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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关于2022年7月2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8-04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7月28日-2022年8月3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4165406(兼传真)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邮编830063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托里县联丰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鲁克依金矿3万吨/年采矿项目

  项目位于托里县东直线距离49km处

  托里县联丰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乌鲁木齐湘永丽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托里县东直线距离49km处,行政区划隶属于托里县管辖,中心地理坐标:东经84°13′36″,北纬:45°52′53″。项目总投资1658.14万元。项目建设性质为改扩建,矿山采用地下开采,现工程采矿规模为1.5万t/a,本次扩建1.5万t/a,扩建后采矿总体规模是3万t/a,矿山服务年限为4.97年。

  一、环境空气污染防治措施

  1、采矿粉尘

  地下开采粉尘控制措施如下:

  (1)加强井下通风:矿山采用中央并列式通风系统,机械抽出式通风方式。新鲜风流从主斜井进入1150m中段,再由盲竖井进入各个中段,沿沿脉运输平巷,采准天井进入到采场,清洗采场后,污风由采场另一侧的天井进入到上中段回风平巷,经倒段盲风井/盲斜井至1200m中段平巷,最后通过通风井排出地表。

  (2)凿岩、穿孔作业:采用凿岩湿式防尘技术,通过喷雾洒水捕获粉尘;

  (3)采装作业:地下装矿时喷雾洒水、在遛井口及放矿口安装喷雾器;

  (4)爆破作业:采用水封炮眼、起爆前在爆破区域内洒水进行抑尘;严格实行班末定时爆破制度,采用先进的爆破技术,减少爆破次数和炸药使用量;爆破后及凿岩前对工作面坑道表面进行清洗;爆破作业后一般要通风3-4h,再进行放矿等作业。

  2、装卸及运输扬尘治理

  针对装卸、运输等产生的无组织扬尘,采取如下措施:

  ①矿区道路铺建碎石路面,进行硬化处理,既可更好的满足运输要求,又可降低产尘量。

  ②定时在路面洒水,干旱、多风季节应增加洒水次数(一般天气状况应不少于3次/日),以保持下垫面和空气湿润,减少起尘量。

  ③车辆严禁超载,降低装卸高度,禁止大风天作业,运输车辆遮盖篷布,矿山范围车速以不超过20km/h为宜。

  ④运输车辆轮胎带泥行驶是造成运输过程扬尘严重污染的主要原因,因此,一方面场地用排水应设专门的管道,不得乱用乱排而造成场地泥泞。另一方面下雨期间对轮胎应进行及时的清洗。

  3、堆场扬尘

  根据《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黄金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0314-2018)及《工业料堆场扬尘整治规范》(DB/65T4061-2017),堆放矿石堆场区域采取喷雾洒水及表面覆盖等措施降尘等措施,可进一步减小堆场扬尘。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主要为矿井涌水及生活污水,收集的矿井涌水进入集水池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井下作为湿式凿岩、喷雾洒水及消防等生产用水。生活污水排入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满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4275-2019)表2中A级标准后用于生态用水。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所采取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为目前通用的、易操作、效果较好的措施,经济合理可行。矿区边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根据矿山废石浸出实验分析,废石不属于有浸出毒性特征的危险废物,矿区废石属于Ⅰ类一般工业固废,废石不运出地面,用于井下回填,实现综合利用。生活区设有垃圾池,定期将生活垃圾拉运至铁厂沟镇垃圾填埋场处置。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HW08,废物代码为900-214-08。项目产生的废机油优先用于设备防腐,多余的在原有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

  五、生态保护措施及生态恢复建设

  (1)加强水土流失防治

  工程措施:

  ①地表工业场地地面平整,地表硬覆盖,周边建设截排水沟;②运输道路周围设置截排水沟。

  植物措施:

  ①矿山开采引起的地面沉降、滑坡,及时平整、覆土、播撒草籽;②闭坑后,采坑回填、覆土、播撒草籽。加强宣传教育,严禁工作人员碾踩植被和土壤,尽量避免因人为活动对植被和土壤造成的不利影响;加强对生产人员进行环境保护知识教育,提高生产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

  (2)结合矿区的自然条件、自然资源、社会经济状况和区域经济的开发、建设、发展对环境保护综合治理的要求,按照因地制宜、因害设防、科学治理、保护开发并举,遏制采矿活动导致的生态环境的恶化,减少各种自然灾害的发生。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保持生态自然修复功能,增强社会经济和人民生活生产所依赖的生态屏障功能。

  按照边开采边恢复、终止采矿活动时必须完成恢复治理的原则,要做到预防为主,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出预防措施,对生产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解决,达到防灾、减灾的目的。

