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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关于2022年8月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8-06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8月1日-2022年8月5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4165406(兼传真)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邮编830063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塔里木油田柯克亚储气库建设工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叶城县柯克亚凝析油气田作业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①气藏工程

  本工程注气周期为210天,采气周期为120天,储气库库容6.9×108m3,工作气量为3.5×108m3。

  ②钻井工程

  采用水平井布井方案,共部署注采井5口(K7K-H1井、K7K-H2井、K7K-H3井、K7K-H4井、K7K-H5井),总进尺2.276万m。

  ③地面工程

  本工程采用一级布站方式,采用辐射状注采集输管网。新建注采井场5座,新建40MPa、DN150注采管道8km,新建集注站至南疆利民管道34号阀室设计压力8MPa、DN400双向输气管线41.1km。新建集注站1座,集注站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注气压缩机房1座,90×104m3/d、39MPa注气压缩机2台,300×104m3/d烃水露点控制装置1套,采用J-T阀节流制冷+乙二醇防冻工艺,扩建35千伏变电站1座。拆除循环注气站已建工艺装置。同时配套建设自控、仪表、消防、道路等辅助设施。本工程总投资为96497万元,环保设施投资费为478.5万元,环保投资占工程总投资0.49%。

施工期:严控施工活动范围,避免对项

  目占地范围外区域造成扰动;施工结束后,尽快整理施工现场,恢复地貌原状。运营期:定期检查及更换管线,定期巡查井场及站场,发生油气外泄事故及时处理;及时做好井场、管线施工遗迹的恢复和平整工作。闭井期:严格按照土地复垦方案对废弃的站场拆除设施,恢复和重建生态环境。

  (二)施工期:严格控制临时占地面积,减少土壤扰动;及时收集并清运建筑垃圾。运营期:按要求设计防渗设施;加强管线巡检和维修工作;对土壤进行跟踪监测。闭井期:封堵废弃井,拆除井口及地面设施装置;清除场地各种固体废弃物,自然植被区域自然恢复。

  (三)施工期:采用高品质柴油,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维护;避免大风天气施工;加强施工管理,尽可能缩短施工周期;运输车辆减速行驶;施工场地采取防尘、抑尘措施。运营期:本工程运行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为乙二醇再生装置放空废气,井场、站场、阀室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甲醇。本工程乙二醇再生装置产生的不凝气去已建低压放空火炬燃烧;油气集输和处理密闭集输;采用可靠先进设备和材料,对各站场内的设备、阀门等进行定期检查、检修,对管线定期巡检;采用自动化控制系统监测开展泄漏监测工作,并修复。闭井期:闭井施工操作中防止水泥等的洒落,尽量避开大风天气进行作业;加强施工质量管理,避免非正常工况的烃类泄漏。

  (四)施工期:酸化压裂废水采取不落地直接排入回收罐中,加碱中和后拉运至克拉苏钻试修废弃物环保处理站妥善处置;含有泥浆或砂石的工程废水收集后澄清处理,上清液回用;施工营地旁设防渗生活污水池,集中收集后送至柯克亚作业区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施工机械检修期间,地面铺设塑料布,防止废油落地;管道试压废水沉淀后用作场地抑尘。运营期:本工程采气废水和火炬除液器废水可利用现有柯克亚作业区采出水处理装置,达标后回注。闭井期:封堵废弃井,保证固井、封堵措施可行,防止发生窜层。

  (五)施工期:钻井岩屑和非磺化泥浆暂存于泥浆池,经处理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2017)用于铺垫井场道路;磺化泥浆和岩屑采用不落地处理技术进行固液分离,液相回用,固相拉运至克拉苏钻试修废弃物环保处理站处理;油基岩屑采用专用的方罐进行收集,并交由克江汉石油工程有限公司环保技术服务公司新疆油基岩屑处理站负责接收、转运和处置;施工废料优先考虑回用,不能回用的拉运至柯克亚作业区固废填埋场填埋;施工土方全部用于管沟回填;生活垃圾定期拉运至柯克亚作业区固废填埋场填埋;机械设备废油、含油废物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接收处置。运营期:旋流除尘器收集的粉尘

