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生态环境保护科技中心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项目地质勘查和分析测试采购公告
辽宁省生态环境保护科技中心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项目地质勘查和分析测试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项目地质勘查和分析测试)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永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6月17日14点2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YCSY20220607
项目名称: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项目地质勘查和分析测试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人民币130000元
最高限价:01包:103000.00元;02包:27000.00元
采购需求: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项目地质勘查和分析测试
合同履行期限:
分包情况:01包 地质勘查;02包分析测试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01包:具有工程勘察劳务类资质;02包:具有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资质),且证书附表中包含所有检测指标相关资质。根据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规范辽宁省社会化环境监测市场管理的通知》要求,在辽宁省内开展环境监测服务的社会化检测机构须在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完成备案登记,为加强检测数据监管,故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必须是在辽宁省环保厅备案的检测机构。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13日至2022年06月16日(谈判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永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21号远东大厦303。)
方式:现场购买,购买需携带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工程勘察劳务类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500元/包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6月17日14点20分(北京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辽宁永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21号远东大厦301。)
六、开启
时间:2022年06月17日14点2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永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21号远东大厦301。)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宁省生态环境保护科技中心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号甲-2
联系方式:024-627800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永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21号远东大厦303
联系方式:024-22516760
邮箱地址:liaoningyongcheng@163.com
开户行: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天合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永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0331 3101 0200 0000 6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024-22514350
原文链接:http://sthj.ln.gov.cn/xxgk/czzj/zbcg/202206/t20220613_45767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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