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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1年12月23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5-26 来源: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厅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1-64103332、0871-64667476、0871-68226553(省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受理窗口) 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昆明市西山区广福路商业中心A9栋  传    真:0871-64123089    邮编:650028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澄江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澄江市九村镇龙潭村东溪哨(原焚烧厂处)

澄江市垃圾焚烧处理中心

湖南葆华环保有限公司

澄江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位于澄江县九村镇龙潭村东溪哨(原焚烧厂处),为新建项目,项目设计处理生活垃圾规模为300吨/日,配置1台300吨/日机械炉排焚烧炉和一台6MW汽轮发电机组,同时配套烟气净化系统、灰渣处理系统、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等环保工程。总用地面积45.49亩,其中使用原垃圾焚烧厂建设用地27.64亩,新征用地17.85亩,垃圾收运范围为澄江市,总投资估算1742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438.24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9.73%。项目建设符合产业政策,已取得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澄江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核准的批复》(玉发改能源复〔2019〕31号),建设符合《澄江工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2016-2030)》、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要求。 

一、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对环境的影响主要集中在运营期:

(1)环境空气

项目位于达标区,正常排放下各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占标率均<100%,一类区年均浓度贡献值均<10%,二类区年均浓度贡献值均<30%;叠加区域在建污染源以及现状浓度后的浓度预测值均满足相应环境质量标准要求,项目对评价范围内大气环境的影响可接受。非正常排放下各污染物的最大1小时平均浓度贡献值占标率均小于100%。环境防护距离为厂界外扩300米。

(2)地表水

垃圾渗滤液、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等废水全部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循环冷却水补充水;冷却塔循环排污水和旁滤排污水排入硬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部分用于厂区冲洗用水,剩余作为循环冷却水补充水,浓水回用于石灰浆制备、炉渣冷却、飞灰固化等用水环节。项目正常情况下不直接对外环境排放污水,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地下水

项目对垃圾池、渗滤液收集池、沟等设施设置了严密的防腐防渗措施,可有效避免垃圾渗滤液渗漏现象,运营期正常工况下不会对评价区域地下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4)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冷却塔、汽轮发电机、余热锅炉等生产设备噪声,采取隔声、消声、减震等措施后,运营期厂界昼间、夜间噪声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5)固废

炉渣外运进行综合利用,飞灰在厂内固化满足要求后拟交由曲靖银发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有限公司进行填埋处置,废布袋、废机油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废树脂交由厂家回收处置,废活性炭、污水处理污泥、生活垃圾、废滤膜入炉焚烧;仓顶除尘器回收尘收集后返回相应料仓。各类固体废弃物均得到有效处置。

(6)生态环境和土壤

 

项目所在地为建设用地,区域开发较早,周边无国家保护珍稀野生动植物,对动植物资源影响较小,项目运营期正常排放的污染物对农作物和土壤的影响可接受。

二、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1)废气

采取洒水降尘、围蔽遮挡等措施。

(2)废水

设置临时集水池和沉砂池对施工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后,作为场地降尘洒水利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原焚烧厂综合楼已建的化粪池进行处理,定期委托周边农民清掏用于周边农田农肥使用。

(3)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加强施工人员个人防护措施。

(4)固废

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并由环卫部门定时清运至应急填埋场;建筑垃圾按市政部门要求进行定点弃置。

运营期:

(1)废气

设置1套烟气净化系统,采用“SNCR脱硝+半干法脱酸+干法脱酸+活性炭喷射吸附+袋式除尘”工艺,设计脱硝效率≥50%、除尘效率≥99.8%、脱硫效率≥90%、氯化氢去除效率≥95%、重金属去除效率≥90%、二噁英去除效率≥98%,尾气通过80m高的烟囱排放;各料仓仓顶各设置1台袋式除尘器,设计除尘效率99.5%,尾气分别经15m排气筒排放;垃圾池负压设计,正常情况下臭气抽入焚烧炉焚烧,设置1套活性炭应急除臭系统用于停炉检修期间恶臭处理,尾气经30m排气筒排放。