  统一收集后运至柯克亚作业区固废填埋场填埋;含油废滤芯、废润滑油和乙二醇再生系统产生的废活性炭送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清管废渣送塔里木油田绿色环保站进行无害化处置。闭井期:地面设施拆除、井场清理等工作产生废弃管线、废弃建筑残渣集中清理收集;运输车辆均加盖篷布,防止行驶过程中固体废物的散落。

  (六)施工期:避免长时间使用高噪声设备;尽可能选取噪声低、振动小、能耗小的先进设备。运营期:采用吸声、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声功能区环境噪声限值要求。闭井期:选用低噪声机械和车辆;禁止运输车辆随意高声鸣笛。(七)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的修订、评估和演练,将本项目环境风险应急管理纳入塔里木油田泽普油气开发部柯克亚采油作业区环境风险应急管理范围内,严格落实各项应急管理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做好防泄漏措施,强化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式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2

  伊拉湖三叠系油藏开发项目

  伊拉湖三叠系油藏开发项目位于伊拉湖盆地,行政隶属托克逊县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吐鲁番采油管理区

  新疆天地源环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开发方案,本项目开发对象为伊拉湖三叠系油藏,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动用含油面积0.80km2,动用石油地质储量84.02×104t,部署总井数9口,其中新钻水平油井5口。单井产能16.5t/d,新建原油产能2.48×104t/a。新建垂直注水井4口,形成4注5采的注采井网。设计10年后累计采油20.19×104t,采出程度24.03%,最高采油速度2.95%。

  集输工程:新建伊拉湖拉油站1座。新建6井式橇装数控多通阀计量阀组1套,用于单井来油气分井轮换计量;新建橇装两相分离器2具,用于气液分离;新建60方橇装多功能原油储罐8具(自带装车泵及鹤管),用于原油储存及外运。新钻油井单井管线(D76×4)至拉油站。单井来液经站内选井阀组进两相分离器油气分离后,进多功能油罐进行储存,然后拉运至雁木西联合站处理。

  注水工程:建注水井口4座,在伊拉湖拉油站新建橇装注水站一座。水源采用拉运方式,设置橇装注水储罐3具,橇装注水装置1套。注水井采用串接方式连接,新建高压注水管线,3PE防腐,埋地敷设。每口注水井均安装节流阀和高压流量自控仪,实现水量调配。

  新建砂石巡检路2.2km,道路宽4.5m,配套建设消防和给排水、供电、自控、通信、防腐等公用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628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1.7万元,占总投资的4.00%。

生态环境:合理规划占地范围,优化井场、道路和管线选址(线),严格控制临时占地面积,尽量避让植被较多的区域,对井场、站场等永久性占地进行地面硬化;管线和道路施工时应根据地形条件,尽量按地形走向、起伏施工,减少挖填作业量;尽量缩小施工作业范围,合理设置施工便道,管线施工作业宽度应控制在5米以内,严格限制车辆、机械行驶路线,禁止乱轧乱碾;加强施工人员和职工的教育,强化保护荒漠植物的观念,设置“保护生态环境、保护野生动物”警示牌,加强环境保护的宣传;加强野生动物的保护,严禁捕猎野生动物;制定水土保持方案并严格落实,临时堆土区采用苫布覆盖,施工结束后先回填深层土,后回填表土层;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区域进行平整、恢复原貌,使占地造成的影响逐步得以恢复。针对井场、阀组站、计量站、道路、管线及周边区域采取防沙治沙措施;油田退役后必须完全恢复地貌,彻底封闭油井,及时清除井场残留的固体废物。 废气:施工期:本工程建设期大气污染来源为场地平整、道路管线施工和货物运输过程产生的扬尘污染,以及施工、钻井机械废气,其环境影响随施工结束而逐渐消失,但应加强对机械设备的检修及维护,采取施工场地定期洒水抑尘、硬化道路、散装物料堆放和运输时加盖篷布等措施。

  运营期:本项目生产运营期的大气污染源主要是油气集输过程中的烃类挥发。油气集输及处理采用全密闭流程,可有效减少烃类气体的挥发量,项目运营期非甲烷总烃挥发量约为0.621t/a。本项目5口单井,目前不具备密闭集输或伴生气回收的技术条件,天然气在拉油站内通过火炬燃烧放空。

  (三)废水: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废(污)水主要为钻井废水、管线试压废水和生活污水。钻井废水产生量为11240.5m3,钻井废水经钻井废弃物不落地装置固液分离后回用,不外排。管道试压废水带罐收集后,最终用于施工作业带泼洒降尘。

