蛟河市:扎实开展环境消杀 筑牢疫情防控基础
发布时间:2022-04-03
来源: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蛟河市将环境消杀作为斩断疫情传播“后路”、筑牢疫情防控基础的关键一环来抓,聚焦疫点疫区、兼顾外部环境,健全体制机制,压实各领域、各环节消杀责任,实现了“应消尽消”。
一是突出重点部位,抽调精兵强将,迅速实施终末消毒 蛟河市立足“专业+专职”,成立了由2名疾控中心人员、26名复转军人组成的应急消杀队伍,负责对城区封控区进行环境消杀;成立了由8名疾控中心人员及17名消防员组成的环境消杀应急支援大队,负责阳性患者家庭住所、隔离点及相关场所的终末消毒,所有上岗人员均落实闭环管理。 工作中,疾控中心人员全过程指导,并进行消毒过程评价,确保程序合规、效果达标。复转军人、消防员充分发挥能吃苦、能打硬仗特点,日均工作时长超过12小时。 截至3月30日,蛟河市阳性患者家庭住所的终末消毒已完成任务量的97%,需进行终末消毒的重点场所已全部完成消毒。 二是紧盯住宅小区,落实政企协同,全面开展环境消杀 蛟河市城区共有1188栋住宅楼,其中452栋住宅楼因没有物业企业服务,由社区代管,为实现全市住宅小区环境消杀全覆盖、无死角,积极落实“双管齐下”模式,彻底打通了住宅小区消杀“最后一公里”。 一方面,由市政府统一采购消杀药品、免费发放给物业企业,物业企业每日对住宅楼楼道、电梯、垃圾桶进行消杀,同时市住建局组织干部分片包保,每日2次对企业消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另一方面,针对无物业管理的452栋住宅楼,采取政府“兜底”办法,由城管部门组织257名环卫工人每日开展小区环境消杀。此外,为确保环境消杀操作规范,定期组织疾控中心专业人员对环卫工人班组长和物业企业负责人进行了技术培训,同步下发了住宅小区环境消杀操作规范,确保药物配比规范、消杀质量到位。 三是兼顾城市农村,戴好防疫口罩,坚决不留消杀死角 为全面阻断疫情公共传播途径,蛟河市进一步压实消杀工作主体责任,细致部署环境消杀任务。 在城市,落实“城管+行管”责任,由城管部门在全面提升机械化保洁质量的基础上,对城区各核酸采样点、垃圾桶点、水冲公厕、垃圾处理厂等部位进行全方位消杀;同时,明确民政、教育、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行管责任,监督指导所管辖的单位、企业、经营场所等每日按要求开展环境消杀。 在农村,落实“乡镇卫生院+村委会”责任,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组建了280支消杀队伍,重点针对村屯核酸采样点、垃圾存放点、室外厕所、牲畜圈舍和粪便集中堆放场、乡镇污水处理场等部位进行消杀,全面筑牢了疫情防控监管防线。原文链接:http://sthjt.jl.gov.cn/zwzx/qshb/202204/t20220403_84283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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