(2)废水

设置1座渗滤液处理站用于处理垃圾渗滤液、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初期雨水等,处理规模120t/d,采用“调节池+ UASB+膜生化反应器(MBR)+NF+RO”工艺,出水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中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冲厕、车辆冲洗标准和《生活垃圾填埋场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排放浓度限值的要求后回用于厂区,不外排;拟建1套180t/d硬水处理系统处理项目产生的循环排污水、旁滤排污水等硬水,采用“调节池+混凝沉淀+RO反渗透膜”工艺,出水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敞开式循环冷却水补充水标准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冲厕、车辆冲洗标准较严值后,部分用于厂区冲洗用水,剩余作为循环冷却水补充水,浓水回用于石灰浆制备、炉渣冷却、飞灰固化等用水环节,不外排;设置1个750m3渗滤液调节池、1个250m3事故池和1个50m3初期雨水收集池。

(3)防渗措施

厂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防渗层防渗性能等效黏土层厚度≥6m、渗透系数≤1.0×10-7cm/s,一般防渗区防渗层防渗性能等效黏土层厚度≥1.5m、渗透系数≤1.0×10-7cm/s,简单防渗区地面采取水泥硬化。

(4)噪声

主要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如厂房隔声、风机进出口和余热锅炉排气口安装消声器等。

(5)固废

炉渣外运进行综合利用,飞灰在厂内固化满足要求后拟交由曲靖银发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有限公司进行填埋处置,废布袋、废机油、废树脂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废活性炭、污水处理污泥、生活垃圾、废滤膜入炉焚烧;仓顶除尘器回收尘收集后返回相应料仓。

三、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于2018年9月7日开展首次公示,公示途径包括澄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和项目周边敏感点现场张贴公示;2019年6月14日~27日开展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公示途径包括玉溪日报2次报纸公示、澄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和项目周边敏感点现场张贴公示;两次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反馈意见。2020年3月25日建设单位组织召开公众参与座谈会会议,并于2020年3月31日在澄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座谈会会议纪要,会议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

  公示日期:2021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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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厅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1-64103332、0871-64667476、0871-68226553(省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受理窗口) 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昆明市西山区广福路商业中心A9栋  传    真:0871-64123089    邮编:650028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澄江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澄江市九村镇龙潭村东溪哨(原焚烧厂处)

澄江市垃圾焚烧处理中心

湖南葆华环保有限公司

澄江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位于澄江县九村镇龙潭村东溪哨(原焚烧厂处),为新建项目,项目设计处理生活垃圾规模为300吨/日,配置1台300吨/日机械炉排焚烧炉和一台6MW汽轮发电机组,同时配套烟气净化系统、灰渣处理系统、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等环保工程。总用地面积45.49亩,其中使用原垃圾焚烧厂建设用地27.64亩,新征用地17.85亩,垃圾收运范围为澄江市,总投资估算1742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438.24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9.73%。项目建设符合产业政策,已取得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澄江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核准的批复》(玉发改能源复〔2019〕31号),建设符合《澄江工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2016-2030)》、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要求。 

一、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对环境的影响主要集中在运营期:

(1)环境空气

项目位于达标区,正常排放下各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占标率均<100%,一类区年均浓度贡献值均<10%,二类区年均浓度贡献值均<30%;叠加区域在建污染源以及现状浓度后的浓度预测值均满足相应环境质量标准要求,项目对评价范围内大气环境的影响可接受。非正常排放下各污染物的最大1小时平均浓度贡献值占标率均小于100%。环境防护距离为厂界外扩300米。

(2)地表水

垃圾渗滤液、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等废水全部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循环冷却水补充水;冷却塔循环排污水和旁滤排污水排入硬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部分用于厂区冲洗用水,剩余作为循环冷却水补充水,浓水回用于石灰浆制备、炉渣冷却、飞灰固化等用水环节。项目正常情况下不直接对外环境排放污水,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地下水

项目对垃圾池、渗滤液收集池、沟等设施设置了严密的防腐防渗措施,可有效避免垃圾渗滤液渗漏现象,运营期正常工况下不会对评价区域地下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4)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冷却塔、汽轮发电机、余热锅炉等生产设备噪声,采取隔声、消声、减震等措施后,运营期厂界昼间、夜间噪声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5)固废

