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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1月25日拟对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5-26 来源: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5个辐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月25日-2022年2月10日。

  电话:028-80589022

  地址:成都市科园南路88号A2座四川省生态环境厅辐射源处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单位

  项目概况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新增工业X射线探伤项目

  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濛阳街道踏水北街78号成都彭州京华制管有限公司螺旋管车间

  成都彭州京华制管有限公司

  四川省中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拟在成都市彭州市濛阳街道踏水北街78号成都彭州京华制管有限公司内实施。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拟将公司螺旋管车间的原超声波探伤室改建为X射线探伤室,改建后主要由曝光室和操作室构成,并在曝光室中安装使用1台型号为XYG-22508/3的X射线数字成像检测系统,其最大管电压225kV,最大管电流8mA,属于Ⅱ类射线装置,用于螺旋埋弧焊钢管探伤检测,主射方向朝向顶部,年曝光时间约600h。

  本项目施工期施工量小,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后,对环境影响很小。

  经屏蔽厚度校核,曝光室四面墙体、迷道、屋顶和防护门的各项参数均能满足X射线的屏蔽防护要求。

  本项目运行期主要污染因子为X射线,评价确定辐射工作人员和公众分别按5mSv/a和0.1mSv/a的剂量约束值进行管理。经预测,X射线探伤机辐射工作人员和公众所受照射的剂量最大值分别小于5mSv/a和0.1mSv/a的剂量约束值。

  本项目运行期产生的臭氧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洗片废水和生活污水依托厂区污水预处理系统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沿滩工业集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危险废物不外排;生活垃圾可得到妥善处置。

  根据项目特点,建设单位拟采用以下辐射安全防护措施及环保措施:

  1.曝光室A与曝光室B共用墙体为1000mm厚混凝土,其余三面墙体为800mm厚混凝土,屋顶为600mm厚混凝土,迷道外侧隔墙为400mm、600mm厚混凝土,工件进出门为30mm铅当量铅钢防护门,迷道门为20mm铅当量铅钢防护门;曝光室B四面墙体为1000mm厚混凝土,屋顶为600mm厚混凝土,迷道外侧隔墙为400mm、800mm厚混凝土,工件进出门为40mm铅当量铅钢防护门,迷道门为30mm铅当量铅钢防护门。

  2.X射线探伤机自身具有多重固有安全措施。

  3.划定曝光室(含迷道)为控制区,曝光过程中严禁任何人员进入;划定操作室、暗室、洗片室、保管室、工具室及工件进出门外1m内区域为监督区,禁止非辐射工作人员进入。

  4.采取门机联锁、门灯联锁、紧急止动装置、出口处紧急开门按钮、视频监控系统、钥匙控制、声光警示、警告标志和状态显示等安全措施。

  5.在确保检测质量的前提下,选择合理可行尽量低的射线照射参数以及尽量短的曝光时间,减少工作人员和相关公众的受照射剂量。

  6.辐射工作人员配备便携式辐射监测仪、个人剂量计、个人剂量报警仪等设备监控辐射环境和个人剂量。

  7.项目施工期主要采用及时清扫、加强管理等方式减少扬尘,采用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隔声、减振等方式减少噪声,采用厂区原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生活污水,采用回收利用、收集清运等方式处理固体废物。

  8.曝光室内产生的臭氧由机械排风系统抽至探伤室屋顶排放;废胶片、废显影液、废定影液集中收集暂存后交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洗片废水和生活污水依托厂区污水预处理系统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沿滩工业集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减振等方式减少噪声;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2

  德阳市第二人民医院钴-60远程治疗机搬迁项目

   

  德阳市岷江西路一段340号德阳市第二人民医院住院大楼南侧医院空地处

  德阳市第二人民医院

  四川省中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拟在德阳市岷江西路一段340号德阳市第二人民医院内实施,主要建设内容为:拟在医院住院大楼南侧空地新建1间钴-60机房及配套辅助用房,用作医院过渡期的临时放射治疗场所,并将原安装在医院门诊大楼西南侧钴-60治疗室内的GWXJ80型钴-60远程治疗机搬迁至该新建的钴-60机房内,远程治疗机内含1枚60Co放射源(编码为0318CO003721),于2018年11月投运,初始装源活度为1.11×1014Bq,现存活度为7.3×1013Bq,属于Ⅰ类放射源,用于开展肿瘤治疗,年出源治疗时间约500h。

