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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生态环境厅“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2-05-26 来源: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方案》(陕学组〔2021〕10号)和厅党组《关于印发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方案的通知》(陕环党组发〔2021〕14号),结合我厅实际,现就党史学习教育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动员厅直系统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职工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把党史学习教育实践同总结经验、观照现实、推动工作结合起来,把党史学习教育实践同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效应、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结合起来,同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结合起来,弘扬党的光荣传统、优良作风,践行党的初心使命、根本宗旨,强化公仆意识、为民情怀,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党员领导干部表率作用,聚焦生态环境领域群众急难愁盼的现实问题,从解决影响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活居住的突出环境问题入手,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基层的困难事、群众的烦心事,真正把实事办好、把好事办实,为广大群众创造更加优美舒适的宜居乐业环境,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加快美丽陕西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二、重点任务和措施

  围绕省委实践活动“五个着力办实事”之生态环境领域群众急难愁盼的现实问题,前期从各基层单位征集了52项为群众办实事项目。按照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推进白河县硫铁矿污染专项整治、石川河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提高12369环保投诉办理满意度等8个影响较大、惠及面较广的项目,作为我厅重点项目,并已向社会公布。

  (一)开展白河县硫铁矿污染专项整治,解决困扰当地群众的“磺水之患”。全面排查白河县硫铁矿污染现状,摸清摸准矿洞、废弃矿渣存量,开展污染危害和环境影响评估,制定白河县硫铁矿污染综合治理总体方案,明确治理目标。在此基础上,按照分层级、分区域、分阶段的要求,优先针对治理难度小、环境效益好的区域,开展“一点一策”污染治理项目实施,有效整治硫铁矿污染水质问题,确保白河县白石河流域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二)加强生态空间监管,更好发挥自然保护区造福人民的作用。一是积极推进有关重要生态空间监管平台和系统建设。二是安排研究重要生态空间人类活动监管机制和技术,支撑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三是日常监管重点管控人为干扰活动,以县级行政区为单元,建立日常监管台账,形成生态破坏问题清单,强化监督执法。

  (三)开展石川河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促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出台《石川河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方案》,统筹水资源利用、水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治理,创新体制机制,强化部门联动和区域共治,推进建立上下游、左右岸协同治理模式,提升石川河水环境质量,推进石川河流域早日达到“有河有水,有鱼有草”目标。

  (四)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确保群众饮用水安全。指导各市(区)落实《陕西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出台《关于推进陕西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推进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采取加大饮用水水源地资金支持力度、加强信息公开等措施推进饮用水水源地管理工作不断提升,规范饮用水水源地管理。

  (五)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升级帮扶,扎实推动大气污染防治。组织专家指导帮扶相关企业对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绩效升级,促进企业技术升级和提标改造,大幅度降低污染物排放量,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六)开展泾阳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提升群众生活环境质量。结合泾阳县农村水系综合治理和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指导泾阳县通过实施截污控源、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水系连通等工程,完成3条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提升农村水环境质量。

  (七)加大12369环保投诉办理力度,妥善解决投诉问题。一是以服务为宗旨,及时受理投诉,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二是以信息为纽带,充分运用“信、访、网、电、微”等群众参与监督渠道受理投诉举报信息,抓住“及时”“就地”两个关键,加强规范管理。三是以百分百为目标,确保群众满意。落实举报热线电话接通率100%,举报投诉答复率100%,问题整改落实率100%,举报奖励发放率100%“四个百分之百”要求,不断提高生态环境投诉举报办理质量和效率,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获得感和幸福感。

  (八)举办环保知识科普宣传,带动更多群众参与环保。聚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要任务,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群众,以“建设新农村,环境要先行”为主题,普及宣传生态文明建设在乡村振兴中的重要引领作用,助力乡村生态文明建设、改善乡村人居生态环境。

  (九)协同推进其它44项实践项目,巩固深化学习效果。坚持边学边办、以办促学,在做好8个重点项目的同时,协同推进其它44项为群众办实事项目,切实解决基层的困难事、群众的烦心事,真正把实事办好、把好事办实,为广大群众创造更加优美舒适的宜居乐业环境。

  (十)坚持为群众办实事常态化长效化。立足部门、单位职能职责,强化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持之以恒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发展,维护公众切身利益,顺应人民群众对更好生态环境的追求。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是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厅直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有力有序推进各项实践活动开展。牵头单位要把完成具体实践项目作为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有力抓手,严格落实项目清单,坚持台账化管理、项目化推进,注重研究解决实际问题,不断完善工作措施,切实做到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

  (二)加快推进力度,定期报送成果。牵头单位领导要增强抓工作、促落实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亲自抓、亲自管、亲自督办,及时了解工作进展,加快推进力度,解决疑难问题。各牵头单位联系人要在每月25日前,向厅党组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项目进展情况,厅党组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相关项目推进落实情况汇总整理后,在每月30日前上报省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完成任务。“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组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基层党组织进行督导检查,对有序推进、真抓实干的及时通报表扬,对推进不力、敷衍了事的进行批评教育。在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上不担当、不作为的将报请机关纪委进行查处问责,确保各个为民办实事项目能够落实到位并取得预期成效。

  附件:陕西省生态环境厅“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清单

  

  


原文链接:http://sthjt.shaanxi.gov.cn/dsxxjy/wjzl/2021-05-27/705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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