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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7月1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7-21 来源: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关于2022年7月1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7月19日-2022年7月25日。

  电        话:028-80589105、80589089

  地        址:成都市科园南路88号A2座四川省生态环境厅行政审批处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报告书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阳101井区产能建设工程(二期)环境影响报告书

  泸州市泸县

  四川泸州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省宇环气象电子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开发区块页岩气产能,四川泸州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拟实施阳101井区产能建设工程(二期)(以下简称“项目”)。项目位于泸州市泸县,开采层位为龙马溪组,气质不含硫化氢,地面采气集输采用气液分输方案,通过新建采气管道与集输干线联通,原料气依托阳101井区内脱水站处理达标后外输。项目包括钻井工程、地面集输工程,建成后将新增页岩气产能28.71×108m3/a。

  钻井工程主要包括新建11座井场(新增钻井71口)。各井场分别设置钻井及压裂工程,配套钻井泥浆配制系统、钻井泥浆循环利用系统、压裂液混配系统、清洁化操作平台、放喷池、重叠液罐、柴油罐、储存池、隔油池、钻井固废收集贮存系统、危废暂存间等。项目井型为水平井,垂直井深约3500~5000m,水平井段长度约1500~2000m,采用“导管+三开”井身结构,导管段采用清水钻井液钻进,一开~三开直井段采用水基钻井液钻进,三开水平段采用油基钻井液钻进,钻至目的层后,进行固井、压裂和测试放喷求产。

  地面集输工程主要包括站场工程和管道工程。其中,站场主要包括新建14座平台井站(其中3座利用现有井场建设),采用气液分输工艺,分别设置采气树、高压除砂撬、分离计量撬、出站阀组撬、放空系统等;新建集气站2座、集气增压站1座(集气与增压规模均为300×104m3/d),设置清管收发球筒撬、分离计量撬、放空系统等,并在集气增压站设置压缩机组撬。管道工程包括新建15条集气管线,长度共计约56.2km(其中集气干线2条共约11.7km,集气支线13条共约44.5km),集气干线设计压力7.5MPa,集气支线设计压力8.5MPa,材质为无缝钢管;同沟敷设压裂返排液管道,材质为钢丝缠绕骨架增强聚乙烯复合管,长度共计约56.2km。

  项目占地约70.44hm2,其中永久占地约3.45hm2(含永久基本农田2.42hm2),临时占地约66.99hm2(含永久基本农田43.33hm2),占地类型主要为林地和耕地。

  项目总投资约67.76亿元,其中环保投资约9978万元,占总投资的1.47%。

   

   

  一、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一)钻井工程

  1.钻前工程污染防治措施

  在各井场建设阶段,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既有设施处理,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生活垃圾依托周边既有设施收集处置;通过优化施工布置、控制施工范围、妥善保存表土、洒水降尘、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控制和减小施工扬尘、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钻井阶段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优先使用网电;柴油发电机采用轻质柴油且燃烧废气经自带的排气设备处理后达标排放;在钻井过程中,对白油、油基泥浆和油基岩屑的暂存和储运采用密闭罐,控制和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测试放喷和事故放喷的页岩气由专用管线引至放喷池点火燃烧。

  (2)水污染防治措施

  清水钻及水基钻井废水用于钻井液或压裂液配制。洗井废水、方井雨水及井场初期雨水经隔油及沉淀处理后用于钻井液或压裂液配制。压裂返排液由储存池、重叠液罐收集后供井场内后续井口配制压裂液,井场内所有井口压裂作业完成后管输至区块内其余井场配制压裂液。生活污水经收集后由罐车运至当地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钻井优先使用网电,选取高效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等措施控制和减小噪声对周围居民等声环境敏感点的影响。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清水及水基钻井产生的钻井固废外运至砖厂或水泥厂资源化利用;油基岩屑、废矿物油、含矿物油废物等危险废物交由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废包装材料由供应商回收利用;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5)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

