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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第三批环评文件复核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2-01-04 来源: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作者:佚名

  各区生态环境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环评“放管服”改革要求,强化环评文件审批业务指导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高环评文件编制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及其配套文件(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规定,我局组织开展了2021年第三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质量复核工作,共涉及在本市开展环评业务的75家环评编制单位编制的189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现将复核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意见通报如下:

  一、存在问题及处理情况

  经复核,发现13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存在降低环境影响评价标准、遗漏环境保护目标、降低评价工作等级、污染物排放及达标情况描述不全或错误、现状监测不符合相关规定、环境影响预测方法和结果错误、所提环境保护措施或者其可行性论证不符合相关规定等编制质量问题。根据《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一条和第三十二条第九项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计分办法(试行)》第七条规定,我局决定对13家环评文件编制单位、18名编制人员予以通报和失信记分,相关失信记分情况记入其诚信档案;对13家建设单位予以通报,对10个审批部门予以通报(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相关单位和人员对处理意见有异议的,可在收到本通报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通报之日起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二、相关要求

  (一)受到通报的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要汲取教训,完善内部质量控制体系,加强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能力建设,提升环境影响评价专业技术水平。其他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规范从业行为,维护环评行业秩序,提高环评工作质量。 

  (二)建设单位应切实履行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对编制的环评文件内容和结论负责,预防或者减轻项目不良生态环境影响。 

  (三)各区环评文件审批部门应进一步提高审批工作质量,加强对本辖区内开展环评业务的编制单位的监督检查,对环评文件编制质量、规范性存在问题的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进行处理并失信记分,处理结果报送市生态环境局。

  

  附件:2021年第三批环评文件复核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2月23日

  附件

  2021年第三批环评文件复核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

  序号

  环评文件

  名称

  环评文件存在的质量问题

  予以通报的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

  及处理意见

  编制人员

  及处理意见

  予以通报的审批部门

  处理依据

  1

  上海典鹏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源源强核算方法错误。“根据《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落实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要求开展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沪环评[2020]148号),本项目被列为了分类整治措施(第一类),属于‘未批先建’项目,需补办环评手续”。报告中描述“企业进行了废气监测,监测期间企业正常生产,工况达到75%以上,废气处理装置正常运转”,在此情况下,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为1.23mg/m3。而“表33 项目废气有组织排放情况一览表”中,核算出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为0.26   mg/m3,报告未根据实际监测结果对项目排污进行核算,而采用物料衡算法,结果与实测数据相差较大,核算方法错误。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 2.1-2016)4.3.1中关于污染源源强核算应“根据污染产生环节(包括生产、装卸、储存、运输)、产生方式和治理措施,核算建设项目有组织与无组织、正常工况与非正常工况下的污染物产生和排放强度”及《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准则》(HJ884-2018)中“现有工程污染源强核算应优先采用实测法”等要求。

  上海典鹏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上海环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913101150781497029):通报并失信记分 5 分

  许文兴(BH032089):通报并失信记分 5 分;葛雷(BH032677):通报并失信记分5 分

  奉贤区生态环境局

  《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九项、第三十条第四款;《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2

  上海顺臣塑胶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1、评价因子中遗漏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的污染物。喷漆、烘干废气遗漏特征评价因子《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5)附录A.C类物质丙酮;喷漆废气遗漏特征评价因子《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5)表1的颗粒物。

  2、降低环境影响评价标准。废气排放标准错误,注塑废气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99-2015)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70毫克/立方米)错误,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60毫克/立方米)。

  上海顺臣塑胶有限公司

  上海狄创环保技术有限公司(91310120MA1HQR8J66):通报并失信记分 5 分

  张孟博(BH037862):通报并失信记分 5 分;王祎荣(BH041506):通报并失信记分 5 分

  奉贤区生态环境局

  《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九项、第三十条第四款;《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3

  开关柜项目技改工程——机柜保温面板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评价因子遗漏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的污染物,遗漏《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规定的MDI(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且未说明理由,   表4.4中虽列出MDI标准限值要求,但后续未作为评价因子开展相关分析。

  上海通用广电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橄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91310120MA1HNH0C43):通报并失信记分 5 分

  彭睿(BH017459):通报并失信记分 5 分

  奉贤区生态环境局

  《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九项、第三十条第四款;《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4

  上海昱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1、污染物排放及达标情况等描述不全或者错误。废水排放应执行《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877-2011)表2 标准,且遗漏基准排水量考核标准。根据报告目前废水水质源强,在考核基准排水量后,无法达到《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877-2011)表2标准。

  2、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布点不符合相关规定。未对评价范围内声环境敏感目标开展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不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 2.4-2009)7.3.1.1中关于现状监测“布点应覆盖整个评价范围,包括厂界(或场界、边界)和敏感目标”的要求。

  上海昱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山东省鼎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91370112MA3R9K4J1P):通报并失信记分 5 分

  杨政武(BH024236):通报并失信记分 5 分

  闵行区生态环境局

  《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九项、第三十条第四款;《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5

