极邀请入库人员参与执法培训教学、疑难问题及工作决策咨询,积极支持入库人员参与全省生态环境执法重要工作,用心培养、大胆重用本地区本单位入库人员,优先推荐参加执法大练兵活动表现突出个人及各类评先评优,充分发挥典型引领示范带动作用。
(三)动态管理,加强培养。省厅将持续加强省级执法人才库建设,不断优化入库人员管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和补充,优先推荐入库人员参加生态环境部“百千万”执法人才培训,适时组织交流座谈,着力于打造政治坚定、素质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主力军中的排头兵。
各州(市)生态环境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请于2022年9月15日前将推荐名单(附件1)、个人推荐表(附件2)可编辑电子版和盖章扫描版发送到联系人邮箱。
附件:1.推荐名单
2.个人推荐表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8月29日
(联系方式: 0871-64146582
13888059736
351928006@qq.com)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推荐名单
推荐单位(加盖公章): 联系人及电话: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身份 证号 | 学历及学位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工作 单位 | 职务或职级 | 推荐 类别 | 擅长 领域 | 联系 电话 | 备注 |
1 | ||||||||||||
2 | ||||||||||||
3 | ||||||||||||
备注:1.学历及学位一般填写最高学历及学位,专业指在校期间主修的专业;
2.推荐类别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填写:执法实务类或专业支持类,也可两者都填;
3.擅长领域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填写1个或多个;
4.鼓励推荐擅长多个领域人员,鼓励推荐擅长不同领域人员。
附件2
个人推荐表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日期 (年龄) |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学 历 | 职务或职级 | |||
民 族 | 现从事专业 | 所在地区 | 市 县 | ||
工作单位 | |||||
通讯地址及邮编 | 联系方式 | ||||
推荐类别 | □执法实践类 □专业支持类 | ||||
个人简介 | (主要是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生态环境执法、办案经历,协助支持生态环境执法经历等) (如有需要,请附页) | ||||
推荐单位意见 |
(推荐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推荐类别 | 擅长领域细化分类 | |
□执法实务类 | □行政法律法规 □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 □非现场执法监管 □生态环境执法现场检查 □移动源执法检查 □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调查取证 □生态环境执法文书制作 □重点行业的环境执法(□造纸行业 □水泥行业 □火电行业 □钢铁行业 □纺织印染行业 □炼焦化学工业 □有色金属工业 □平板玻璃行业 □石化行业 □制革行业 □化肥行业 □原料药制造行业 □农药制造行业 □其他) □其他(请明确具体方向): | |
□专业支持类 | □生态环境执法理论与政策 □环境工程与工艺 □环境影响评价与评估 □环境监测与分析 □排污许可管理 □危险废物监管 □污染源自动监控 □生态环境损害评估鉴定 □其他(请明确具体方向) | |
□其他(请明确具体方向) |
|
各州、市生态环境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生态环境执法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执法骨干专家人才的示范带动作用,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环执法〔2021〕54号)《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的通知》(环办执法〔2022〕15号)要求,省生态环境厅决定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省级执法人才库(以下简称省级执法人才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
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生态环境执法业务骨干,熟悉生态环境执法的专家人员。
二、建设规模
省级执法人才库人员分为执法实务类和专业支持类,总员额暂定80名左右,其中,执法实务类人员50名左右,专业支持类人员30名左右。
三、入库条件
(一)具有扎实的政治理论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坚持原则,敢于担当,作风正派,清正廉洁,熟悉生态环境执法领域理论、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生态环境专业知识。
(三)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50周岁,热心生态环境执法及相关工作,熟练操作计算机。
(四)执法实务类人员,需具有生态环境一线执法或法制审核监督等5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较强的执法实践经验和行政执法能力,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熟悉1个或几个细分领域的生态环境执法。
(五)专业支持类人员,原则上需具有生态环境工程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熟悉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擅长生态环境执法理论与政策、环境工程与工艺、环境影响评价与评估、环境监测与分析,排污许可管理、危险废物监管、污染源自动监控、生态环境损害评估鉴定等1个或几个细分领域工作。
四、报名方法和时间
(一)报名时间
2022年8月30日—2022年9月15日。
(二)报名方法
报名以各州(市)生态环境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推荐为主,每州(市)生态环境部门推荐执法实务类人员2—5名,推荐专业支持类人员1—3名。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推荐名额不限。
(三)资格审查
省厅负责组织对被推荐人员的各项情况进行严格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择优入库。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生态环境部执法大练兵活动获评为表现突出个人、2021年省厅联合执法检查获评执法能手、2022年省厅重点行业执法比武竞赛获奖人员。
