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改扩建使用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及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改扩建使用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及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24538902
传 真:022-24538906
通讯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改扩建使用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及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项目 | 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 | 天津市河西区平江道23号医院B座门急诊综合楼三层核医学科 | 联合泰泽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拟投资1750万元,将医院B座门急诊综合楼三层核医学科改扩建为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日等效最大操作量2.63E+8Bq),其中使用5种非密封放射性物质:67Ga(年最大用量7.4E+10Bq,日等效最大操作量7.4E+7Bq)、99mTc(年最大用量6.66E+12Bq,日等效最大操作量2.22E+7Bq)、131I(年最大用量1.33E+8Bq,日等效最大操作量1.33E+4Bq)、201Tl(年最大用量3.7E+10Bq,日等效最大操作量3.7E+6Bq)、89Sr(年最大用量8.88E+10Bq,日等效最大操作量2.96E+7Bq),67Ga、99mTc、131I、201Tl用于SPECT/CT显像诊断,89Sr用于放射治疗。 | (1)急停及联锁措施 核医学科ECT1机房、ECT2机房及对应控制室拟设置急停及联锁措施,包括急停按钮、紧急开门按钮、门灯联锁等。 (2)视频监控和对讲系统在分装注射室、ECT1 机房、ECT2 机房、候诊兼抢救室配备视频监控。在预约登记室、分装注射室、ECT1 机房、ECT1 控制室、ECT2 机房、ECT2 控制室、候诊兼抢救室设置对讲系统,受检者和医院工作人员可以双向呼叫。 (3)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 核医学科主要放射性工作场所拟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 (4)表面污染去除设施 划为控制区的房间内拟设置光滑平整、易清洗、防污性能好且不易渗透的墙面、地面、设备表面、工作台面、办公桌椅等,室内地面与墙壁衔接处确保无接缝,易于清洗和去污,清洗及去污设备存放在清洁间,仅供核医学科使用。 (5)门禁系统 核医学科拟设置多个门禁系统(核医学科出入口、控制区与监督区交界处等),无关人员不能进入,可有效避免人员误入引起意外照射或放射性物质丢失、被盗。 (6)安全操作措施 1 操作放射性药物(质控检测活度)拟在手套箱中进行,放射性药物给药器配备带有铅屏蔽的钨合金注射器防护套;医院拟在候诊兼抢救室配备移动铅屏风,以减少给药后患者对其他患者和医护人员的照射。 2 医院拟在分装注射室的出口配备表面污染监测仪器,从分装注射室离开的人员和物品均需要进行表面污染监测,如表面污染水平超出控制标准,应及时进入更衣淋浴室进行去污清洁。 3 放射性核素放在储源罐中,并贮存在储源室的储源防护柜内,医院定期进行辐射水平监测,储源室设有门禁并由专人负责管理,无关人员不得入内。贮存的放射性核素建立台账,及时登记,确保账物相符。 4 医院拟为核医学工作场所内部放射性核素运送配备有足够屏蔽的贮存、转运等容器,容器表面张贴电离辐射标志,容器在运送时设有适当的固定措施。 5 ECT1 机房、ECT2 机房在外门框上方设置工作状态指示灯。 6 分装注射室、放废间、储源室应严禁使用明火,没有核医学科负责人的许可,任何人不得随意开启防护门。 (7)密闭及通风 核医学工作场所拟保持良好的通风,保持工作场所之间的压差,防止放射性气体及气溶胶对工作场所造成交叉污染。核医学科各房间均设有送风口,由新风机房将新风送至各房间内,控制区各房间设置专用排风系统(各室均设有单独开关及止回阀),放射性核素的质控(测定活度)操作在手套箱中进行,手套箱排风出口安装过滤装置。各室废气与手套箱废气经收集并汇总至楼内专用管道,引至屋顶进入专用过滤净化装置处理后高于本建筑物屋顶排放。 | (报告书填写) | 2022年8月10日-2022年8月16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原文链接:http://sthj.tj.gov.cn/YWGZ7406/HJGL7886/HYFSGL1020/HJSYYXMSPHYSGS3262/202208/t20220810_59554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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