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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生态环境厅无烟机关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26 来源: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厅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各单位: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无烟机关创建实施方案》已经2021年第1次厅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1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无烟机关创建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厅字〔2013〕19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的通知》(国务院公报2016年第32号)、《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19〕13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健康贵州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9〕30号)明确要求到2022年要把各级党政机关建设成无烟机关,各级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公共场所禁烟规定,以实际行动作出表率,并持续保持。为抓好全厅无烟机关创建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1年底,厅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各单位完成无烟机关创建,并持续保持,形成公共室内场所禁烟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获益的良好氛围。

  二、创建范围

  厅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各单位办公场所。

  三、创建内容

  (一)组织领导。建立省生态环境厅无烟机关创建领导小组(附件1),明确厅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各单位无烟机关创建责任分工(附件2)。将无烟机关创建工作纳入2021年度工作计划,并予以资金保障。

  (二)制度建设。编制无烟机关创建考评奖惩制度、无烟机关创建考评奖惩标准,建立无烟机关创建考评奖惩台账记录。组织厅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各单位全体干部职工签订《无烟机关创建承诺书》。

  (三)无烟环境布置及室内全面禁烟。在办公大楼所有入口处设置清晰明显的禁止吸烟提示,在室内等候厅、会议室、厕所、走廊、电梯、楼梯等区域内有明显的禁烟标识,全面实施室内场所禁止吸烟制度。可在厅机关办公大楼7楼露天平台设置室外吸烟区,设置明显的引导标识。

  (四)无烟机关创建监督巡查。建立由厅办公室、人事处组成的无烟机关创建监督员和巡查员队伍,对无烟机关创建监督员和巡查员进行相关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无烟机关创建监督和巡查员每季度至少全面监督巡查一次,并做好相关工作记录。

  (五)无烟机关创建宣传教育。充分运用新媒体、电视、展板、宣传栏、海报、折页、标语等多种宣传形式开展宣传,适时开展讲座、咨询、无烟机关创建知识竞赛等无烟机关创建集中宣传活动。

  (六)无烟机关创建制度。制定发布《贵州省生态环境厅无烟机关管理规定》,形成无烟机关长效管理制度。将劝阻吸烟制度纳入《贵州省生态环境厅无烟机关管理规定》,确保全体干部职工和来访人员在禁烟区域内遵守禁烟规定。

  (七)摸清底数,提供帮助。掌握厅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各单位吸烟人员情况,深入宣传吸烟的危害性,倡导吸烟人员控烟戒烟,为吸烟人员戒烟提供帮助。

  (八)禁售烟草产品、禁止烟草广告和赞助。全面清理厅机关及直属单位办公场所,严禁张贴或播放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严禁接受任何形式的烟草赞助。厅机关及直属单位食堂等涉及经营的场所不以任何形式出售提供香烟。

  四、创建步骤

  无烟机关创建工作共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准备阶段(2021年1月1日—2月28日)

  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厅字〔2013〕19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的通知》(国务院公报2016年第32号)、《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19〕13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健康贵州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9〕30号);建立健全无烟机关创建考评奖惩制度和无烟机关创建劝烟制度;设立无烟机关创建监督员和巡查员队伍,并对其进行无烟机关创建培训;准备一定数量和种类的无烟机关创建宣传资料;对吸烟干部职工进行情况摸底。

  (二)实施创建阶段(2021年3月1日—5月31日)

  1.签订无烟机关创建承诺书。

  2.在大厅、会议室、厕所、走廊、电梯、楼梯等区域张贴醒目的禁止吸烟标识,并告知来访人员不得在办公楼内吸烟。

  3.设置室外吸烟区,并积极引导吸烟人员入内吸烟。

  4.禁止在办公室内放置烟灰缸、打火机、香烟等烟具。

  5.设立无烟机关创建宣传栏,适时安排无烟机关创建讲座,开展无烟机关创建宣传。

  6.无烟机关创建监督员和巡查员在每季度全面巡查监督一次的基础上适时开展不定期检查,发现吸烟人员,及时劝阻,并形成记录台账。

  (三)考核申报阶段(2021年6月1日—9月30日)

  无烟机关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处(室、局)、直属各单位无烟机关创建工作进行初步验收,对无烟机关创建工作进行阶段性小结,并申报审核。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宣传。各处(室、局)、直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在公共场所禁烟和创建无烟机关工作的重要性,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形式,加强无烟机关创建宣传,强化无烟机关创建知识培训,使全体干部职工积极行动起来,广泛参与到无烟机关创建工作中。