  上海市闵行区中心医院DSA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境影响预测方法和结果错误。辐射防护计算“等效铅当量”取值依据不明确,无法确认取值合理性;未对机房内近台操作的职业人员剂量进行定量分析,不符合《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   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内容和格式》(HJ10.1-2016)报告表格式“运行阶段对环境的影响”栏中“对项目运行致工作人员和项目周围关注点造成的辐射影响进行分析和评估,主要包括:1.分析项目对周围公众产生的辐射影响,估算项目周围主要关注点的辐射水平,给出计算方法的依据、计算公式、参数以及必要的示意图;2.估算项目运行对辐射工作人员和周围公众产生的附加剂量,给出计算模式和参数。”的要求。

  上海市闵行区中心医院

  上海优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91310115MA1H8WT69U):通报并失信记分 5 分

  杨大卫(BH016454):通报并失信记分 5 分;

  游洋(BH015378):通报并失信记分 5 分

  闵行区生态环境局

  《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九项、第三十条第四款;《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6

  上海派普诺管道检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工业X射线探伤机室外探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所提环境保护措施或者其可行性论证不符合相关规定。探伤作业的辐射安全与防护措施描述与评价不充分:未描述和评价探伤机控制台及连接电缆的安全措施;未描述和评价工作场所分区设置的方法和措施;未描述和评价作业准备中关于作业环境安全保证的情况、工作人员配备情况等;未针对探伤机类别描述和评价安全操作要求;未在安全措施描述和评价现场作业时的巡查和监测情况;未描述和评价项目单位防护用品的实际配备情况。不符合《工业X 探伤射线放射防护要求》(GBZ117-2015)中“关于工业X射线探伤装置放射防护的性能要求及X射线现场探伤作业时的安全防护”要求。

  上海派普诺管道检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钦覃(上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91310104MA1FR4BF3G):通报并失信记分 5 分

  辛梓弘(BH000592):通报并失信记分 5 分

  嘉定区生态环境局

  《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九项、第三十条第四款;《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7

  上海赛科利汽车模具技术应用有限公司建设高端新能源汽车电池托盘总成电泳生产能力调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1、建设项目概况描述不全。未说明主要原辅材料成分组成及理化性质情况,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4.1建设项目概况中“以污染影响为主的建设项目应明确项目组成、建设地点、原辅料、生产工艺……”的要求。

  2、污染源源强核算内容不全、污染源源强核算方法错误。由于报告未列明各原辅材料的组成成分、理化性质及使用环节,因此无法判定运行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是否仅来自乙二醇丁醚的使用。此外,本项目属于重大变动,报告对运营期各工序产排污情况仅分析了调整变化部分,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 2.1-2016) 4.3.1 中关于污染源源强核算需“根据污染物产生环节(包括生产、装卸、储存、运输)、产生方式和治理措施,给出污染因子及其产生和排放的方式、浓度、数量等”的要求。

  3、遗漏环境保护目标。遗漏项目西北方向的华高一村、华高新苑、浦东新区华高小学、上海市浦东模范实验中学,西南方向的永建路86弄小区、浦东新区张桥中心小学、浦东新区金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海和睦家新城医院、金桥敬老院,东南方向民胜苑、爱法花园、曹路家苑等环境保护目标。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 2.1-2016)5.3.2中“调查评价范围内的环境功能区划和主要的环境敏感区,详细了解环境保护目标的地理位置、服务功能、四至范围、保护对象和保护要求等”要求。

  上海赛科利汽车模具技术应用有限公司

  谱蓝(上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9131011559649926XM):通报并失信记分 5 分

  马卫军(BH020081):通报并失信记分 5 分

  浦东新区生态环境局

  《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九项、第三十条第四款;《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8

  上海汇吉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降低环境影响评价标准。项目属于生物诊断试剂研发企业,项目实验废气的NMHC因子执行《生物制药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73-2010)表4中排放浓度80mg/m3错误,应从严执行国家《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特别排放限值中的60mg/m3。厂区内NMHC也应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C1限值。

  上海汇吉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上海纺织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913101074250135959):通报并失信记分 5 分

  黄小城(BH009658):通报并失信记分 5 分

  松江区生态环境局

  《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九项、第三十条第四款;《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9

  爱博斯迪科化学(上海)有限公司扩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1、降低风险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环境风险评价等级判定为简单分析错误,遗漏对银粉的识别和Q值计算。

  2、现有项目降低环境影响评价标准(标准使用错误)。导电胶为胶黏剂,扩建项目(导电胶产品)验收和达标排放分析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错误,应执行上海市《涂料、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881-2015)。

  3、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错误。现有工程丙酮消耗量较大,且生产操作时间低于本项目,按现有监测浓度“未检出”进行源强核算;本项目丙酮消耗量较小,采用物料衡算法进行源强核算,与现有项目源强存在倒挂,两者存在逻辑矛盾。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 2.1-2016)4.3.1中关于污染源源强核算应“根据污染产生环节(包括生产、装卸、储存、运输)、产生方式和治理措施,核算建设项目有组织与无组织、正常工况与非正常工况下的污染物产生和排放强度”要求。

