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暨长江“三磷”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情况通报会
2019年12月27日上午,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召开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暨长江“三磷”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情况通报会(以下简称“清废行动”和“三磷”专项),省生态环境厅执法局黄杰同志主持会议,王小飞同志作出通报,杨春明副厅长提出工作要求;昆明市、昭通市、曲靖市、玉溪市、楚雄州、红河州6个州(市)和寻甸县、宣威市等10个县(市、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生态环境局和分局主要负责同志,厅生态环境执法局、固体废物与化学处、土壤生态环境处,省生态环境应急办、固体废物管理中心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同时邀请中国环境报、云南日报、春城晚报3家媒体记者参加通报会。
会议通报了全省2019年开展“清废行动”和“三磷”专项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截至12月25日,我省“清废行动”合计排查确认问题277个,已完成清理整改183个,完成率66.06%,清理整改任务存量较大,任务艰巨。部分州(市)存在自查问题遗漏、清理整改进展缓慢、推进工作明显不力、清理整治不科学,存在环境风险隐患等情况;“三磷”专项工作共排查188家“三磷”企业(矿、库),纳入取缔淘汰18家,纳入规范整治109家,完成整治76家,完成率为69.72%。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未完成2019年整治目标企业数量多、个别地区整治进展严重滞后、涉黄磷企业排查整治不彻底,“旧账未还,又添新账”、地方政府未充分履行环境保护职责,部门单打独斗现象突出。
会上,昆明市、昭通市、曲靖市、玉溪市、楚雄州、红河州人民政府领导就“清废行动”和“三磷”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汇报并对下一阶段整治工作作表态发言。
最后,省生态环境厅杨春明副厅长要求:一是认真分析、查找原因。要清醒的认识到当前我省在长江“三磷”和“清废行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中的紧迫性、严峻性,指出部分州(市)推进清理整治工作滞后的主要原因是认识有偏差、工作不认真、落实有差距。二是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各州(市)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按照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细化明确整治责任单位、严格责任落实、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扎实安排部署,全力以赴按期完成整治工作,巩固整治成果,防止已整治完成问题的反弹,并建立长效机制。三是紧盯重点、狠抓落实。各州(市)要持续加大督查力度,聚焦整治难度大、问题突出的点位,开展重点督导检查,相关部门要根据整治工作进度,深入整治现场进行实地督导、跟踪督办,要及时调度整治进展情况,确保各项整治任务达到时序进度要求;加强信息公开力度,对完成整治的点位要在党报和政府网站开设的专栏同步向社会公开,对挂牌督办问题清单、督办要求及整治情况等信息要实时公开,直至整改完成;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和政治担当,以更强的责任心、更严的作风、更实的举措、更快的速度督促按期保质地完成整治任务,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和长江生态修复筑牢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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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通报了全省2019年开展“清废行动”和“三磷”专项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截至12月25日,我省“清废行动”合计排查确认问题277个,已完成清理整改183个,完成率66.06%,清理整改任务存量较大,任务艰巨。部分州(市)存在自查问题遗漏、清理整改进展缓慢、推进工作明显不力、清理整治不科学,存在环境风险隐患等情况;“三磷”专项工作共排查188家“三磷”企业(矿、库),纳入取缔淘汰18家,纳入规范整治109家,完成整治76家,完成率为69.72%。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未完成2019年整治目标企业数量多、个别地区整治进展严重滞后、涉黄磷企业排查整治不彻底,“旧账未还,又添新账”、地方政府未充分履行环境保护职责,部门单打独斗现象突出。
会上,昆明市、昭通市、曲靖市、玉溪市、楚雄州、红河州人民政府领导就“清废行动”和“三磷”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汇报并对下一阶段整治工作作表态发言。
最后,省生态环境厅杨春明副厅长要求:一是认真分析、查找原因。要清醒的认识到当前我省在长江“三磷”和“清废行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中的紧迫性、严峻性,指出部分州(市)推进清理整治工作滞后的主要原因是认识有偏差、工作不认真、落实有差距。二是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各州(市)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按照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细化明确整治责任单位、严格责任落实、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扎实安排部署,全力以赴按期完成整治工作,巩固整治成果,防止已整治完成问题的反弹,并建立长效机制。三是紧盯重点、狠抓落实。各州(市)要持续加大督查力度,聚焦整治难度大、问题突出的点位,开展重点督导检查,相关部门要根据整治工作进度,深入整治现场进行实地督导、跟踪督办,要及时调度整治进展情况,确保各项整治任务达到时序进度要求;加强信息公开力度,对完成整治的点位要在党报和政府网站开设的专栏同步向社会公开,对挂牌督办问题清单、督办要求及整治情况等信息要实时公开,直至整改完成;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和政治担当,以更强的责任心、更严的作风、更实的举措、更快的速度督促按期保质地完成整治任务,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和长江生态修复筑牢基础。
原文链接:http://sthjt.yn.gov.cn/ywdt/xxywrdjj/201912/t20191231_1970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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