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环保民声网!
当前所在:首页 > 环境执法

关于宜化集团新疆宜化矿业有限公司新疆准东五彩湾矿区一号露天煤矿扩建工程(2000万吨/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2-05-25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作者:佚名

  

  新疆宜化矿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新疆宜化矿业有限公司新疆准东五彩湾矿区一号露天煤矿20.0Mt/a生产能力核定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的请示》(新疆宜化矿业〔2021〕6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煤矿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2017年8月,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批准该煤矿700万吨/年项目环评文件。2018年以来,该煤矿擅自按照2000万吨/年规模开工建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相关规定,违法行为已经查处,并进行了责任追究。你公司应认真吸取教训,增强守法意识,杜绝此类违法行为再次发生。

  项目已建工程包括采掘场(占地面积3.42平方公里、西帮剥离工作线长度平均1400米,采煤工作线长度平均620米;南帮剥离工作线长度平均1100米,采煤工作线长度平均430米;双工作帮年推进速度约211米,配置挖掘机、自卸汽车等116台)、选煤厂(1200万吨/年和800万吨/年三级筛分破碎系统各1套)、排土场(北外排土场已闭场;东外排土场和西外排土场在用;内排土场已形成5个内排台阶)等主体和辅助工程,筒仓(5座单座容积1500吨)、封闭式储煤场(容积6万吨)等储运工程,供热(1台1吨/小时燃煤热水锅炉和3台电锅炉)、供水、供电、矿坑水处理站(577立方米/天)、生活污水处理站(240立方米/天)、危废暂存间等公辅工程。产品煤依托封闭胶带运输机和铁路专用线外运。现有工程总体满足2000万吨/年生产能力条件。

  本次扩建工程规划矿田面积为44.84平方公里,设计地表境界面积为43.87平方公里,设计可采地表境界面积为40.91平方公里(已扣除禁采区1.21平方公里,暂缓开采区1.75平方公里),可采煤层为侏罗系中统西山窑组4层煤(B2上、B2、B2下、B1),剩余设计可采储量12.89亿吨(已扣除禁采区、暂缓开采区和放射性限制开采区储量)、服务年限为58.6年。矿田划分为首采区、二号、三号和四号等4个采区,首采区仍位于矿田东南部,面积为5.38平方公里,服务年限为4.63年。项目为露天开采,岩土剥离采用单斗-卡车工艺,采煤采用单斗挖掘机-自卸卡车-半固定式破碎站-带式输送机半连续开采工艺。扩建工程内容主要包括拆除已建成的800万吨/年三级破碎筛分系统,建设1000万吨/年三级破碎筛分地面生产系统和2000万吨/年干法风选选煤厂,新增6000吨原煤缓冲仓1个、6000吨块精煤仓2个、2400吨矸石方仓1个、3000吨末煤仓3个,拆除1吨/小时燃煤热水锅炉,新增4台电锅炉,以及新建矿坑水处理站(规模750立方米/天)、工业场地生活污水处理站(规模240立方米/天)、外包基地生活污水处理站(规模650立方米/天)和机修废水处理站(规模20立方米/天)等。

  该项目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的五彩湾矿区规划确定的项目,总体符合规划环评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发改办运行〔2020〕400号文件明确了项目产能置换方案及2000万吨/年的建设规模。项目实施可能对生态、地下水等产生不利影响,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不利生态环境影响可以得到一定缓解和控制。我部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总体评价结论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的主要生态环境影响

