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招远分局三举措做好疫情防控,严防疫情扩散
为确保涉疫情废物规范收集、贮存、处置,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招远分局进一步强化涉疫情隔离点等场所的环境监管工作,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招远市2022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点》中职责要求,加强监督检查检测,强化涉疫情隔离点等场所的环境监管工作,做到涉疫废物无害化处置、污水按要求进行消杀,消除了隔离点涉疫情废物、废水造成疫情传播的风险。
一是继续做好对各隔离点、暂存点等单位涉疫情废物管理的监管工作,确保涉疫情废物规范收集、贮存和转运。为安全规范处置集中隔离点涉疫情废物,严防失控管漏导致的感染风险,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招远分局积极与市指挥部对接,按照《集中隔离点涉疫情废物处置闭环管理办法》(烟指办发[2021]157号),将我市隔离点涉疫情废物由招远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点对点”应急焚烧处置。同时,进一步加强对招远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的监管力度,确保启动涉疫情废物“点对点”应急焚烧处置措施后,涉疫情废物能得到妥善处置,严防疫情扩散。
二是按照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的统一部署,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医疗废水排放监管,督导相关部门和单位规范医疗废水应急处理、杀菌消毒等工作,确保稳定达标排放。第一加强涉疫隔离点废水监测,按要求对隔离点的余氯、粪大肠菌群开展监督性监测;第二加强对金都污水处理厂废水监测,按要求对粪大肠菌群开展监督性监测;第三加强对定点医院废水监测,按要求对定点医院的余氯、粪大肠菌群开展监督性监测。
三是组建志愿服务队,下沉包帮街道参与抗疫志愿服务。下沉干部们认真协助医护人员做好检测人员信息录入,组织居民有序排队,提醒群众保持安全距离,耐心解答疑惑。同时按照镇街统一安排,切实做好分工片区人口清底工作,挨家挨户做好排查与宣传疫情防控政策,始终与街道办工作人员同进共守,全力筑牢防疫“第一道防线”。
原文链接:http://sthj.shandong.gov.cn/dtxx/gsdt/202203/t20220322_3881433.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中共河南省生态环境厅...[2024-09-23]
- 一图读懂 | 《新污...[2024-09-23]
- 中共河南省生态环境厅...[2024-09-23]
- 关于《重庆市噪声污染...[2024-09-23]
- 政策解读丨《山东省推...[2024-09-23]
-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09-23]
- 关于以高水平保护促进...[2024-09-23]
- 关于进一步深化环境影...[2024-09-23]
- 关于同意甘肃东方瑞龙...[2024-09-23]
- 中共河南省生态环境厅...[2024-09-23]
- 一图读懂 | 《新污...[2024-09-23]
- 中共河南省生态环境厅...[2024-09-23]
- 关于《重庆市噪声污染...[2024-09-23]
- 政策解读丨《山东省推...[2024-09-23]
-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09-23]
- 关于以高水平保护促进...[2024-09-23]
- 关于进一步深化环境影...[2024-09-23]
- 关于同意甘肃东方瑞龙...[2024-09-23]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监督电话:1851694831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