  本项目施工期施工量小,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后,对环境影响很小。

  经屏蔽效能核算,钴-60机房使用的屏蔽防护材料及厚度均能满足屏蔽防护要求。

  经预测,钴-60机房投入运行后,辐射工作人员和公众受到的附加有效剂量最大分别小于5mSv/a和0.1mSv/a的剂量约束值。

  本项目运行期产生的臭氧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生活污水依托医院原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的预处理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生活垃圾可得到妥善处置。

  根据项目特点,建设单位拟采用以下辐射安全防护措施及环保措施:

  1.钴-60机房四面墙体、迷道、顶部和底部均为2.35g/cm3钢筋混凝土,顶部、底部、北侧、南侧墙体均厚1700mm,西侧墙体厚1300mm,东侧“Z”型迷道内墙、外墙均厚1100mm,防护门为12mm铅当量电动钢板夹芯防护门。

  2.钴-60远程治疗机自身具有放射源位置报警指示及驱动系统、治疗联锁系统、紧急回源系统、强回源系统等固有安全措施。

  3.设置钴-60机房(含迷道)为控制区,控制室、候诊室为监督区。控制区进出口处应设立醒目的警告标志,制定适用于控制区的职业防护与安全管理措施,运用行政管理程序和实体屏障限制进出控制区;监督区进出口处应设立表明监督区的标牌,以黄线警示监督区的边界。

  4.采取防止非工作人员操作的锁定开关、控制台显示放射源位置、停电或意外中断照射时自动回源装置、手动回源装置、门机(源)联锁、固定式剂量报警仪(门-剂量连锁)、电视监控与对讲系统、门灯联锁及语音提示、专用储源器、放射源返回储源器的应急开关、紧急停机按钮、操作警示装置、紧急开门按钮、手动开门装置、放射源在线监控系统、警告标志、状态显示和防火、防水、防盗、防抢、防破坏、防泄漏等安全措施。

  5.根据诊疗要求和病人实际情况制定最优化的诊疗方案,在满足诊疗要求的前提下,选择合理可行尽量低的射线照射参数,以及尽量短的曝光时间,减少辐射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受照射剂量,也避免病人受到额外剂量的照射。

  6.医护人员配备便携式辐射监测仪、个人剂量计、个人剂量报警仪等设备监控辐射环境和个人剂量。

  7.钴-60远程治疗机在诊疗过程中,应采用适当防护措施对病人非病灶部位进行遮挡。

  8.钴-60远程治疗机产生的废放射源由源的生产厂家回收。

  9.项目施工期主要采用及时清扫、定期洒水、加强管理等方式减少扬尘,采用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隔声、减振等方式减少噪声,采用医院原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生活污水,采用回收利用、收集清运等方式处理固体废物。

  10.项目运行期,钴-60机房产生的臭氧由机械排风系统通过专用排风管道引至机房屋顶排放;生活污水依托医院原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减振等方式减少噪声;生活垃圾由医院分类收集后交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3

  新建动物活体成像实验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项目

  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成都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开发园海发路388号成都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实验楼4一层

   

  成都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

  四川省中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拟在成都市温江区成都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开发园海发路388号成都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内实施,主要建设内容为:拟在公司4号实验楼1层新建动物活体成像实验中心,总面积约2350m2,主要由北侧区域的放射性药物生产制备区和南侧区域的动物影像实验区与放射性动物饲养区构成。其中,放射性药物生产制备区主要辐射工作场所包括回旋加速器机房、合成分装热室、质检间及配套辅助用房;动物影像实验区主要辐射工作场所包括PET/CT(大动物)机房、PET/CT(小动物)机房、大动物注射室、小动物注射室、动物恢复室1、动物恢复室2、MR扫描间(大小动物)、小动物暂存间、大动物暂存间及配套辅助用房;放射性动物饲养区主要辐射场所包括放射性大动物饲养间(2间)、放射性动物饲养间(机动)、放射性小动物(啮齿类)饲养间、冷冻库、动物解剖间及配套辅助用房。

  拟在回旋加速器机房内安装使用1台玖源-12型11MeV回旋加速器,最大束流为100μA,属于Ⅱ类射线装置,年出束时间约1000h,用于制备(自用于动物实验)18F、11C、68Ga、64Cu、89Zr、123I、13N等7种放射性核素;拟在合成分装热室内分装标记本项目加速器制备的放射性核素及外购的131I、177Lu、90Y、124I、32P、99mTc(利用99Mo-99mTc发生器淋洗所得),并在动物影像实验区域使用上述13种放射性核素,用于开展动物核素成像实验,其中131I和32P仅用于开展小动物(啮齿类)实验。每次实验小动物最大注射量为120μCi /只、大动物最大注射量为3mCi /只,每天最大实验动物量为小动物32只、大动物8只。

