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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图读懂《广西壮族自治区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社会化运维企业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2-05-26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政府令123号)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按照规定同步公布解读材料”的要求,现公布《广西壮族自治区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社会化运维企业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解读。

  2020年11月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社会化运维企业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组织开展广西行政区域内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社会化运维企业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建立我区运维企业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制度。  

  一、制定实施《办法》的必要性

  (一)国家和自治区大力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指出,应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广西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桂政发〔2018〕3号)要求,建立完善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联合激励和惩戒机制,促进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维护市场正常秩序,营造“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处处受限”的社会信用环境。

  (二)我区亟待建立运维企业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制度。2014年取消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的运营维护资质后,我区运维市场逐年扩大,市场上各运维企业能力良莠不齐。由于缺乏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相关机制,少数运维企业为抢占市场打起价格战,其他运维企业也通过缩减运维次数、人工、试剂、备品备件等方式降低成本,拉低了全区整体运维质量。加快建立我区运维企业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对运维企业进行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并向社会公开,具有积极意义,有利于引导运维企业在生态环境方面增强主动守法意愿,提高诚信经营意识,进而助力我区社会诚信建设,在全社会形成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的良好氛围,避免形成“劣币驱逐良币”效应。

  二、《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分为正文、附件两个部分。正文部分共二十一条,包含四个方面内容:一是信用评价的基本规定,包括制定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和评价对象、相关定义、部门职责;二是信用评价方法和标准,包括企业信息、信用承诺、评价标准、信用等级、加扣分信息的有效期、信息公开、异议处理和信用修复;三是信用评价结果的应用,包括社会监督、“守信”和“严重失信”的奖惩措施、信息推送和联合奖惩;四是本办法解释部门和运维企业生态环境信用评价标准、送达地址确认书、信用承诺书和信用评价复核申请书等4个附件。

  (一)《办法》实行分级管理,上下联动。《办法》规定自治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制定运维企业生态环境信用评价标准,组织实施全区运维企业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及管理工作,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管理水平。各设区市、县(市、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按照自治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求,参照本办法,配合开展运维企业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工作。

  (二)《办法》实行加减结合,动态记分。《办法》规定运维企业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办法采用评级制,实行加分和扣分相结合的动态累积制度。运维企业初始分值为100分,考评结果封顶150分。运维企业按规定做出生态环境信用承诺、获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表彰、主动举报运维对象存在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行为并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核实等情形将获得额外加分;运维企业在人员能力建设、装备配置、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质量、自动监测设备运行稳定率等项目存在不符合考核要求情形的,分别给予不同程度的扣分;运维企业存在弄虚作假违法行为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被一票否决,评价分为0分。

  (三)《办法》实行等级评价,分类管理。《办法》与国家和自治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求相衔接,设置 “守信”、“普通”、“一般失信”、“严重失信”4个运维企业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等级。其中“守信”、“普通”、“一般失信”信用评价等级长期有效,并根据加分和扣分情况,评分动态累积,信用评价等级即时调整。信用评价等级结果经公示后推送至广西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由各有关部门依法依规采取守信联合激励或者失信联合惩戒措施。

  (四)《办法》借助信息化平台实现评价工作智能化。充分利用广西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实现对历史数据完整率、异常小时数据比例、自动监测设备运行稳定率、比对监测结果等大部分评价信息的自动评价;其余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表彰、现场检查情况等评价信息,仅需辖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在平台录入信息并上传凭证后,由自治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即可,充分提高评价工作自动化、信息化水平,有效节约人力资源。

  (五)《办法》力使评价工作规范化。《办法》附录了运维企业生态环境信用评价承诺书、运维企业生态环境信用评价送达地址确认书、运维企业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复核申请书3个文书格式。统一和规范了信用评价相关文书格式,填报过程简单明了。

  (六)《办法》力求评价工作科学化。《办法》共设置5大类15小项评价指标,重点考核运维企业资质、运维能力、生态环境部门监管评价等评价指标,确保数据质量。其中“运维能力”项涵盖了人员能力建设、装备配置评价、数据质量评价、自动监测设备运行稳定率、异常任务处理率、异常任务按时完成率、运维频次、仪器调试校准、运行台账记录等自动监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便于运维企业对标自查,将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管要求内化为企业内部的管理规范。同时针对弄虚作假、虚假申报等严重情形划上了一条红线,特别设定“一票否决”项。

  三、《办法》的实施时间

  《办法》自2020年11月10日起实施,自治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将组织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据《办法》规定的方法和评价指标,对运维企业生态环境信用进行评价,向社会公开评价结果。

  

  解读机关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

  联系方式:0771-5304633

  


原文链接:http://sthjt.gxzf.gov.cn/zfxxgk/zfxxgkgl/fdzdgknr/zcfg/zcjd/t706546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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