  (一)生态影响。项目地处准噶尔盆地东南部,属于将军戈壁硅化木及卡拉麦里山有蹄类动物保护生态功能区,呈残丘状的剥蚀平原地貌,整体地势北高南低。土地利用类型以裸土地和裸岩石砾地为主。矿田距离卡拉麦里山有蹄类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外围保护地带较近,矿田内零星分布有梭梭和膜果麻黄等保护植物。采掘场挖损、外排土场及地面设施占地等可能对上述保护目标和局部生态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二)水环境影响。矿田范围内无地表水体、水源井(泉)等分布。本工程将破坏白垩系下统吐谷鲁群裂隙孔隙弱含水层、侏罗系中上统石树沟群裂隙孔隙弱含水层、侏罗系中统西山窑组裂隙孔隙弱含水层,对区域地下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矿坑水、生活污水等若直接排放或污(废)水处理设施发生渗漏等,将对周边水环境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三)其他环境影响。施工期扬尘、固体废物等,运营期煤矿开采、排土、选煤、产品煤转载和运输等环节产生的扬尘,风机房、选煤厂等产生的噪声等,可能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三、减缓生态环境影响的主要措施

  (一)生态保护措施。加强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尽量减少对地表生态的扰动。设计和开采中应将与S11高速公路和G216国道两侧200米范围重叠的1.21平方公里划为禁采区,禁止建设场地和进行露天开采,并作为采区内梭梭和膜果麻黄等保护植物的移栽补植区。统筹考虑野生动物保护和其他相关管控要求,在四采区北部区域划定一定范围的暂缓开采区。详细调查矿田内梭梭和膜果麻黄等保护植物分布情况,在开始剥离前一年实施移栽。在采掘场等区域采取设置围栏等保护措施,针对工程对普氏野马、蒙古野驴、北山羊、鹅喉羚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影响,开展跟踪监测和专题研究。优化露天开采的剥离、排弃土方案,剥离物和风选矸石全部排至内排土场,现有北外排土场、西外排土场剥离物全部回填至内排土场,对东外排土场、内排土场实施生态修复。按照“边开采、边保护、边修复”的要求,在统筹考虑生物多样性保护和防沙治沙要求的基础上,编制生态保护及修复方案。坚持因地制宜原则,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区域生态功能不退化。建立工程区域及影响区域生态监测系统,开展生态保护和修复专题研究。结合区域环境特征,开展戈壁荒漠生态环境恢复效果评估。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不断优化和完善矿区生态修复措施,不断恢复和强化区域生态功能。

  (二)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制定并落实地下水保护、应急以及水位、水质跟踪监测方案,建立地下水动态监测系统,严格落实地下水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对矿田内植被、周边区域的监测,防止引发相关次生影响问题。实施分区防渗,对危废暂存间、油脂库、加油站等区域实施重点防渗。

  (三)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强化节水等措施,不断提高项目清洁生产水平。新建矿坑水处理站、工业场地生活污水处理站、外包基地生活污水处理站和机修废水处理系统,各类污(废)水经处理后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加强矿坑水水量、水质跟踪监测,结合不同开采阶段特征优化处理规模和工艺。设置足够容量的应急事故池,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确保非正常工况、事故状态下,各类污(废)水均得到妥善处置。

  (四)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做好施工期和运营期扬尘污染防治。采掘场采取洒水降尘、开展扬尘监测等措施,外排土场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原煤破碎、筛分、转载等产尘环节采用喷雾等措施,新增风选设施全部置于厂房内,实施全封闭并配置除尘设施。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进一步论证在矿田四采区北边界设置防风抑尘网的可行性。

  (五)其他环境保护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站污泥由城镇垃圾场处置,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等暂存设施的环境管理。

  四、你公司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应将优化和细化后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概算纳入设计以及施工、工程监理等招标文件及合同,并明确责任。制定并落实施工期和运营期生态环境跟踪监测方案,根据结果不断优化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应按照2000万吨/年的规模建设和生产,不得擅自增加规模。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验收后满5年应组织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

  五、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要切实承担事中事后监管主要责任,履行属地监管职责,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要加强对“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工作的监督指导,生态环境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等单位按职责开展相关监管工作。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分送上述部门及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按规定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监督检查。

  生态环境部

  2022年4月1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炭工业太原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生态环境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2年4月2日印发


原文链接: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11/202204/t20220407_973858.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三农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广告服务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环保民声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环保民声网 hbjd.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
监督电话:1851694831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