  该动物活体成像实验中心内,若每天只使用1种核素开展动物核素成像实验,则涉及使用18F和68Ga的日计划最大操作量均为1.03×109Bq、年最大操作量均为2.58×1011Bq、日等效最大操作量均为1.03×107Bq,64Cu和123I的日计划最大操作量均为1.03×109Bq、年最大操作量均为5.15×1010Bq、日等效最大操作量均为1.03×107Bq,13N和11C的日计划最大操作量均为1.03×109Bq、年最大操作量均为1.24×1010Bq、日等效最大操作量均为1.03×107Bq,89Zr的日计划最大操作量为1.03×109Bq、年最大操作量为2.58×1010Bq、日等效最大操作量为1.03×108Bq,131I、32P日计划最大操作量均为1.42×108Bq、年最大操作量均为5.68×108Bq、日等效最大操作量均为1.42×107Bq,177Lu、90Y和124I的日计划最大操作量均为1.03×109Bq、年最大操作量均为3.61×1010Bq、日等效最大操作量均为1.03×108Bq,99Mo的日最大使用量为4.50×109Bq、年最大使用量为1.13×1012Bq、日等效最大操作量为4.50×106Bq,99mTc的日计划最大操作量为1.03×109Bq、年最大操作量为2.58×1011Bq、日等效最大操作量为1.03×107Bq。

  该动物活体成像实验中心内,每天仅涉及开展1种放射性核素的生产。其中,18F的日计划最大生产量为5.15×109Bq、年最大生产量为1.29×1012Bq、日等效最大操作量为5.15×107Bq,68Ga的日计划最大生产量为6.18×109Bq、年最大生产量为1.55×1012Bq、日等效最大操作量为6.18×107Bq,64Cu的日计划最大生产量为5.15×109Bq、年最大生产量为2.58×1011Bq、日等效最大操作量为5.15×107Bq,89Zr的日计划最大生产量为6.18×109Bq、年最大生产量为1.55×1011Bq、日等效最大操作量为6.18×108Bq,123I的日计划最大生产量为6.18×109Bq、年最大生产量为3.09×1011Bq、日等效最大操作量为6.18×107Bq,13N及11C的日计划最大生产量均为4.12×1010Bq、年最大生产量均为4.94×1011Bq、日等效最大操作量均为4.12×108Bq。

  综上所述,该动物活体成像实验中心总日等效最大操作量为生产(自用)放射性核素的日等效最大操作(6.18×108Bq)和使用放射性核素的日等效最大操作量(1.03×108Bq)之和,为7.21×108Bq,属于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同时,拟在该动物活体成像实验中心的大动物PECT-CT机房和小动物PECT-CT机房内各安装使用1台PECT-CT,均属于Ⅲ类射线装置,用于开展动物核素成像。

  本项目施工期施工量小,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后,对环境影响很小。

  经屏蔽效能核算,回旋加速器机房及动物活体成像实验中心其它场所使用的屏蔽防护材料及厚度均能满足屏蔽防护要求。

  经预测,动物活体成像实验中心投入运行后,辐射工作人员和公众受到的附加有效剂量最大分别小于5mSv/a和0.1mSv/a的剂量约束值。

  本项目运行期产生的放射性气溶胶、恶臭经过滤、紫光灯消毒除臭处理后对环境影响很小,臭氧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放射性废水经衰变池衰变后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第一类污染物排放标准总β≤10Bq/L的要求,生活污水依托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动物尸体、动物粪便、废活性炭及其它放射性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可得到妥善处置。

   

  4

  新增X射线野外探伤项目

  探伤地点为全国各地,不固定

   

  中国石油集团济柴动力有限公司成都压缩机分公司

  四川省中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位于成都市龙泉驿区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世纪大道3号,拟从事野外探伤作业活动。主要建设内容为:拟使用1台XXQ2505型定向X射线探伤机(最大管电压250kV、最大管电流5mA)和1台RX2805型定向X射线探伤机(最大管电压280kV、最大管电流5mA),均属于Ⅱ类射线装置,用于在往复活塞式气体压缩机、气体钻井成套装备等配套管件焊缝的施工现场开展野外探伤检测活动。单台年曝光时间约60h,不存在2台探伤机在同一场所同时探伤的情况。探伤机无探伤任务时存放于公司二厂区现有的探伤室内。

  本项目拟使用Ⅱ类射线装置进行野外探伤,其探伤作业期间主要污染因子为X射线,评价确定辐射工作人员和公众分别按5mSv/a和0.1mSv/a的剂量约束值进行管理。经预测,辐射工作人员和公众最大受照射剂量均满足小于5mSv/a和0.1mSv/a的剂量约束值。

