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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2-05-25 来源: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

  反馈意见第二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内容

  问题编号二:有的领导干部对待督察整改态度消极,等待观望,行动迟缓,甚至不严不实、弄虚作假;有的地方和部门整改责任压得不实,整改压力层层衰减;有的地方整改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缺乏统筹谋划和系统推进。

  二、整改目标

  压实责任、统筹谋划、系统推进,推动各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落实落地,见到成效。

  三、整改措施

  一是提高督察整改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加强领导干部对中央环保督察整改重视程度,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督察整改思想,切实把督察整改工作列入全厅重要工作,作为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的抓手,以整改效果为目标,对标督察标准和要求,狠抓整改成效,确保整改任务落实到位,不断提高整改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和积极性,不等不靠,提前谋划,及早实施,将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

  二是统筹推进督察整改工作。成立督察整改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亲力亲为抓整改。坚持统筹谋划和系统推进,全面准确分析问题、实事求是确定整改措施,不回避、不遮掩,不护短、不粉饰,将督察整改各项任务细化分解,明确整改方向和重点,确定整改内容和时限,明晰整改责任部门和职责。对督察组指出的每一个问题,逐一制定针对性的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做到条条有落实、件件有回应,确保整改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三是健全责任追究机制。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辽宁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借力省委14个督查督导组的力量,强化督查督导力量配备,提高督查督导能力,开展月度督查督导工作,做到真督实查。对督察整改工作中不严不实、弄虚作假或者压力层层衰减的问题,要动真碰硬,敢于较真,严肃追责,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形成责任追究的震慑力和影响力,切实将督察整改工作做实做到位。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完成整改。

  一是科学制定整改方案。在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意见反馈会和省委、省政府专题部署落实会后,第一时间传达学习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有关要求,并对标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进一步压实责任,为整改落实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二是高位推动整改落实。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坚持“五个一”工作机制,全面推进整改落实工作。省委、省政府先后召开多次会议,强力推进督察整改工作。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及14位省级领导多次深入现场调研指导,督促各市推进督察整改任务落实到位。将“回头看”整改任务纳入“重强抓”专项行动,按季度强化考核,组织开展两轮专项督查,对未按期完成的节点任务亮“红灯”。三是加强调度研判督办。省生态环保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坚持每月调度各市各部门整改工作进展,开展督导督查,分析问题、精准研判。建立完善分级管理机制,对存在不能按期完成风险的任务,及时预警提醒;对进展滞后的任务实施重点督办,推动一批进展缓慢的任务按期完成整改。2019年年底,会同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对整改工作进展滞后的4个县区、2个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四是增强整改工作合力。牵头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合力推进整改工作,在推进自身整改任务的同时,深入各市进行督导,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有效推动整改任务落实落地。通过督察整改,全省大气和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解决了营口永远角垃圾堆场、沈阳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等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形成一套制度成果,制定《辽宁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督查督办现场检查工作规范(试行)》《辽宁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事项办理工作规范(试行)》《辽宁省生态环境保护约谈办法(试行)》,规范督察整改工作,发布《辽宁省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推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以标准倒逼促推提高污染治理能力和水平。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省级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构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1年1月28日至2021年2月3日

  受理部门:省级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构

  联系电话:024-62788397

  邮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号甲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1月28日


原文链接:http://sthj.ln.gov.cn/tzgg/tzggzh/202101/t20210128_40768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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