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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制定“20条措施”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2-04-08 来源: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生态环境厅工作要求,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发挥生态环境保护的引导、优化和促进作用,近日,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关于全力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20条措施》,全力服务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三年攻坚行动,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实际行动深入开展“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

  优化生态环保政务服务

  立足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突出抓好全市重大战略保障,持续深入实施“放管服”改革,着力提高政务服务效率,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减负,为发展提速。

  建立2022年度重点项目服务台账,完善重点项目环评手续办理调度管理平台,对400余个省、市重点项目建立服务保障清单,提前介入,专人跟进,当好“店小二”,保障重点项目早落地早投产。

  强化流程再造提速增效,对生态环保领域37个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实行“一窗受理”“一次办好”“100%全程网办”,推行数字化审批,实施“即来即办”“告知承诺”审批,力求政务服务更优、企业群众更满意。

  创新“区域规划环评”+“告知承诺审批”,开展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产业等23大类50小类建设项目告知承诺审批试点,对18类环境影响较小的建设项目不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分类施策,推进服务便捷。

  坚持为绿色发展预留生态空间,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建立健全“1+146+63”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体系,将生态环境管控要求细化落实到具体的环境管控单元,促进产业布局优化,帮助企业分析研判,实现项目落地“加速跑”。

  主动服务、靠前服务、精准服务,建立青岛市应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重点项目地块清单,指导用地单位按照地块开发顺序,先急后缓开展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保障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安全用地需求。

  培育发展生态环保产业

  着眼推动产业发展,以全市环保产业集群建设为依托,运用市场机制引导发展要素向生态环保产业集聚,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壮大产业发展规模,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

  加强规划统筹,培育行业领军。印发实施青岛市生态环保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开展生态环保产业统计调查,建立生态环保产业数据库;在全市选树龙头骨干企业,组织参选全省生态环保产业“百强企业”,对入选企业予以政策扶持。

  加强多元化政策激励,激发创新驱动。创新第三方生态环境治理模式,开展环保管家和环境医院项目省级试点,组织遴选项目申报省级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对申报成功的试点项目支持申领省级金融授信额度。

  深入推进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制定全市生态工业园区创建任务清单,加快创建步伐,对新获命名的省级及以上生态工业园区支持申领省级资金奖补。

  组织全市100家以上的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鼓励企业加大清洁生产投资,以清洁生产技术改进和装备改造拉动环保产业。组织遴选重点园区或产业集群申报省级整体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对申报成功的支持申领省级资金奖补。

  推进生态环境治理重点工程建设

  用好环保项目引擎,采取财政资金补贴、政策性金融支持等措施,推动企业开展治污设施技术改造,完善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带动社会投资,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

  针对影响空气质量的臭氧治理难题,以石化、有机化工、工业涂装、家具制造、包装印刷等行业为重点,推进实施一批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等大气污染防治项目,给予企业财政资金支持,减轻企业环保技改经济负担。

  着眼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整区(市)制农村环境整治,积极争取政策性金融资金支持,压茬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和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提升乡村“颜值”。

  加快解决国Ⅰ及以下排放阶段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成本较高的问题,在全市范围推行老旧非道路移动机械升级改造,鼓励将国Ⅰ非道路移动机械更换国Ⅲ排放阶段发动机,并将国Ⅱ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纳入升级改造范围,以改促治,在达到治污要求的同时最大限度地保护机主利益,促进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双赢。

  推动绿色金融政策落地

  聚力促进金融支持,以气候投融资试点为示范,充分发挥金融支持绿色发展的资源配置功能,引导金融资源投入生态环境保护,帮助企业用足用好绿色金融政策,享受政策优惠红利。

  积极组织遴选项目申报省级环保金融项目库,助推企业获得绿色融资主体贷款授信和政策优惠;会同金融管理部门建立生态环保企业融资需求白名单和走访对接白名单,开展精准对接,指导企业用好用足绿色金融政策,帮扶企业争取更多金融支持。

  推进青岛西海岸新区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争取尽快获得生态环境部批复,搭建地方气候投融资项目库,打造有利于气候投融资发展的政策环境,鼓励绿色低碳项目落地。

  发挥碳金融支持作用,精准对接企业需求,支持银行机构扩大碳排放权质押贷款覆盖范围,通过“碳贷通”“碳中和贷款”等产品拓展企业融资渠道;推动林业、湿地、海洋等自然生态系统碳汇交易,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强化服务支撑保障

  致力强化环境要素保障,坚持挖潜环境容量,优化总量指标配置,实施差异化监管,强化帮扶指导,精准发力,有效发力。

  建立“要素跟着项目走”机制,全力保障重点项目。深挖污染物减排潜力,加快重点减排项目建设,形成有效减排量,为优质项目腾出环境容量。统筹使用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压减腾退指标优先用于重点项目。

  坚持服务围着项目转,把纾困落到实处。实行污染物削减量预支,按照先立后破原则,对重点项目所需的污染物总量指标,可从拟替代关停的现有企业、设施或者治理项目所形成的污染物削减量中预支,助推项目落地建设。

  提高执法效能,对企业精准激励约束。用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信用评价等机制手段,做到“守法不扰,违法严查”;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对重点行业实行绩效分级,实施差异管控,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影响。

  优化执法方式,确保执法有力度更有温度。推进排污许可“一证式”联动监管,加大非现场执法比例,加强科技手段运用,提高执法精度;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对情节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且符合相关条件的违法行为,实施免予处罚。

  用心用情服务,当好企业“娘家人”。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建立“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制度,定期开展法治为民办实事活动,为企业提供精准优质服务,解决“急难愁盼”问题。

  


原文链接:http://sthj.shandong.gov.cn/dtxx/gsdt/202204/t20220406_38940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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