  本项目运行期产生的危险废物、臭氧、洗片废水、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和噪声均满足相应评价标准要求或处理要求。

  根据项目特点,建设单位拟采用以下辐射安全防护措施及环保措施:

  1.XXQ2505型、RX2805型定向X射线探伤机主射方向采用5mm铅当量的铅屏风进行屏蔽,非主射方向采用3mm铅当量的铅屏风进行屏蔽。

  2.设置控制区和监督区,控制区边界外空气比释动能率应低于15μGy/h,监督区为空气比释动能率在2.5μGy/h~15μGy/h 的区域。XXQ2505型定向X射线探伤机控制区为X射线探伤机主射方向12m、非主射方向9m以内的区域,监督区为X射线探伤机主射方向12~29m、非主射方向9~22m以内的区域;RX2805型定向X射线探伤机控制区为X射线探伤机主射方向14m、非主射方向10m以内的区域,监督区为X射线探伤机主射方向14~33m、非主射方向10~24m以内的区域。控制区边界上设置明显的警戒线、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禁止进入”的标牌,辐射工作人员在该区域边界进行操作,探伤期间专人在边界巡逻、看守,禁止公众人员入内。监督区边界处应有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无关人员禁止入内”的标牌,允许有职业人员入内,但限制公众人员进入此区域。

  3.X射线探伤机自身具有固有安全措施。

  4.在保证检测质量的前提下,选择合理可行尽量低的射线照射参数以及尽量短的曝光时间,实现源项控制;野外探伤作业时间避开公众活动的高峰时段以实现时间防护;通过划分控制区和监督区实现距离防护。

  5.制定野外探伤工作方案,明确各类人员分工、探伤工况和清场方式,制定监测方案;实施异地野外探伤作业报备制度;制定内部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逐级落实野外探伤作业的辐射安全责任制;制定有针对性的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每次野外探伤作业完成后,要按照“一事一档”的要求建立辐射安全与防护档案等制度确保探伤作业的安全。

  6.夜间进行探伤作业时,在控制区和监督区边界设立灯光警示和相应的警告牌,并设专人警戒。

  7.辐射工作人员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和便携式辐射监测仪、个人剂量计、个人剂量报警仪等设备监控辐射环境和个人剂量。

  8.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均依托项目区已有的环保设施进行处理,野外探伤时产生的臭氧经自然分解和稀释后对周围环境及工作人员不会产生影响。

  9.若探伤区域离成都市较近,则由建设单位利用原有的洗片室自行洗片,产生的废胶片、废显影液、废定影液由建设单位集中收集暂存后交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洗片废水经厂区污水预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芦溪河污水处理厂处理;若探伤区域离成都市较远,则由建设单位委托当地有资质及能力的探伤检测公司进行洗片。

  5

  X射线探伤室二期建设项目

  自贡市沿滩工业集中区自贡东联锅炉公司动力设备有限公司厂区二期车间旁

  自贡东联锅炉动力设备有限公司

  西弗测试技术成都有限公司

  本项目拟在自贡市沿滩工业集中区自贡东联锅炉动力设备有限公司内实施。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拟在公司厂区二期车间旁新建1座探伤室及配套用房,主要由曝光室A、曝光室B、操作室、暗室、洗片室等构成。其中,拟在曝光室A和曝光室B内分别安装使用1台XXG-3505型定向X射线探伤机(最大管电压350kV、最大管电流5mA)和1台SF-4510型定向X射线探伤机(最大管电压450kV、最大管电流10mA),均属于Ⅱ类射线装置,用于对锅炉辅机设备焊缝开展探伤检测,年曝光时间共计约1000h。

  本项目施工期施工量小,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后,对环境影响很小。

  经屏蔽厚度校核,曝光室四面墙体、迷道、屋顶和防护门的各项参数均能满足X射线的屏蔽防护要求。

  本项目运行期主要污染因子为X射线,评价确定辐射工作人员和公众分别按5mSv/a和0.1mSv/a的剂量约束值进行管理。经预测,X射线探伤机辐射工作人员和公众所受照射的剂量最大值分别小于5mSv/a和0.1mSv/a的剂量约束值。

  本项目运行期产生的臭氧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洗片废水和生活污水依托厂区污水预处理系统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沿滩工业集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危险废物不外排;生活垃圾可得到妥善处置。

   

   


原文链接:http://sthjt.sc.gov.cn/sthjt/c103940/2022/1/25/019e6a058be74f5fad1598299083c85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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