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23个水质自动站正式投入运行,水环境风险预警监测能力显著提升
水环境预警监测体系建设是适应生态环境保护形势发展的重要举措与必然趋势。随着2018年76个国控地表水自动站上收国家,全省所剩省级水站数量寥寥可数。为进一步提高对重污染河流、跨市界河流及重要水源地的自动监测能力,应尽快贯彻省政府关于完善监测预报预警体系、逐步扩大水质自动监测范围的有关要求,加快推进省级水站建设步伐,织密辽宁省水质自动监测网。
2019年9月,省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审议批准我省实施“辽宁省地表水考核预警水质自动监测站项目”,厅党组委任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承担该项目建设任务,于全省干、支流上新建25个水质自动监测站。近三年来,省中心始终保持“逢山开路、遇水架桥”的闯劲,保持“愚公移山”的恒心,克服疫情和土地变更等诸多困难,攻坚克难、笃行不怠、迎难而上,全力推进25个水质自动站建设项目进度。
一、“一鼓作气”,精挑细选确定水站建设位置
2020年1月起,省厅领导带领省中心相关人员在疫情中逆行,连续3个月奔赴现场,对全省62个“十四五”新增国控断面、34个重污染河流断面及17个重要水库水源地进行了反复的筛选与调研比较,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经过十余次修改最终确定了25个水站建设名单。
二、“一抓到底”,协同地方狠抓落实
2021年3月,辽宁省生态环境厅下发《关于加快推进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的通知》(辽环综函〔2021〕198号),要求有建设任务的12个市和沈抚示范区配合完成辖区内涉及水站建设的征(租)地、“四通一平”(通路、通水、通电、通讯及场地平整)等前期沟通协调工作,项目正式启动。
水站建设工作牵涉面广、需协调部门多、推进难度大。在建设过程中,全省生态环境管理与监测部门均高度重视,压实责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采取一系列措施,全力扎实推进水站站房建设,切实保证工程质量,力争将水站建成高标准、高质量的生态环境监测地标。
三、“一以贯之”,有序完成建设任务
截止2022年5月31日,省中心历时两年半时间,除2个水站因特殊原因无法完成建设外,其余23个水站全部完成建设任务与验收程序,并已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运行维护,于2022年6月1日正式投入运行。
目前,全省省级固定式水站数量已由22座增加至45座,水环境风险防控技术支撑能力得到有效提升,为辽宁省“十四五”期间水环境监测由现状监测向预警监测跨越起到重要推动作用。
原文链接:http://sthj.ln.gov.cn/hjgl/hjjc/jcdt/202206/t20220608_45742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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