  整个油田钻井期间产生生活污水533.76m3。油田钻井队均设置了可移动生活污水收集罐,定期清运至托克逊县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

  运营期: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包括井下作业废水和采出水。运营期新增采出水量最大产生量为95.6m3/d(3.49×104m3/a),采出水进入雁木西联合站污水处理系统处理,经处理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标准回注地层。本项目油井平均1年一次洗井作业,井下作业废水产生量为135.65m3/a。井下作业过程中,作业单位自带回收罐回收作业废水,先运至雁木西联合站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处理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标准回注地层。

  (四)噪声: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钻井施工过程中钻机、柴油发电机和泥浆泵噪声、机动车辆噪声等,为短期影响,项目区无居民点分布,不会造成噪声污染;

  运营期:运营期运营期噪声污染源主要包括:单井、计量阀组中各类机泵和罐车等,正常情况下,噪声源强在80dB(A)左右。生产运行期,井场和管线正常生产时噪声很小,对背景噪声的贡献较小,昼间、夜间噪声强度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且本项目位于戈壁地区,边界外200m范围内无固定居民居住,故在运行期间本项目不会产生扰民现象。同时,本项目各类发声设备均采用低噪声设备,同时确保设备在各种工况下达到最佳运行状态,降低噪声影响。

  (五)固废: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主要固体废物包括废弃泥浆、钻屑、清管废渣、废机油、废防渗膜和钻井期内产生的生活垃圾。钻井期间共产生废弃泥浆150.31m3,岩屑产生量为1064.42m3,钻井废弃物经不落地装置固液分离后,液相循环使用,用于钻井液的配制,固相排入岩屑池,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 3997-2017)用于井场和道路铺垫,剩余部分拉运至吐鲁番采油管理区雁木西废渣场进行填埋处理;清管废渣拉运至吐鲁番采油管理区雁木西废渣场进行填埋处理。本工程新钻9口井,产生的废压裂液共计约为1378.893m3。井下压裂作业时带罐作业,废压裂液采用专用收集罐集中收集运至雁木西联合站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回注油层;钻井过程产生的废机油桶装收集后暂存于拉油站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鄯善久隆源技术开发服务有限公司接收处置;清管废渣拉运至吐鲁番采油管理区雁木西废渣场进行填埋处理;废防渗膜拉运至吐鲁番采油管理区雁木西废渣场危废暂存区进行贮存,最终委托有资质单位鄯善久隆源技术开发服务有限公司接收处置。本项目钻井过程产生生活垃圾4.17t/a,集中收集后清运至托克逊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

  营运期:本项目运营期含油污泥最大产生量为225.08t/a,含油污泥运至雁木西废渣场危废暂存区暂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鄯善久隆源技术开发服务有限公司进行资源化达标处理。依据吐哈油田分公司吐鲁番采油管理区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规定,产生落地油100%收集,落地油暂存于雁木西废渣场危废暂存区,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鄯善久隆源技术开发服务有限公司进行资源化处理。井下压裂作业时带罐作业,废压裂液采用专用收集罐集中收集运至雁木西联合站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回注油层。

  本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规定,进行两次网上公示、两次报纸刊登、一次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调查结果表明: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3

  新疆协鑫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8万吨多晶硅项目

  项目位于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部产业集中区西黑山产业园红沙泉北工业区横四路东段,新疆协鑫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新疆协鑫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占地面积50000平方米(企业预留用地),新建年产1.8万吨多晶硅生产装置,包括精馏装置、还原装置、尾气回收装置、整理装置各1套。本项目供水、供热、供电等公用设施依托厂区现有工程。

  (一)运营期废气主要包括含尘废气及工艺废气,项目建成运行后,排放的TSP、PM10和HCl等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贡献值均未出现超标情况,环境影响可接受。