  爱博斯迪科化学(上海)有限公司

  上海复绿环境科技有限公司(91310114780552999L):通报并失信记分 5 分

  王德科(BH000701):通报并失信记分 5 分;

  王贝贝(BH001390):通报并失信记分 5 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九项、第三十条第四款;《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10

  上海厨宏厨房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但给出环境影响可行结论的。项目位于上海张江高新技术开发区青浦园区的产业控制带范围内,《上海张江高新技术开发区青浦园区跟踪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明确“产业控制带范围内禁止引入涉及生产废气排放的企业”,园区跟踪环评审查意见复函(沪环评[2017]20 号)中明确“产业控制带禁止涉及生产废气排放的企业入驻”,项目排放焊接烟尘和木粉尘,与园区产业控制带要求不相符,属于禁止引入企业。不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3.3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中“分析判定建设项目选址选线、规模、性质和工艺路线等与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相关规划、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审查意见的符合性”的要求。

  上海厨宏厨房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至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91330301MA2HAMUK5Y):通报并失信记分 5 分

  梁达鑫(BH018137):通报并失信记分 5 分

  青浦区生态环境局

  《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九项、第三十条第四款;《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11

  上海国平五金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1、降低环境影响评价标准。①颗粒物排放标准全部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中“其他颗粒物”标准有误,DA002排放的颗粒物为塑粉,其排放浓度及速率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中“树脂尘”标准。②非甲烷总烃厂区内标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2标准有误,应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2、现有项目回顾描述不全或错误。回顾分析缺现有项目环评要求落实情况分析、排污许可制度落实情况分析、现有项目总量控制情况及排污合规性分析。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4.1建设项目概况中“改扩建及异地搬迁建设项目还应包括现有工程的基本情况、污染物排放及达标情况、存在的环境保护问题及拟采取的整改方案等内容”的要求。

  3、环境影响因素分析不全。规划相容性内容缺漏,未分析产业政策相符性,未分析项目与园区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的符合性。不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 3.3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中“分析判定建设项目选址选线、规模、性质和工艺路线等与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的符合性”的要求。

  上海国平五金有限公司

  深圳华津时代源之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91440300081295591W):通报并失信记分 5 分

  张普(BH007649):通报并失信记分 5 分

  宝山区生态环境局

  《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九项、第三十条第四款;《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12

  上海市静安区闸北中心医院辅诊楼DSA机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1、环境质量现状引用数据无效。检测项目和检测方法依据不符合辐射环境质量背景检测的要求,未附所引用的环境质量现状检测报告。不符合《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   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内容和格式》(HJ10.1-2016)报告表格式“环境质量和辐射现状”栏中“评价范围内的环境质量和辐射水平现状,主要包括:项目地理和场所位置(附图);环境现状评价的对象、监测因子和监测点位;描述监测方案、质量保证措施、监测结果等内容”的要求。

  2、环境影响预测方法和结果错误。未交待计算公式中透射比、防护材料(多孔砖、砼、钡水泥)等效铅厚度的取值依据;未定量计算机房周围关注点辐射剂量率、而仅给出定性符合判断;职业人员剂量计算采用的工作负荷与环评所述项目手术量不一致。不符合《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   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内容和格式》(HJ10.1-2016)报告表格式“运行阶段对环境的影响”栏中“对项目运行致工作人员和项目周围关注点造成的辐射影响进行分析和评估。主要包括:①分析项目对周围公众产生的辐射影响,估算项目周围主要关注点的辐射水平,给出计算方法的依据、计算公式、参数以及必要的示意图;②估算项目运行对辐射工作人员和周围公众产生的附加剂量,给出计算模式和参数。”的要求。

  上海市静安区闸北中心医院(上海长征医院闸北分院)

  宇寰环保科技(上海)有限 公司(91310117MA1J1DQ299):通报并失信记分 5 分

  林斌(BH001773):通报并失信记分 5 分

  静安区生态环境局

  《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九项、第三十条第四款;《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13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儿科综合楼新增医用诊断X射线机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源源强核算方法错误。表10-2各墙体、顶棚、地板的铅当量估算和GBZ130-2013附录不符,实际铅当量应比估算值小。不符合《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 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内容和格式》(HJ10.1-2016)报告表格式“污染源项描述”栏要求。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

  上海清宁环境规划设计有限公司(91310118MA1JL94D7H):通报并失信记分 5 分

  钭晨(BH001543):通报并失信记分5 分;

  曹徐齐(BH014606):通报并失信记分 5 分

  杨浦区生态环境局

  《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九项、第三十条第四款;《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PDF附件 261.pdf
原文链接:https://sthj.sh.gov.cn/hbzhywpt2025/20211230/2efd5284f5154a0b842a55265d9e733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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