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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关于2022年6月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6-03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6月1日-2022年6月8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4165406(兼传真)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邮编830063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新特硅基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高端电子级多晶硅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建设项目

  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

  新特硅基新材料有限公司

  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新建20万t/a多晶硅生产装置(包含2条10万t/a生产线),配套5万t/a氯化氢制备装置及公用工程和辅助工程。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10万t/a多晶硅生产装置、5万吨氯化氢制备装置和5万吨三氯氢硅合成装置;二期建设10万t/a多晶硅生产装置。

  (一)大气环境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运输车辆及堆场引起的扬尘、施工机械燃油排放的废气。通过限制车辆行驶速度、保持路面清洁并减少露天堆放和保证一定的含水率及减少裸露地面等有效手段可以减少施工期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机械燃油烟气在场地内无组织排放,影响较轻微、影响期短暂。

  运营期有组织废气包括:(1)碱洗尾气,采取两级碱洗后经25m高排气筒排放;(2)降膜吸收尾气,采取水力喷射后经20m高排气筒排放;经处理后碱洗尾气和降膜吸收尾气中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5581-2016)要求;(3)加料废气;(4)加料干燥废气;加料废气和加料干燥废气采取陶瓷过滤后分别经15m高排气筒排放;(5)渣浆水解废气,采取碱洗吸收后经20m高排气筒排放;(6)破碎废气,采取布袋除尘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7)酸洗废气,采取两级碱洗吸收后经46m高排气筒排放;(8)洗涤尾气,采取水洗后经25m高排气筒排放;(9)检验废气,采取两级碱洗后经20m高排气筒排放;(10)暂存废气,采取活性炭吸附后经20m高排气筒排放;加料废气、加料干燥废气、渣浆水解废气、破碎废气、酸洗废气、洗涤尾气、检验废气和暂存废气经处理后,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运营期无组织废气包括:氯气处理及废氯气处理装置、氯化氢合成及盐酸工段、整理车间、三氯氢硅合成装置、冷氢化装置、精馏装置、还原装置、尾气回收装置、工艺废气处理装置排放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氯气、氯化氢、硫酸雾和TSP,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和《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2016)企业边界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

  (二)水环境

  施工期废水主要有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于施工或用于洒水抑尘。施工期生活污水拉运至五彩湾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

  运营期废水主要包括工艺废水和生活污水。工艺废水包括再生废水、冷却废水、尾气处理废水、水解废水、含氟废水、洗涤废水、碱性废水和清净废水,分别送高盐废水处理站、含氟污水处理站、中水回用水站处理;生活污水送生活污水预处理装置处理。工艺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处理后主要污染物浓度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要求后回用于生产。厂区参照《石油化工防渗工程设计规范》(GB/T50934-2013)采取分区防渗,避免和减轻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

  (三)声环境

  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施工场地距离环境敏感目标较远,施工期结束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也将随之消失。

  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板框压滤机、冷却塔、切割机、磨锥机、钻孔机及各类泵、压缩机等的设备噪声,源强为90~150分贝。采取的保护措施主要为:选用低噪声设备;泵、风机、离心机等设置减震基础和减振台座,风机进出口采取软连接,风机及前后管道采取隔声措施;高噪声设备均置于室内;在结构设计中采用减振平顶、减振内壁和减振地板;厂区合理布局,噪声源远离办公区,对噪声大的建筑物单独布置,在装置区路边充分进行绿化。厂界昼、夜噪声预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功能区噪声限值。

  (四)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和施工队伍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送建筑垃圾填埋场妥善处置。生活垃圾集中存放,统一收集暂存后交由园区环卫部门清理。

  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有废滤膜、废阳极隔膜、干燥废硫酸、废催化剂、废吸附剂、混合废酸、制氢废隔膜、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冷冻机油、废变压器油和废油桶、废弃包装物、废油漆、废蓄电池和废活性炭等,在厂内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库,委托新疆新能源(集团)准东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定期处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有盐泥滤饼、废离子树脂、废硅粉、废石墨头、制氢脱氧器废催化剂、废分子筛、废反渗透膜、二氧化硅滤渣、一般废包装物等,一般工业固废优先综合利用,不可利用的送园区固体废物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送园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五)土壤环境

  本项目运营期土壤环境影响主要为:生产废水因管道接口腐蚀破坏导致酸性废水直接通过已经损坏的防漏层垂直入渗进入土壤环境而引起土壤酸化。采取的保护措施主要为: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制定、实施自行监测方案。

  (六)生态环境

  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主要表现在对土壤、植物、野生动物、生物多样性、土地利用等方面的影响,还易引起水土流失。施工时对表层土壤进行分层剥离和堆放并及时回填、对已建成区块及时绿化、加强对施工人员管理、编制水土保持方案,采取措施后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降低。

  运营期生态环境影响包括对土地利用影响、对植物资源的影响、对动物资源的影响,通过加强厂区及其周围的绿化和植被的恢复及补偿工作降低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七)环境风险

  项目风险事故主要为危险物质泄漏及火灾爆炸事故,环境风险主要为事故排放污染物对区域环境质量造成影响。采取的防范措施主要为:强化工艺风险预防措施;强化生产设施管理设备的运行管理、定期检修、定期巡查,将设备纳入有效监控范围内,预防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厂内设置足够容积的事故池收集事故废水;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发生事故时立即启动。

  (八)电磁环境影响

  项目配套的220kV变电站造成电磁环境影响。通过合理选择导线的配电架构高度、对地和相间距离;合理选择杆塔塔型、导线型式;开展运营期电磁环境监测和管理等措施确保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规定限值。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本项目采用网络公示、报纸公示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调查,未收到反馈意见。


原文链接:http://sthjt.xinjiang.gov.cn/xjepd/hjyxpjnsp/202206/834bba9757974a7aada7fb51e99a808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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