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绿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跨省转移危险废物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2-06-07
来源: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豫固转移函〔2022〕177号
关于河南绿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跨省转移危险废物的批复
河南绿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向朔州金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转移危险废物的申请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经商请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将产生的精馏残渣(268-008-04)2000吨、污水站污泥(263-011-04)200吨,转移至朔州金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置(利用),转移过程由重庆环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承运,转移有效期至2022年11月4日。
二、你公司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实施转移。在转移危险废物前三日,将预期途径时间、路线及到达时间分别报送途径和接受地生态环境部门,自觉接受当地及沿途生态环境部门及相关部门监督。在转移过程中,要严格落实相关污染防治措施、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
定,严格按照制定的运输路线转移危险废物,严防发生危险废物
非法转移、流失和倾倒。
此复。
联 系 人: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处 周志力
联系电话:0371—66309253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学理路10号
2022年5月23日
抄送:山西省生态环境厅、鹤壁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5月23日印发
原文链接:http://sthjt.henan.gov.cn/2022/05-25/245671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中共河南省生态环境厅...[2024-09-23]
- 一图读懂 | 《新污...[2024-09-23]
- 中共河南省生态环境厅...[2024-09-23]
- 关于《重庆市噪声污染...[2024-09-23]
- 政策解读丨《山东省推...[2024-09-23]
-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09-23]
- 关于以高水平保护促进...[2024-09-23]
- 关于进一步深化环境影...[2024-09-23]
- 关于同意甘肃东方瑞龙...[2024-09-23]
- 中共河南省生态环境厅...[2024-09-23]
- 一图读懂 | 《新污...[2024-09-23]
- 中共河南省生态环境厅...[2024-09-23]
- 关于《重庆市噪声污染...[2024-09-23]
- 政策解读丨《山东省推...[2024-09-23]
-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09-23]
- 关于以高水平保护促进...[2024-09-23]
- 关于进一步深化环境影...[2024-09-23]
- 关于同意甘肃东方瑞龙...[2024-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