  采取在导管使用清水钻井液钻井,一开~三开直井段使用水基钻井液钻井,设置钻井泥浆不落地系统、安装套管阻隔井筒与浅层地下水之间的水力联系等措施,控制和减缓项目对浅层地下水的影响;将井场内的井口区域、柴油罐区、发电机房区、泥浆循环系统区域、清洁化操作平台、清洁化堆场、压裂作业工艺区、危废暂存间、储存池、放喷池、隔油池等区域设置为重点防渗区,采取防渗混凝土、防渗膜等防渗措施(渗透系数≤1.0×10-7cm/s,等效防渗黏土层厚度≥6.0m)。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定期对地下水水质进行监测,并制定地下水污染应急预案,确保饮用水安全。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钻井工程存在的主要环境风险为井漏、废水泄漏、废油泄漏等,通过设置防喷器等井控装置、严格执行井控技术标准和规范,对柴油罐和废水罐设置围堰,加强污染物储运过程管理,保证废水罐足够的富余容量等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控制和降低环境风险。

  (二)地面集输工程

  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既有设施处理;站场工艺管道、集输管线试压废水过滤后回用于厂区洒水抑尘。通过采取洒水降尘、封闭运输、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控制和减小施工扬尘、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生活垃圾依托周边既有设施收集处置。施工废料由施工单位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站处置,定向钻施工产生的废弃泥浆和岩屑干化后外运至砖厂或水泥厂资源化利用;通过采取加强施工环境管理,施工时段涉水工程在枯水期施工,严格控制施工范围,管沟开挖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的方式,及时进行植被恢复等措施,控制和减缓管道施工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

  2.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平台井站事故排放的页岩气经15m放空火炬燃烧排放;集气站清管、检修及事故排放的页岩气经20m放空火炬燃烧排放。

  (2)水污染防治措施

  营运期产生的气田水均暂存于各平台井站储存池和区块配套中转水池,优先回用于区块后续稳产项目压裂液配制(回用率≥90%),不能回用部分采用罐车输送至阳33井、镇1井、镇2井进行回注。

  本项目依托的阳33井、镇1井、镇2井回注井,目前剩余回注能力共221.22m3/d,剩余总回注容量213.91万m3,可满足本区块气田水(最大日排放量202.5m3/d,总排放量23.49万m3)的回注需求。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节流阀、分离器、放空管等,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减振等措施,可实现厂界噪声达标。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除砂器废渣、检修废渣、清管废渣、气田水沉渣定期清掏污泥收集后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送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5)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

  将各平台井站内的井口区域、工艺装置区、采出液罐区、储存池等区域设置为重点防渗区(渗透系数≤1.0×10-7cm/s,等效防渗黏土层厚度≥6.0m),防止地下水环境污染。设置地下水跟踪监测点,定期对地下水水质进行监测,并制定地下水污染应急预案,确保地下水环境安全。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存在的主要环境风险为页岩气泄漏、爆炸,废水泄漏的事故排放等。项目采取的主要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如下:

  ①采取工艺联锁保护措施,设置自动控制系统,各井口设置紧急安全切断阀,发生事故时自动切断泄漏气源。各平台井站及集气站均设置放空系统、可燃气体检测及报警装置。进出站管线设置截断阀,管道管材采取防腐措施,建立和落实维护保养和巡线检查制度。

  ②各平台井站储存池、集气站采出液罐采取设置外溢报警器等措施,防止泄漏废水外溢。  

  ③加强污水运输的管理,防止运输过程发生事故导致废水泄漏,污染环境;及时转运废水,加强废水罐的维护保养,避免由于腐蚀等造成废水泄漏污染环境。

  ④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建立企业与政府、相关单位间的环境风险应急体系,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发生事故时实施紧急撤离,及时切断事故污染源,监控污染物浓度扩散范围,地下水污染防堵、为受地下水污染影响的农户提供替代饮用水等应急措施,控制和降低环境风险。

  3.退役期环境保护措施

  对不具有工业开发价值的气井和停止采气进入退役期的气井井口及时进行封堵,平台井站进行迹地生态恢复,建筑垃圾送当地指定的建渣场处置。

  二、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在信息公开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

   


原文链接:http://sthjt.sc.gov.cn/sthjt/c103940/2022/7/18/0f1a4c8c72ae4b00804eba571a7accee.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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