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噪声法》助力呵护百姓的“声”活环境
6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正式实施,吉林省生态环境系统以新法实施为契机,深入落实“基层建设年”活动,将环境噪声违法整治作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重要内容,严厉打击噪声污染违法行为,全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着力提升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守护百姓的“声”活环境。
新《噪声法》进一步明确了恼人的夜间施工、机动车轰鸣疾驶、娱乐健身音响音量大、室内装修等噪声扰民现象的监管,填补了部分噪声污染行为在现行法律中存在的监管空白,科学厘清权责模糊的界线,对解决吉林省上半年噪声投诉案件居高不下提供坚强保障。
吉林省各地生态环境系统结合新《噪声法》实施,在学法、普法的同时,更是强化执法监管,严查噪声污染问题。全省生态环境部门先后对两起噪声污染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延边州生态环境局珲春市分局充分发挥法律利剑作用,在中高考“护航”专项执法检查中,查处了吉林省首起工业噪声超标排放案件,并按照法律规定做出限制生产处罚,以实际行动守护“声环境”。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双阳区分局在“绿色护考”专项执法行动中,发现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生产期间噪声扰民严重,经现场监测,该企业厂界噪声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双阳区分局依法进行立案查处,罚款金额5万元,作为《噪声法》实施以来,全市首例工业企业噪声超标案件,进一步强化了新《噪声法》的震慑效应。
新版噪声污染防治法施行当日恰逢“六五”世界环境日,吉林省各地生态环境部门积极推动新《噪声法》实施,紧紧围绕“共建清洁美丽世界”主题活动,突出线下与线上相结合,环保志愿者向社会公众发放新《噪声法》宣传资料,讲解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社会生活等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针对建筑工地、商铺等噪声投诉重点单位讲解降噪要求和方法,在学校、社区等周边设置噪声污染防治法科普展板,推动公众学习法律、遵守法律。利用普法宣传和执法帮扶时机,向企业宣贯新《噪声法》,进一步促进全社会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投身生态文明建设。
下一步,吉林省生态环境部门将把学习好、贯彻好、执行好《噪声法》作为当前一项重大任务,建立健全各部门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完善配套措施,强化监管执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噪声污染防治意识和行动自觉,逐步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噪声污染防治氛围。
原文链接:http://sthjt.jl.gov.cn/ztzl/jlssthjbhzhzfj/ywjx/202207/t20220705_84997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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