  主要防治措施为:(1)氮气气力输送硅粉含尘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净化后由现有5根48米高排气筒排放。产品整理车间机械破碎含尘废气采用袋式除尘器除尘,由新增3根21米高排气筒排放。硅粉转运粉尘采用袋式除尘器除尘,由新增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上述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二级标准的要求。(2)氢化装置粗分塔塔顶不凝气体、精馏装置各精馏塔及反歧化后分离塔排放的不凝气、还原装置置换吹扫废气、还原尾气回收装置吸收塔产生的不凝气、渣浆处理废气、罐区呼吸废气等工艺废气深冷后进入现有3套废气洗涤塔(采用10%石灰乳碱液喷淋工艺、2用1备)处理、水封后经现有3根25米高排气筒(2用1备)排放,氢气压缩机保护气经现有1套碱液喷淋塔吸收处理后汇入上述排气筒排放。渣浆处理废气氯化氢尾气采用三层喷淋尾气洗涤塔(1用1备)淋洗处理达标后,经现有2根25米高排气筒(1用1备)排放。上述废气中氯化氢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二级标准的要求。

  (二)运营期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正常情况下,对地下水环境影响不大。

  主要防治措施为:(1)还原炉+真空泵等清洗废水、磁环清洗废水、实验室化验废水、公用工程废水收集预处理后直接用于尾气处理所需石灰乳制备用水和喷淋用水。(2)盐酸解析废水、工艺废气洗涤塔废水、渣浆处理系统废水、净水站废水、脱盐水站废水等采用“预处理+MVR蒸发结晶+脱盐水制备”工艺处理,出水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限值要求后,回用于工艺用水。(3)生产区及生活辅助区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生活污水处理系统,采用A2O(厌氧-缺氧-好氧)工艺处理,出水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相关标准,部分用于绿化、降尘,其余进入生产废水处理设施脱盐水单元深度处理,回用于工艺用水。

  (三)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各类固废均得到及时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主要防治措施为:(1)渣浆处理废渣、污泥滤渣、制氢废干燥剂、整理车间除尘器回收废硅粉等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均进入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黑山固体废物填埋场处理,其中渣浆处理废渣、污泥滤渣压滤预处理,且保证其中水溶性盐低于5%,满足入场要求;硅粉输送除尘器回收废硅粉、硅粉转运除尘器回收废硅粉作为原料回用;废石墨头、废分子筛、纯水制备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和废反渗透膜、废包装材料均由厂家回收;蒸发结晶装置产生的废盐进行鉴定分析,根据其组成及溶解特性,固化预处理后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入场要求,进入西黑山固废填埋场处理或在有条件时进行资源化利用。(2)制氢装置废催化剂、氢化装置废催化剂、精馏装置吸附塔废活性炭、还原尾气回收装置废活性炭、脱盐水装置废离子交换树脂和反渗透膜、生产设备和机泵等日常保养及维修产生的废矿物油等危废,在厂区危险废物暂存库暂存后,送有资质单位处理。(3)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运送至准东生活垃圾填埋场,最终进行卫生填埋处置。

  (四)本项目新增噪声源主要有压缩机、真空泵、风机等,在生产运行过程中各噪声源采用选择低噪声设备、消声减振、隔声门窗、封闭厂房等措施后,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新疆协鑫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于2022年3月10日在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网络公示。2022年4月19日在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进行了征求意见稿信息公示,同时于4月22日、4月25日两天在昌吉日报刊登公示信息。2022年6月6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进行了拟报批公示,公示了报告全文及公众参与说明,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4

  红山嘴油田红83井区石炭系油藏开发

  工程

  项目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井区距克拉玛依市约25km,距红山嘴联合站约9.8km,北部距克拉玛依大农业约70m,东南部距玛依格勒森林公园约20m。

  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开发公司

  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共部署油井23口,利用老井3口(红835、红832、红834-X);新钻油井20口,新建各类集输管线8.3km,新建井场道路约2.3km,并配套建设供配电、物联网等地面工程。本项目新建产能6.9×104t/a,分三批实施。项目总投资5529万元,其中采油工程2663万元、地面工程2866万元;环保投资约248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4.5%。

  1.生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主要为:对油田区域内的永久性占地和临时性占地合理规划,严格控制占地面积,尽量选择在植被稀少或荒漠的区域布点;管道施工作业带宽度控制在8m范围内;道路施工作业宽度控制在2m范围内;管沟开挖,尽可能做到土壤的分层堆放,分类回填;严格控制和管理车辆及重型机械的运行范围;严禁在道路两侧进行取弃土;井场施工在开挖地表、平整土地时,临时堆土必须进行拦挡,施工完毕,应尽快整理施工现场;加强对施工人员和职工的教育,强化保护野生植物的观念,不得随意踩踏野生植物;严禁在施工场地外砍伐植被,严禁捕杀任何野生动物;设置“保护野生动植物”等警示牌;施工期避开大风天气作业,避免风蚀引起的水土流失;井场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现场回填平整,清除残留的废弃物,并覆土压实覆盖一层砾石,防止风蚀现象发生;站场进行平整、覆土、地面硬化处理。施工结束后,恢复地表原状,将施工迹地平整压实,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以利于植被的自然恢复。