  根据现场调查,目前,矿山未出现地表塌陷区和沉陷区。在开采过程中,废石回填井巷,不出井,加之本矿岩力学性质较好,属致密坚硬的岩石,后期也不会出现塌陷区,但由于后期随着开采的进行,有可能会引起地表错动。因此,项目投入运营3~4年后,建设单位应根据《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导则》等相关要求,须委托编制《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加强矿山生态环境管理,推进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的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建设单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进行了三次网络公示,先后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发布三次公示向公众告知本项目的建设情况。项目在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二次公示期间,在塔城日报进行了2次公示,并在铁厂沟镇的公示栏进行了张贴公示。项目的建设得到公众的理解与支持,公示期间均没有收到反馈。

  2

  哈拉哈塘区块5口井地面工程

  项目位于阿克苏地区库车市和沙雅县境内哈拉哈塘油田内。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为改扩建。建设内容主要为新建5座采油井场(包括HA7-H23井、RP7-H3井、RP7-H6井、JY1-H11井及YueM20-H2井)、5条集输管线总长8.14km,配套土建、自控、通信、电气、防腐等辅助设施。项目总投资约为195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00万元。

  1.生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拟建项目生态环境影响主要为施工期临时占用土地造成的地表破坏和土壤扰动。项目占地面积 7.328公顷,主要为临时占地6.728公顷。本项目永久占地相对较小,以井场占地为主,对于整体的土地利用格局、植被覆盖格局、野生动物活动影响很小。拟建项目将造成3.516t永久植被损失和71.746t临时植被损失。项目建设期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主要包括:①严控占地面积,缩小施工范围,减少占用灌木林地。严控施工区域保证单井管线作业带不超过8m。②施工占用公益林前,完成林草主管部门要求的相关手续办理,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补偿和恢复。③开展施工环境监理。④施工时对开挖土壤进行表土剥离、分层堆放,分层回填压实。⑤施工过程做好野生动物保护,严禁野外生火,禁止捕猎,不随意破坏植被。⑥施工结束后,地表平整恢复,YueM20-H2井集输管线施工完成后,对管线上方及周围铺设草方格。项目运营期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主要包括:①井场永久性占地进行砾石覆盖,减少风蚀;定期巡查井场、管线等,及时清理落地原油,降低土壤污染。②开展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③设置“保护生态环境、保护野生动植物”等警示。

  2.土壤环境主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拟建项目对土壤环境的主要影响体现为施工期管线临时占地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机械开挖破坏土壤原有结构、运营期非正常状况下管线破裂造成采出液下渗入土壤表层。项目拟采取的土壤环境保护措施主要包括:①施工期在开挖土壤时进行表土剥离、分层堆放,分层回填压实,以保护表层土壤,较少水土流失和防止沙化。②对井场永久占地地表进行砾石覆盖。③平整地面,稳坡固表,防沙治沙等。④运营期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定期检修维护,定期检查,加强井场及管线巡检。⑤发生泄露事故时及时清理落地油,受污染土壤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⑤制定跟踪监测计划等。

  3.大气环境主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拟建项目对大气环境的主要影响为项目建设期井场平整、管线施工等造成的扬尘污染及施工机械废气、运营期油气集输过程中挥发的无组织烃类气体。项目拟采取的大气环境保护措施主要包括:建设期加强机械设备及车辆管理、物料堆放加盖篷布、洒水抑尘等。

  4.水环境主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拟建项目对水环境的主要影响为施工期的管线施压废水和生活污水、运营期的采出水和井下作业废水。项目拟采取的水环境保护措施主要包括:①依托哈拉哈塘油田钻试修废弃物环保处理站、哈一联合站和哈六联合站进行污水处理。②采用先进可靠工艺,防止和降低污染物泄露。③加强日常监测、巡检监管等。

  5.声环境主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拟建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施工期各类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营运期采油树等设备。项目拟采取的声环境保护措施主要包括:①选用噪声低、振动小、能耗小的先进设备。②加强施工机械的日常维护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长时间使用高噪声设备。③对噪声较大的设备采取基础减振措施等。

  6.固体废物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拟建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期产生的土方、废建筑材料、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以及运营期的落地油、废防渗材料等。项目拟采取的固体废物处理措施主要包括:①施工土方在施工结束后回填管沟、铺垫井场。②废建筑材料集中收集后拉运至哈拉哈塘固废填埋场填埋处理。③生活垃圾随车带走。④危险废物委托危废处置资质单位接受处置等。

  7.环境风险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拟建项目涉及的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原油、天然气、硫化氢。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主要包括修井井喷事故、管线集输事故、硫化氢泄露事故、火灾、爆炸等引发的伴生/次生污染物排放。项目拟采取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主要包括:①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②严格执行井控工作管理制度,严守井下作业安全规定。③设置明显标识、使用合格产品、选用防爆设备、安装防喷器等安全设备、设置硫化氢检测仪器等。④加强日常管理,对所有易漏设备及部位巡回检查、定期巡视等。⑤对定期更换老化、破损及有隐患的设备部件。⑥加大人员培训力度,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在村庄周围设置风险告知牌及风向标,张贴修井公示等。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两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式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原文链接:http://sthjt.xinjiang.gov.cn/xjepd/hjyxpjnsp/202208/0655021e644d4c2fa3f1997238bc826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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