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淮南孔店500千伏变电站第二台主变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皖环函〔2022〕611号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淮南孔店500千伏变电站第二台主变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
《淮南孔店500kV变电站第二台主变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本项目位于安徽省淮南市孔店乡,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扩建1组1000MVA变压器,主变低压侧增设1台60Mvar并联低压电抗器,不增加500kV和220kV出线,500kV和220kV接入系统方案保持不变。参考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评估意见(环评估函〔2022〕74号),提出如下审批意见:
一、在落实《报告书》和本批复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建设造成的不利生态环境影响可以得到控制。我厅原则同意《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及运行过程中注意事项
(一)严格落实工频电、磁场污染防治环保措施,按照《报告书》要求和设计规程施工,确保本工程电磁环境满足国家相关法规和环境标准要求。
(二)事故油池新建时应严格落实《报告书》中防渗措施。事故油池设计及施工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修改单(GB18597-2001)中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的防渗要求。
(三)建设期间应严格落实《报告书》中各种污水处置措施。做好生活污水、施工废水及施工机械清洗油污水等处置,严禁施工期间各类废水任意外排。加强施工扬尘管理。尽量减少开挖面积,工程弃土外运至指定位置,不得随意堆放。尽量减少临时占地,施工结束后恢复原状。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及时清运。注重施工期声环境影响,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掩蔽物进行隔音,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轻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四)运行期间产生的事故废油、废旧蓄电池等危险废物应交由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落实运行期间监测计划,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完善变电站隔音降噪措施。
(五)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及时自行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三、《报告书》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本项目开工建设的,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厅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拟采取的环保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依法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四、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送至淮南市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5月23日
原文链接:https://sthjt.ah.gov.cn/public/21691/1210036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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