(四)名单公示
拟纳入省级执法人才库人员名单将在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网站、厅“两微”上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实际满足入库条件的,纳入省级执法人才库。
五、主要职责
入选省级执法人才库人员承担下列职责:
(一)受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邀请或委托,参与生态环境执法业务培训教学、疑难问题及工作决策咨询。
(二)受省厅抽调或指派,负责或参与生态环境执法稽查工作,对其负责或参与的稽查事项过程的规范性以及结论的真实性、准确性、客观性负责。
(三)受省厅抽调或指派,负责或参与生态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对其负责或参与查处的生态环境违法案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四)受省厅抽调或指派,负责或参与重大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或其他重要工作。
(五)协助省厅推动所在单位持续优化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加强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机构规范化、装备现代化、队伍专业化、管理制度化、执法信息化建设水平。
(六)加强自身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理论、法律法规、专业技术知识学习掌握,持续提升自身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能力水平,准时参加省厅执法业务培训。
六、其他事项
(一)高度重视,积极推荐。入库人员是全省执法业务培训的储备师资,是全省执法干部队伍中的骨干精英,是查办生态环境违法案件的中坚力量,对于完善执法业务培训体系,提升执法人员能力水平,严肃查处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支撑保障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具有重要意义。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必须要高度重视,积极支持,认真推荐人选参加省级执法人才库建设。
(二)典型引领,示范带动。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充分发挥省级执法人才库“智囊团”作用,积极邀请入库人员参与执法培训教学、疑难问题及工作决策咨询,积极支持入库人员参与全省生态环境执法重要工作,用心培养、大胆重用本地区本单位入库人员,优先推荐参加执法大练兵活动表现突出个人及各类评先评优,充分发挥典型引领示范带动作用。
(三)动态管理,加强培养。省厅将持续加强省级执法人才库建设,不断优化入库人员管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和补充,优先推荐入库人员参加生态环境部“百千万”执法人才培训,适时组织交流座谈,着力于打造政治坚定、素质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主力军中的排头兵。
各州(市)生态环境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请于2022年9月15日前将推荐名单(附件1)、个人推荐表(附件2)可编辑电子版和盖章扫描版发送到联系人邮箱。
附件:1.推荐名单
2.个人推荐表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8月29日
(联系方式: 0871-64146582
13888059736
351928006@qq.com)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推荐名单
推荐单位(加盖公章): 联系人及电话: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身份 证号 | 学历及学位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工作 单位 | 职务或职级 | 推荐 类别 | 擅长 领域 | 联系 电话 | 备注 |
1 | ||||||||||||
2 | ||||||||||||
3 | ||||||||||||
备注:1.学历及学位一般填写最高学历及学位,专业指在校期间主修的专业;
2.推荐类别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填写:执法实务类或专业支持类,也可两者都填;
3.擅长领域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填写1个或多个;
4.鼓励推荐擅长多个领域人员,鼓励推荐擅长不同领域人员。
附件2
个人推荐表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日期 (年龄) |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学 历 | 职务或职级 | |||
民 族 | 现从事专业 | 所在地区 | 市 县 | ||
工作单位 | |||||
通讯地址及邮编 | 联系方式 | ||||
推荐类别 | □执法实践类 □专业支持类 | ||||
个人简介 | (主要是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生态环境执法、办案经历,协助支持生态环境执法经历等) (如有需要,请附页) | ||||
推荐单位意见 |
(推荐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推荐类别 | 擅长领域细化分类 | |
□执法实务类 | □行政法律法规 □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 □非现场执法监管 □生态环境执法现场检查 □移动源执法检查 □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调查取证 □生态环境执法文书制作 □重点行业的环境执法(□造纸行业 □水泥行业 □火电行业 □钢铁行业 □纺织印染行业 □炼焦化学工业 □有色金属工业 □平板玻璃行业 □石化行业 □制革行业 □化肥行业 □原料药制造行业 □农药制造行业 □其他) □其他(请明确具体方向): | |
□专业支持类 | □生态环境执法理论与政策 □环境工程与工艺 □环境影响评价与评估 □环境监测与分析 □排污许可管理 □危险废物监管 □污染源自动监控 □生态环境损害评估鉴定 □其他(请明确具体方向) | |
□其他(请明确具体方向) |
|
原文链接:http://sthjt.yn.gov.cn/zwxx/zfwj/qttz/202208/t20220830_2311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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