  水土流失、防沙治沙防治措施:施工期要完善开辟的临时便道,指定施工期车辆行驶路线,严禁道外行驶;限制施工作业扰动范围,开挖出的土按表层及深层分开堆放;选择耐寒、耐旱、抗盐碱沙生植物种作为场内恢复绿化植物种;施工中严格按照规定的施工占地要求,划定适宜的堆料场;站场建设应尽量利用挖方料,做到土石方平衡;井场道路用砾石铺垫,减少扬尘;井场道路定期洒水降尘;道路区两侧布置限制性彩旗;管沟回填后应予以平整、压实;在管线施工结束后,在管道覆土上方设置草方格防风固沙、涵养水分;在管道施工结束后,要立即对现场进行回填、平整、形成新的合适坡度,并尽可能覆土压实。

  运营期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主要为:对油田区及油田公路、集输管线上方、电力设施底部地面上部实施砾石覆盖措施,减少风蚀量;在道路、管线沿线、油田区,设置警示牌;在管线上方设置标志;定时巡查井场、管线等,及时清理落地原油,降低土壤污染;加强对管线、设备的管理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防止泄漏事故的发生;对泄漏的落地油应及时清理,彻底回收,防止污染扩大蔓延。

  服役期满后拟采取的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为:严格按照《废弃井封井回填技术指南(试行)》相关要求,拆除地面设施、清理井场等,拆除的报废设备和建筑废料等由建设单位进行回收处置;对完成采油的废弃井应封堵内井眼,拆除井口装置,截去地下1米内管头,清理场地,清除填埋各种固体废物,恢复原有地貌;保证对各类废弃井采取的固井、封井措施有效可行,防止其发生油水层窜层,产生二次污染。

  2.水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管道试压废水和生活污水。⑴管线试压废水(产生量121.5立方米),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经沉淀后用于施工现场洒水降尘。(2)生活污水(产生量1152立方米):钻井施工营地生活污水暂存于防渗污水收集池,定期清运至克拉玛依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运营期废水主要包括:(1)井下作业废水(产生量为312立方米/年),井下作业废水带罐收集拉运至红山嘴联合站处理,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推荐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中的有关标准后回注油层,不外排;(2)采出水294吨/天,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石油类,依托红山嘴联合站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标准中指标后回注油层,不外排。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地下水分区防控措施,分为重点防渗区和一般防渗区。重点防渗区包括钻井柴油罐区、拉油罐区、放喷池等区域,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低于6.0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防渗性能。一般防渗区包括井下作业、施工作业区地面等区域,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应低于1.5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布置地下水监测井,并定期开展监测。

  3.大气主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大气污染主要为管线敷设、道路、场站工程等在施工作业过程中产生的施工扬尘、钻井工程施工活动中柴油机燃料燃烧废气、运输车辆的尾气,采取防尘、洒水、遮盖等抑尘措施,避免在大风季节施工等措施可减缓施工扬尘对项目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油气集输处理、储存及装卸过程无组织排放的烃类气体挥发,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管道采用密闭混合输送工艺,井口密封并设紧急截断阀,可有效减少烃类气体的挥发量;采用技术质量可靠的设备、仪表控制、阀门等,烃类机泵采用无泄漏屏蔽泵,严格控制油气泄漏;对各井场内的设备、阀门等进行定期检查、检修。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达到《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管控要求。

  4.声环境主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钻井过程发电机、钻机和各类泵的噪声以及地面工程建设过程中推土机、挖掘机等施工机械噪声。使用低噪声、低振动的机械设备类型,定期维护泥浆泵、钻机、柴油发电机、压裂车等高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加装基础减振和设置隔声罩;施工单位可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产生短期、局部影响,施工结束后消失,施工噪声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噪声主要为井场和站场机泵以及压裂、修井等井下作业等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在75~120dB(A),对声源强度较大的设备进行减噪处理;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切合实际地提高工艺过程自动化水平;定时保养设备。经采取措施后,厂界噪声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功能区噪声限值要求。

