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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记嘱托谱新篇 踔厉奋发向未来——陕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纪实

发布时间:2022-06-15 来源: 中国环境报 作者:佚名

  2021年与2015年相比,陕西省12个市(区)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上升3.9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下降33.3%。图为蓝天白云下的西安市钟楼。 资料图片

  2022年1月~4月,渭河干流、汉江干流、丹江干流、泾河干流、延河干流、渭河干流西安段、北洛河干流、黄河干流陕西段水质全部为优,创历年来同期最好水平。图为西安市水源保护地黑河金盆水库。 西安市黑河水源地环境保护管理总站供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生态文明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三次赴陕西考察,生态环境保护是始终不变的关注重点。“陕西生态环境保护,不仅关系到自身发展质量和可持续发展,而且关系到全国生态环境大局。”“以功成不必在我的胸怀,把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履行好职责,当好秦岭生态卫士。”“要深入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生态治理和发展特色产业有机结合起来,走出一条生态和经济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之路。”习近平总书记对陕西生态环境保护的高度重视和深切关怀,体现了总书记对家乡炽热的民生情怀。

  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科学指引下,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陕西生态环保人牢记总书记的殷殷嘱托,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始终牢记“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这一根本要求,勠力同心、锐意进取,攻坚克难、担当作为,自觉强化和拓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力度、广度、深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整体迈上新台阶,奋力谱写了陕西高质量发展中的美丽陕西新篇章。

  持之以恒,坚决当好秦岭生态卫士

  2020年4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柞水县牛背梁考察时强调,秦岭和合南北、泽被天下,是我国的中央水塔,是中华民族的祖脉和中华文化的重要象征。保护好秦岭生态环境,对确保中华民族长盛不衰、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守护秦岭绿水青山,生态环保人责无旁贷。依照《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要求,陕西生态环境部门印发《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及秦岭6市市级保护规划和8个省级专项规划等,形成“1+N”秦岭保护规划体系。在秦岭重点保护区、一般保护区实行产业准入清单管理,严把项目准入关口。健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智慧监控+举报+暗访”制度,持续深化“五乱”问题治理,巩固拓展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问题整治成果。深入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三清(清网、清套、清夹)”行动等专项整治,2021年共侦办各类生态环境违法案件115起。

  自2017年以来,陕西积极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活动。目前,陕西生态示范创建总数达到18个,位居全国第一方阵。让秦岭美景永驻、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的目标正在变为现实,秦岭陕西段90%以上的野生动植物物种得到有效保护,秦岭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综合评价优良等级面积达到96%以上,整体评价等级为“优”,秦岭陕西范围林地、草原、湿地等生态空间面积达到89%以上。

  突出重点,坚定不移打造幸福河

  2019年9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水而定、量水而行,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上下游、干支流、左右岸统筹谋划,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着力加强生态保护治理、保障黄河长治久安、促进全流域高质量发展、改善人民群众生活、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

  陕西地处黄河中上游地区,地理位置重要,生态功能突出。黄河流域陕西段涉及关中7市区和陕北两市,承担了全省83%以上的工业用水和78%以上的生活用水,是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区。

  高质量发展的前提是生态保护。借助省委、省政府高位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省人大“一法两条例”执法检查、省政协专项调研之势,陕西省生态环境部门落实《陕西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从加快推动流域绿色转型发展、严厉打击偷排直排行为等多个方面作出安排部署,明确把渭河打造成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的“标杆河流”。同时,陕西制定《中办回访调研报告反馈问题建议整改落实方案》和《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全面开展整改工作。

  水安全事关国计民生。陕西聚焦延河、石川河等重点河流及水质不达标断面,推行“一河一策”“一断一案”限期治理。深入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初步建立排污口管理台账和入河排污口矢量化图库,黄河干流105个问题排污口全部整治完成,黄河流域80座县级及以上污水处理厂已完成提标改造。2021年,黄河流域65个国考断面Ⅰ类~Ⅲ类水质占比84.6%,同比提升3.1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4.6%,同比改善1.6个百分点;渭河干流水质为优。

  在不断健全黄河流域环境监测网络的同时,陕西生态环境部门注重用好监测和执法“左右手”,全面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确保黄河长治久安,真正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

