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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探索建立环评“白名单”机制和区域性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共建环境共保合作再升级

发布时间:2021-11-08 来源: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作者:佚名

  继《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公开发布后,10月28日,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云上”签订了《关于建立区域环境准入协商机制合作协议》(以下简称《环境准入协议》)、《应对气候变化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气候变化协议》),将探索建立跨区域环评协商机制、推动共建区域性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促进成渝两地生态环境保护再上新台阶。

  将探索建立环评“白名单”机制

  《环境准入协议》明确了双方主要在建立跨区域环评协商机制、建立事中事后联合监管机制、协调开展“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建立环评和排污许可交流共享机制、推动统一两地生态环境准入要求等方面开展合作。

  据重庆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协议提出将建立跨区域环评协商机制,还将探索建立邻近区域引入建设项目“白名单”机制。对可能造成相互环境影响的区域,协商建立引入项目“白名单”,该类项目环评可不跨区域征求意见,大大缩短环评审批时间。

  此外,《环境准入协议》还提出以成渝地区已建立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为基础,协调相邻区域、跨界流域的环境管控单元的管控类型和管控要求,建立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及周边地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

  在推动统一两地生态环境准入要求方面,两地生态环境部门表示,将进一步协调沿江工业空间布局约束,严控重污染企业和项目向成渝地区转移。逐步推动统一成渝两地生态环境准入要求,共同严格“两高”项目环境准入。

  将探索建立区域性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气候变化协议》指出,川渝两地将在推动战略规划协同、共同争取国家支持、推动共建区域性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深化减污降碳合作、推动创新示范协同、加强能力建设合作等方面进行强化。

  两地生态环境部门表示,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加强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统筹融合,协同建设西部低碳高质量发展高地。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协议,双方将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条件下,依托双方已有的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共同探索推进川渝两地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联合开展碳普惠机制调研,探索相互认可的核证减排量等措施。

  《气候变化协议》指出,双方将共同争取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量开发和交易、气候投融资、碳普惠创新、林业碳汇、试点示范、对外合作等方面支持政策,协同争取更多水电等清洁能源留送川渝两地。

  持续巩固川渝两地生态共建环境共保大格局

  “成渝两地山水相依,一脉相承,两地在生态环境共建共保的大格局已基本形成。”重庆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党中央提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重大战略部署一年多来,我们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强化生态环境联防联治、生态环境政策协同,共筑长江上游生态屏障。

  在推进跨界水体环境治理方面,组建全国首个跨省市的川渝河长制联合推进办公室,共同开展铜钵河、琼江等跨界水污染联合防治试点。在深化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方面,建立水泥行业错峰生产制度和空气质量会商机制,开展区域联动帮扶和执法检查。在加强土壤污染及固(危)废协同治理方面,正在抓紧完善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无废城市”共建指导意见,危险废物精细化管理等5项经验在全国推广。今年前三季度,长江干流重庆段水质总体为优,重庆市纳入国考的74个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97.3%;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247天,其中优的天数为115天,同比增加15天。

  该负责人表示,接下来,两地生态环境部门还要在共建生态网络、共抓生态管控、共治跨界污染、共商环境管理、共推绿色发展等方面下更大力气。要坚持一张负面清单管两地,加强生态环境标准一体化政策措施研究,加快产业准入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统一。要深化川渝生态环境执法和应急合作,逐步实现执法尺度和规则的统一。要深化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推进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的统一。要强化环境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统筹规划建设工业固体资源回收基地,探索开展水污染处理设施共建共享、饮用水水源地风险共防共担,联合开展重大环境问题科技攻关,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治理能力。


原文链接:http://sthjj.cq.gov.cn/hdjl_249/hygq/202110/t20211029_99040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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