  5.固体废物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1.钻井岩屑(产生量17134.9吨)随泥浆(产生量7061.7立方米)一同进入泥浆不落地系统处理,一开、二开均为非磺化水基泥浆,采用泥浆不落地技术在井场进行固液分离,分离后的液相回用于钻井液配备,分离后的固相经检测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中综合利用污染物限值要求后,用于铺垫油区内的井场、道路等;2.施工土石方在管线施工结束后全部用于回填管沟及站场场地平整,并实施压实平整等水土保持措施;3.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垃圾箱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克拉玛依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4.钻井结束后场地清理过程拆除原防渗区域防渗材料,产生废弃防渗膜(产生量约2吨/年),主要含矿物油等,属于HW08类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1.井下作业废液(废压裂返排液3523.83立方米/年和废洗井液588.57吨/年),压裂返排液入方罐拉运至新建红山嘴油田原油处理站压裂返排液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后回注红山嘴油田,废洗井液通过自带回收罐回收后拉运至红山嘴联合站污水处理系统处理;2.含油污泥15.18吨/年,属于HW08类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3.事故状态下产生的落地原油2.3吨/年,属于HW08类危险废物,带罐作业回收后运至红山嘴联合站进行处理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厂内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要求进行收集、储存和转移。4.本项目新增管理人员从采油一厂现有人员进行调配,不新增生活垃圾。

  6.环境风险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项目发生风险事故的类型主要为集油管线泄漏、火灾及爆炸等类型。

  井场防范措施:井场设置明显的禁止烟火标志;井场钻井设备及电器设备、照明灯具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按规定配置齐全各类消防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查,保持完好可用;井下作业时要求带罐操作,最大限度避免落地原油产生,原油落地侵染的土壤交由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置。

  集输管线防范措施:集输管线敷设前,应加强对管材和焊接质量的检查,严禁使用不合格产品;严格控制输送油气的性质;定期清管,排除管内的积水和污物,以减轻管道内腐蚀;定期对管线进行超声波检查,对壁厚低于规定要求的管段及时更换,消除爆管的隐患;定期检查管道安全保护系统,在发生泄漏事故时能够及时处理;定期对管线进行巡视,加强管线和警戒标志的管理工作;加强自动控制系统的管理和控制,严格控制压力平衡;按规定进行设备维修、保养,及时更换易损及老化部件,防止泄漏事故的发生;对于突发性管道断裂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减少管道原油外泄和防止干线凝管的应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次生灾害。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式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5

  塔中区块满深17等10口井地面工程

  新疆阿克苏地区沙雅县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河北奇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①在塔中区块内共部署采油井场9座(包括:满深17、ManS504-H2、满深701、满深505、ManS3-H6、满深71、满深20、富源218和满深401H);②新建满深3-1号阀组站、满深5-1号阀组站和满深4-1号阀组站;③新建集油管线88.79583km,燃料气管线4.91km;④配套的自控仪表、通信、电气、消防、土建等辅助设施;⑤在距离ZG102-6X井325m处,设置阀井1座。项目建成后,最大产油规模1407t/d,伴生气规模84.99×104m3/d。项目总投资958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0万元,占总投资的1.25%。

大气:加热炉废气采用“低氮燃烧器+烟气再循环”+8m高排气筒(P1)排放,加热炉烟气中烟气黑度≤1,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分别为12.99mg/m3、11.14mg/m3、64.68mg/m3。烟气黑度、颗粒物、SO2、NOX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新建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项目容易泄漏的管线接口、阀门等关键危险部位均采用先进设备和材料,严格控制油品泄漏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井口密封并设紧急截断阀,可有效减少无组织烃类的挥发。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边界污染物控制要求,硫化氢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相关标准。

  <>2、废水:运营期不新增劳动定员,工作人员由内部调剂解决,故不新增生活污水。运营期废水主要为采出水和井下作业废水。其中,满深17井和满深20井采出水随原油一起进入塔三联处理,其余井采出水均随原油一起进入哈一联处理,处理后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标准后回注地层;满深17井和满深20井井下作业废水送至塔中油田钻试修废弃物环保处理站妥善处置,其余井产生井下作业废水均送至塔河南岸区块钻试修废弃物环保处理站妥善处置。

