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生态环境局组织涉疫垃圾处置单位开展集中消杀
3月21日,长春市生态环境局组织20余名环境消杀人员,对吉林省蓝天固废处理中心有限公司、吉林省绿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长春市环卫医用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等涉疫垃圾处置单位进行现场帮扶指导,组织开展全方位集中环境消杀,防范疾病传播和次生污染,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环境消杀人员对涉疫垃圾处置单位开展全方位集中环境消杀 据悉,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把环境消杀和对涉疫垃圾处置单位的现场帮扶督导结合起来,对涉疫单位的垃圾、污水处理等工作中需要解决的问题进行现场指导。 “环境消杀整个流程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对此,长春市危险废物管理中心高级工程师樊旭,面对面地对环境消杀技术和人员个人防护进行宣传和指导,重点对二级防护用品的穿脱流程进行讲解。并要求企业相关人员学以致用,严格落实好消杀工作。 环境消杀人员对涉疫垃圾处置单位开展全方位集中环境消杀 对涉疫废物无害化处置必须规范化。长春市危险废物管理中心副主任徐杰对三家单位涉疫废物的收集、运输、贮存和处置台账记录及消杀物资、应急物资的储备进行了现场核查。同时,针对涉疫废物无害化处置的全过程及环境消杀工作中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指导,确保涉疫废物处置单位处置规范性,确保做到无害化处置。 涉疫废物入厂12小时之内必须得到无害化处置。长春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副主任王耀彬对三家处置单位涉疫垃圾的贮存单元、处置单元、污水处置单元的台账、工作记录、水质检测记录等现场核查。并要求在确保涉疫废物按时规范处置的同时,还要保证涉废处置单位的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污泥二次消杀,出水达标排放。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生态环境部门将认真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及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环境消杀组培训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涉疫废物处置单位环境消杀工作的现场帮扶,斩断新冠病毒传播的“后路”,确保全市生态环境安全和居民健康安全。
原文链接:http://sthjt.jl.gov.cn/zwzx/qshb/202203/t20220324_84178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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