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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项目谋划 推动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1-11-12 来源: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狠抓项目投资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推进项目科学落地实施,推动高质量发展,辽宁省生态环境厅近日印发《关于服务项目谋划推动高质量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提出五方面具体措施。

  一、强化环评审批包保服务。实行“首问”负责制,发扬“店小二”精神,对政府确定的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各单位都要确定一名包保责任人,做好提前对接和跟踪服务,帮助解决环评审批方面存在的问题。完善重大项目服务机制,对国家和省级审批的重大项目,成立专项服务小组,实行省市两级管家包保、全程跟踪服务。各级环评审批部门要主动介入、靠前服务,开辟绿色通道,审批时限要在法定基础上至少压缩50%,并在门户网站等媒体公开。

  鞍山、锦州、营口等市的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对行政审批局的督导,落实工作要求。

  二、实施环评审批清单化管理。市级环评审批部门要编制项目投资生态环境服务手册,明确生态环境准入条件,提出项目投资指导目录,推进实施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制度。项目投资生态环境服务手册要因地制宜,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充分体现当地的环境特点和环保要求,确保明晰管用好操作。制定项目投资生态环境服务手册应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并于11月底前报省厅备案。

  三、严格环评编制机构监管。环评编制机构服务水平、环评报告编制质量是影响环评审批时限和服务项目谋划的重要因素,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牢固树立严管就是提升质量、助推项目的意识,结合我省环评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加强环评编制机构监管,严厉打击环评弄虚作假、违规从业等行为,整顿环评服务市场秩序。要坚持抽检复核和专项检查相结合,定期开展环评文件质量检查,对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依法实施编制单位、编制人员“双罚”制度;对审批及监管部门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的,依法给予处分。开展环评单位和环评工程师诚信档案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查处诚信档案造假和环评工程师“挂靠”等违规行为,全面清理不具备技术能力的“空壳”环评单位,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市生态环境部门应在门户网站开辟环评单位诚信整治专栏,畅通投诉渠道,定期公开环境影响评价失信“黑名单”、环评单位查处情况和失信单位、人员信息,并将“黑名单”企业依法依规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社会公开。

  四、开展审批工作督导和技术帮扶。省厅成立政策落实督导组和技术帮扶专家组,全程跟踪,确保项目精准、合规、公平落地。政策落实督导组由省厅行政审批处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负责监督指导各市环保审批工作情况,约谈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审批部门和环评编制机构;加强审批纪律监督,严查吃拿卡要、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技术帮扶专家组由省生态环境保护科技中心总工程师任组长,负责为企业送政策、送技术、送服务,搭建政企沟通平台,推动解决企业建设和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生态环境问题。

  五、推动完善配套环保基础设施。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积极推动相关部门、产业园区管委会等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开展园区规划环评,加快完善污水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健全环境风险防控措施,为前期项目落地和后期正常运营提供良好支撑。


原文链接:http://sthj.ln.gov.cn/xxgk/zwdt/bsyw/202111/t20211112_43704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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