炉渣外运进行综合利用,飞灰在厂内固化满足要求后拟交由曲靖银发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有限公司进行填埋处置,废布袋、废机油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废树脂交由厂家回收处置,废活性炭、污水处理污泥、生活垃圾、废滤膜入炉焚烧;仓顶除尘器回收尘收集后返回相应料仓。各类固体废弃物均得到有效处置。

(6)生态环境和土壤

 

项目所在地为建设用地,区域开发较早,周边无国家保护珍稀野生动植物,对动植物资源影响较小,项目运营期正常排放的污染物对农作物和土壤的影响可接受。

二、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1)废气

采取洒水降尘、围蔽遮挡等措施。

(2)废水

设置临时集水池和沉砂池对施工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后,作为场地降尘洒水利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原焚烧厂综合楼已建的化粪池进行处理,定期委托周边农民清掏用于周边农田农肥使用。

(3)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加强施工人员个人防护措施。

(4)固废

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并由环卫部门定时清运至应急填埋场;建筑垃圾按市政部门要求进行定点弃置。

运营期:

(1)废气

设置1套烟气净化系统,采用“SNCR脱硝+半干法脱酸+干法脱酸+活性炭喷射吸附+袋式除尘”工艺,设计脱硝效率≥50%、除尘效率≥99.8%、脱硫效率≥90%、氯化氢去除效率≥95%、重金属去除效率≥90%、二噁英去除效率≥98%,尾气通过80m高的烟囱排放;各料仓仓顶各设置1台袋式除尘器,设计除尘效率99.5%,尾气分别经15m排气筒排放;垃圾池负压设计,正常情况下臭气抽入焚烧炉焚烧,设置1套活性炭应急除臭系统用于停炉检修期间恶臭处理,尾气经30m排气筒排放。

(2)废水

设置1座渗滤液处理站用于处理垃圾渗滤液、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初期雨水等,处理规模120t/d,采用“调节池+ UASB+膜生化反应器(MBR)+NF+RO”工艺,出水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中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冲厕、车辆冲洗标准和《生活垃圾填埋场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排放浓度限值的要求后回用于厂区,不外排;拟建1套180t/d硬水处理系统处理项目产生的循环排污水、旁滤排污水等硬水,采用“调节池+混凝沉淀+RO反渗透膜”工艺,出水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敞开式循环冷却水补充水标准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冲厕、车辆冲洗标准较严值后,部分用于厂区冲洗用水,剩余作为循环冷却水补充水,浓水回用于石灰浆制备、炉渣冷却、飞灰固化等用水环节,不外排;设置1个750m3渗滤液调节池、1个250m3事故池和1个50m3初期雨水收集池。

(3)防渗措施

厂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防渗层防渗性能等效黏土层厚度≥6m、渗透系数≤1.0×10-7cm/s,一般防渗区防渗层防渗性能等效黏土层厚度≥1.5m、渗透系数≤1.0×10-7cm/s,简单防渗区地面采取水泥硬化。

(4)噪声

主要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如厂房隔声、风机进出口和余热锅炉排气口安装消声器等。

(5)固废

炉渣外运进行综合利用,飞灰在厂内固化满足要求后拟交由曲靖银发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有限公司进行填埋处置,废布袋、废机油、废树脂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废活性炭、污水处理污泥、生活垃圾、废滤膜入炉焚烧;仓顶除尘器回收尘收集后返回相应料仓。

三、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于2018年9月7日开展首次公示,公示途径包括澄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和项目周边敏感点现场张贴公示;2019年6月14日~27日开展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公示途径包括玉溪日报2次报纸公示、澄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和项目周边敏感点现场张贴公示;两次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反馈意见。2020年3月25日建设单位组织召开公众参与座谈会会议,并于2020年3月31日在澄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座谈会会议纪要,会议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

  公示日期:2021年12月23日 


原文链接:http://sthjt.yn.gov.cn/hpgl/jsxmhjyxpj/npzxmgs/202112/t20211224_2284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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