  3、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切合实际地提高工艺过程自动化水平项目场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要求。

  4、固废: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落地油泥、清管废渣等,分类收集,定期交库车畅源生态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能够得以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5、环境风险防治措施:本工程所涉及的危险物质包括原油、伴生气(甲烷、乙烷)、硫化氢及危险废物,可能发生的风险事故包括管道泄漏事故、遇明火发生火灾、爆炸产生次生/伴生污染物、事故废水泄漏等。项目在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分区防渗并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风险可控。

  本次公示采取了网上公示、报纸公示等形式调查公众意见。在网上和登报公示期间未接收到公众反馈意见。无公众提交公众意见表。

  6

  巴州兴圣源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年处理30万吨铁矿石、20万吨工业固废项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静工业园区哈尔莫敦矿业片区,中心地理坐标E86°12′18.565″,N42°25′27.672″。

  巴州兴圣源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新疆中测众联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总占地面积23782.65m2,总建筑面积12717m2。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主体工程(破碎生产车间、选矿生产车间)、储运工程(封闭原料库房、半成品库房、成品库房)、辅助工程(综合楼、食堂)等以及配套建设供排水、消防、供电等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建设破碎筛分生产线一条,铁矿石、钢渣水洗选矿生产线一条,除尘灰选矿生产线一条,年处理30万吨原铁矿石,20万吨工业固废(10万吨钢渣、5万吨水泡渣、5万吨钢厂除尘灰)。采用破碎筛分-水洗磁选选矿工艺,年产铁精粉8.84万吨。项目总投资1800万元,环保投资163.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9.08%。

  一、废气

  (1)施工期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废气。采取施工现场设置围栏,洒水抑尘,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土方施工作业,物料运输、堆放加盖篷布等措施后,可减缓施工扬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加强对施工设备及车辆的维护等措施,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随着施工期的结束,项目施工废气影响也会消除。

  (2)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有组织废气主要为破碎、筛分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无组织废气主要为原料装卸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颗粒物。

  其中有组织废气防治措施:项目破碎、筛分生产线均位于密闭车间内,在鄂破、细破、反击破以及筛分设备安装密闭集气罩对粉尘进行收集,收集后进入两套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最终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

  颗粒物排放执行《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表5相关标准要求。

  无组织废气防治措施:项目原料库房为全密闭式,同时针对卸车过程进行洒水抑尘,卸料时动作应缓慢,避免卸料过猛等措施抑尘;在预计采取以上措施后,扬尘沉降率可达80%,未沉降颗粒物无组织排放。

  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中表7相关标准要求。

  二、废水

  (1)施工期

  施工期的水污染源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冲洗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机械冲洗废水的主要污染物是SS和石油类;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主要来自施工管理区的粪便、淋浴洗涤以及食堂、公用设施等,工期施工人员多为当地村民,住场人员少,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和氨氮。通过已建成化粪池处理后,生活污水进入园区下水管网,最终进入和静县污水处理厂。施工废水通过在施工区低地处设置施工废水收集沉淀池,经沉淀后用于回用于施工用水和场区洒水抑尘,禁止向场地下游山地冲沟排放。合理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运营期

  项目尾矿采用过滤干排方式,且不在厂区进行暂存,不产生尾矿堆放的溢流水;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选矿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选矿废水经絮凝沉淀后到回用水池闭路循环用作选矿生产用水(循环水池有效容积为2780m3);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通过下水管网进入和静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选矿废水选矿废水闭路循环利用,符合《钢铁行业采选矿工艺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指南(试行)》(HJ-BAT-003)中“3.4.4 选矿废水循环利用技术”内容,选矿废水全部循环利用,从而节省水资源,减少水环境污染。同时选矿废水循环利用可提高选矿指标,减少了新鲜水的用量,因此其技术经济可行。废水经相应处理措施回用,贯彻了“节约与开源并重、节流优先、治污为本”的用水原则,全面推广“分质用水、串级用水、循环用水、一水多用、废水回用”的节水技术,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