  (二)明确目标,狠抓落实。将厅机关办公大楼无烟机关创建工作纳入2021年度工作计划,及时启动、有序推进,确保2021年底前完成创建目标。环保科技园办公楼和其他直属单位要参照本方案制定无烟机关创建实施方案,并组织开展创建工作,按阶段向厅无烟机关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创建工作进展。厅三个流域局的创建工作依托省环境监控中心一并开展。

  (三)实施考评,强化奖惩。对在无烟机关创建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及个人,给予表扬。对违反无烟机关创建规定的人员给予批评教育,对经批评教育后问题依旧突出的予以通报。

  

  附件:1.贵州省生态环境厅无烟机关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2.贵州省生态环境厅无烟机关创建责任分工

  附件1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无烟机关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厅字〔2013〕19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的通知》(国务院公报2016年第32号)《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19〕13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健康贵州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9〕30号),为抓好我厅无烟机关创建工作,决定成立贵州省生态环境厅无烟机关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一、主要职责

  负责组织协调推动全厅无烟机关创建工作,研究、审议和贯彻执行全厅无烟机关创建方案措施和成果等。

  二、组成成员

  组      长:陈   程    省生态环境厅党委书记

              杨同光    省生态环境厅厅长

  副 组 长:  孟宇光     省生态环境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

             苗智会     省生态环境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付野秋     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

             傅  涛     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监察专员

             王英贤     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监察专员

             罗鸿翔     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监察专员

             陈  莉     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监察专员

      成    员:厅机关各处(室、局)负责人;

            直属各单位负责人。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无烟机关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及协调督促各责任单位开展工作,厅办公室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无烟机关创建责任分工

  项目

  工作内容

  责任处室

  一、组织领导

  1.有职责明确的无烟机关创建领导小组;

   办公室

  2.各处(室、局)、直属各单位有职责明确的无烟机关创建工作负责人;

   办公室

  3.将无烟机关创建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并有资金保障;

  办公室

  科财处

  二、无烟机关创建考评制度

  1.有无烟机关创建考评奖惩制度;全体干部职工签订《无烟机关创建承诺书》;

  人事处

  办公室

  2.有无烟机关创建考评奖惩标准;

  人事处

  3.有无烟机关创建考评奖惩记录;

  人事处

  三、无烟环境布置及室内全面禁烟

  1.所有建筑物入口处有清晰明显的禁止吸烟提示;

  办公室

  直属各单位

  2.所属管辖区域的大厅、会议室、厕所、走廊、电梯、楼梯等区域内有明显的禁烟标识;

  办公室

  直属各单位

  3.室内场所完全禁止吸烟;

  各处(室、局)

  直属各单位 

  4.设置室外吸烟区,且远离密集人群和必经通道,有明显的引导标识;

   办公室

  直属各单位

  四、无烟机关创建监督巡查

  1.设有无烟机关创建监督员和巡查员;

   人事处

  直属各单位

  2.对无烟机关创建监督员和巡查员进行相关培训,并有培训记录;

  法规处

  3.有无烟机关创建监督和巡查员相关工作记录及值班表;

  办公室

  人事处

  五、无烟机关创建宣传教育

  1.有一定数量和种类的无烟机关创建宣传形式,如新媒体、电视、展板、宣传栏、海报、折页、标语等,至少3种;

  办公室

  宣教处

  2.开展无烟机关创建宣传活动:讲座、咨询、无烟机关创建知识竞赛等,每年至少2次;

  法规处

  六、无烟机关创建制度

  1.有明确的全体职工劝阻吸烟的责任要求,并制定相关制度;

  办公室

  直属各单位

  2.工作人员及时劝阻吸烟;

  各处(室、局) 

  七、为干部职工提供戒烟帮助

  1.掌握机构所有干部职工吸烟情况;

  人事处

  直属各单位

  2.为干部职工提供戒烟帮助;

  办公室

  直属各单位

  八、禁售烟草产品、禁止烟草广告和赞助

  1.本机构及直属单位不出售烟草制品;本机构禁止烟草广告和烟草赞助。

  办公室

  直属各单位

  


原文链接:https://sthj.guizhou.gov.cn/zwgk/zfxxgk1/fdzdgknr/tzgg/tzwj_5619745/202104/t20210402_676843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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