  竭尽全力,精心守护一江清水永续北上

  南水北调,成败在水质,水质好坏,关键看源头。发源于汉中嶓冢山的溪水流贯陕南三市,是长江最大支流汉江的源头和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的开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自2014年12月通水以来,截至2021年7月,陕西数百亿立方米清水源源不断北上,成为京津冀豫沿线大中城市地区的主力水源,直接受益人口达7900万人。

  为保证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有清洁水源,陕西积极落实长江“十年禁渔”,严查严打长江流域非法捕捞、运输、收售水生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活动。2020年1月~2021年3月,全省共侦办非法捕捞犯罪案件4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9人。统筹工业污染防治和农村污染治理,提升污水处理能力,陕南三市29座县级以上污水处理厂全部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7个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全部完成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城市建成区内消除黑臭水体。

  保护一江清水,扮靓美丽陕西。针对陕南部分区域的硫铁矿污染遗留问题,陕西生态环境系统始终把以白河县硫铁矿为重点的汉江丹江流域涉金属矿产开发污染水质专项整治,作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的具体行动,扎实有序推进。2021年3月,《白河县硫铁矿区污染综合治理总体方案》通过省部联合审查,按照源头减量、过程控制、生态修复的治理思路,分步骤、分区域、分阶段有序推进。计划2022年底废石堆贮存场达到贮渣条件,建成投用,完成里端沟区域及尚庙、布袋沟和白岩头矿点治理,2023年底完成矿区主体治理工程,2025年全面完成综合整治任务。

  陕西坚决扛起水源地省份的政治担当,挖掘放大水生态的综合功能和内生价值,走出了一条绿色赋能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2021年,汉江、丹江、嘉陵江出陕断面水质持续保持Ⅱ类优;国家考核的33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南水北调,功在当代,利在千秋。陕西生态环保人用心用情呵护南水北调水源地,确保一江清水永续北上。

  聚力主业,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天蓝水清地绿是陕西生态环保人一直追求的目标,也是三秦儿女对美丽陕西的憧憬。

  为了让三秦大地的天更蓝,陕西生态环境部门强化汾渭平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以关中地区为重点,推行“一市一策”精准治霾,加强秋冬季治污降霾,实施PM2.5和O3的协同控制,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健全完善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响应机制,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推动35个重点行业实施绩效分级。开展严厉打击劣质散煤专项行动,积极推进散煤治理查漏补缺,关中地区散煤治理年度改造任务完成率为100%。2021年,全省12个市(区)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9.6%,平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2.5%,PM2.5平均浓度36微克/立方米。与2015年相比,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上升3.9个百分点,平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下降1.9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下降33.3%。

  为了让三秦大地的水更清,陕西生态环境部门系统推进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建立“两大流域—3个板块—25个重点河流控制单元—111个国控断面”的管控体系,推行精准治污。严格水源地规范管理,全省共划分水源保护区766个。持续开展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回头看”。 2021年,全省国控、省控断面Ⅰ类~Ⅲ类水质断面占91.5%;Ⅳ类~Ⅴ类水质断面占6.8%;劣Ⅴ类断面占1.7%。与2015年相比,Ⅰ类~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上升34.6个百分点;Ⅳ类~Ⅴ类下降22.7 个百分点;劣Ⅴ类下降11.9个百分点。2022年1月~4月,渭河干流、汉江干流、丹江干流、泾河干流、延河干流、渭河干流西安段、北洛河干流、黄河干流陕西段水质全部为优,创历年来同期最好水平。111个国控断面中,劣Ⅴ类水质断面全部消除;Ⅰ类~Ⅲ类优良水质断面比例达到97.3%,在黄河流域9省(自治区)中列第一位。

  为了让三秦大地的土更净,陕西生态环境部门强化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开展全省531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落实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准入管理。实施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强化土壤、固体废物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完成742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

  权威科学的监测数据,见证了陕西生态环境质量的好转。自2012年起,陕西省7个市的43个县(区)被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范围。生态环境部、财政部2021年通报结果显示:陕西省评价结果整体较好,达到有评价记录以来最好水平;生态环境质量达到“基本稳定”以上水平县域比例达97.7%,高于全国水平3.3个百分点。此外,全省完成了秦岭区域内10个水站的验收和92个省控、市控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数据国—省—市联网传输工作,省控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进一步完善。