  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满足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能满足《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A级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通过园区下水管网进入和静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本项目与地表水体无水力联系,对地表水体无影响;为防止非正常工况下废水排放可能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厂区采取分区防渗,项目重点污染防治区为化粪池、循环水池、危废暂存间。要求进行地面及底下层硬化,采用钢筋混凝土及防渗水泥和防渗膜层,防渗层要求“沥青砂绝缘层+砂垫层+长丝无纺土工布+2mm厚HDPE防渗膜(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12cm/s)+1.0m厚度粘土或原土夯实”。一般污染防治区为选矿车间和排污管道等,环评要求采用抗渗混凝土浇筑。排污管道在管沟内敷设,沟内进行防渗;管道与管道的连接采用柔性的橡胶圈接口,防渗要求“等效黏土层防渗层Mb厚度不小于1.5m,一般地面硬化,渗透系数≤10-7cm/s”。厂内新建一座300立方米应急事故池,用以事故状态下废水的收集,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确保防渗设施完好。定期开展地下水与土壤监测,发现异常,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杜绝污染事故。

  三、噪声

  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产生短期、局部影响,施工结束后消失。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颚式破碎机、振动筛、细碎机、泵机、球磨机、磁选机等生产设备的机械噪声。采取的主要防治措施为:①选择高效低噪音设备。②加强生产车间门、窗的密闭性,在转动设备的机座安装减振垫。③球磨机等高噪声设备,在设备底座安装减振装置。④搞好厂区绿化,形成噪声控制隔离带。⑤加强行车管理,车辆进入厂区低速行驶。预测结果表明,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本项目运行期厂界昼间、夜间噪声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

  (1)施工期

  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建筑垃圾外售回收其可用部分,其余由施工单位外运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2)运营期

  运营期危险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为磁选尾矿41.1万t/a、循环水池污泥600t/a;除尘器收集的粉尘674.325t/a。危险废物为设备检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废润滑油0.5t/a;生活垃圾13.5t/a。

  其中设备检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废润滑油危险废物,危险废物类别为: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为900-214-08。厂区内设危险废物暂存间进行暂存,最终委托有资质单位巴州联合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定期清运处理。

  一般工业固废尾矿采用过滤干排方式,经过压滤机脱水后含水率一般在8%左右,全部转运至项目区西侧作为巴州兴圣源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新型环保建材生产项目原料使用,项目区内不设尾矿库。巴州兴圣源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建材厂位于本项目区西侧,于2021年1月委托新疆中测众联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巴州兴圣源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新型环保建材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1年3月23日取得和静县环境保护局批复文件《关于巴州兴圣源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新型环保建材生产项目的审批意见》(静环批字【2021】7号);主要通过尾矿渣、钢渣等进行路沿石、加砌块、地砖、免烧砖生产,该项目已建成,预期与本项目同时投入使用。设计生产规模为年产8万m³路沿石,5万m³加砌块,12万㎡地砖以及3600万块免烧砖。此类建材主要原料为黏土、砂石料、水泥、粉煤灰等。建材厂设计原料为尾矿和钢渣等,其中本项目尾矿较细颗粒能够替代原料中的黏土、粉煤灰、水泥等。较大颗粒尾矿能够替代其中的砂石料;除尘器收集粉尘全部回收后作为原料进入生产线,不外排。

  生活垃圾由园区环卫统一收集送至和静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一般工业固废须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管理。

  五、环境风险

  本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主要为废润滑油和废机油,如果在暂存过程中容积发生破损,废机油、废润滑油发生泄漏并未及时发现进行收集。废机油、废润滑油含有大量的油类等有害物质,均为对环境有毒物质,其泄漏至外环境一方面导致外围水质发生改变,可能对水中生物生存构成威胁,导致其死亡或者灭绝。泄漏至周边土壤,使土壤发生改变,植物根系可能因此坏死,并且发生食物链转移。

  拟采取的主要风险防范措施为:1.在发生废机油以及废润滑油泄漏事故时,立即查询泄漏源,并停止废机油、废润滑油进入存储区,并对已泄漏废机油以及废润滑油采取石灰控制污染物扩散,并且用密闭容器收集。2.设置300m3事故水池,以满足事故状态下废水收集,严防未经处理的事故废水外排。3.按照《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要求,及时编制企业现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做好日常运行记录,定期进行检查,进行维护,以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式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原文链接:http://sthjt.xinjiang.gov.cn/xjepd/hjyxpjnsp/202208/90dcda9fa8b54e10afe63d9684bd06ef.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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