  生态文明开启新时代。按照“为子孙后代留下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的优美环境”的目标,3800多万三秦儿女携起手来,让仰望星空、看见青山、闻到花香的梦想越来越近。

  主动作为,全面助推绿色转型发展

  2021年9月13日,习近平总书记到榆林市考察,在国家能源集团榆林化工有限公司强调,要按照绿色低碳的发展方向,对标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在榆林市米脂县高西沟村指出,要深入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生态治理和发展特色产业有机结合起来,走出一条生态和经济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之路。

  生态文明建设是一场涉及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的深刻变革。推动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陕西生态环境部门牵头制定了《陕西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加快形成激励约束机制。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将79个“两高”项目从“十四五”谋划的重大项目中剔除,压减拟投产达产“两高”项目28个、压减能耗9100万吨标准煤。

  同时,近年来,陕西依托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推动低碳零碳技术产业化示范。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63家发电企业纳入首批履约。推进延安、安康国家低碳城市和商洛、西咸新区国家气候适应型城市试点建设。2021年,陕西强化节能监管,完成118家企业节能诊断;推进绿色制造,创建省级绿色工厂23家、绿色产品4种。2021年,全省新能源汽车产量27.9万辆,同比增长369%。

  陕西生态环境部门不断注重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引导居民转变消费观念,倡导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消费。从生活小节入手,倡导节水节能节电,绿色低碳出行,通过生活方式绿色革命,倒逼生产方式绿色转型。

  用“绿色化”推进生产、装点生活,三秦大地因此而更加生机勃勃、春意盎然。

  抓点示范,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美丽中国目标的重要制度保障。

  陕西地处全国的心脏地带,占据着全国生态的“C位”。近年来,陕西生态环境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持续发力,制定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并建立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制度,有力推动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2021年6月,陕西省政府印发了《关于推进陕西省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与监测能力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和完善陕西省生态环境综合执法体系的实施意见》,为陕西省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回应人民群众的殷切期盼,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陕西持续制修订地方生态环境标准,发布含油污泥利用与处置污染控制技术规范等4项地方标准。立足省情实际,积极推行“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即用“三线”划框子,框住各类空间利用格局和开发强度;用“一单”定规则,规范各环境管控单元开发行为和准入要求,全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初步建立。推行环评审批和监督执法两个“正面清单”,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一厂一策”,避免“一刀切”。

  敢于亮剑执法,坚决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说“不”,有效有力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陕西成立了由省纪委监委牵头,省委组织部、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办参与的责任追究组,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追责工作有关要求,依规依纪依法、精准追责问责。强化环境执法监管,为大美陕西的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坚实保障。2020年,陕西省委授予陕西生态环境厅“平安建设工作先进集体”称号。2021年全省4支执法队伍和8名执法人员分别被评为2021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受到生态环境部通报表扬;陕西生态环境厅执法局获“2020~2021年生态环境信访工作中表现突出集体”称号。

  2021年,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创造性地在厅直属系统开展“抓点示范 典型引领”活动,旨在选树典型、点面结合,推动整体工作全面进步。省生态环境厅将省控环境空气质量城市评价站交由有能力的市级环境监测站运行维护,开启了省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网运维工作新篇章;省环境调查评估中心开展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与建设项目环评联动研究和典型行业排污审计试点监管研究,为入园企业减负,助力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省生态环境厅法规处加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力度,截至2021年12月,全省提起涉及水、土壤、空气、生态等环境要素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102件,赔偿金额8378.72万元。

  近年来,陕西生态环境部门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始终秉承保护三秦大地生态安全的职责与使命,加快推进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建设,交出了推动陕西高质量发展的绿色答卷——在陕西省委、省政府召开的2020年度、2021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总结表彰会议上,陕西省生态环境厅连续两年获得全省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殊荣。 2022年3月21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陕西省委、省政府反馈督察意见认为:“陕西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统筹推进‘一山一水一平原’生态环境保护,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力度较大,取得较大成效。”

  “志之所趋,无远弗届,穷山距海,不能限也”。陕西将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再接再厉,以更加坚定的自信、更加坚决的勇气,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让绿水青山底色更亮,金山银山成色更足,奋力开创美丽陕西建设新局面,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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