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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厅启动第2期大气专项执法,积极应对不利气象条件

发布时间:2021-11-03 来源: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经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和省气象台会商,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11月4至6日,我省可能出现今冬首次中至重度污染过程,11月2至3日,为污染积累阶段,以轻至中度污染为主。为实现污染“削峰”,有效应对不利天气,切实减缓和降低污染程度,省生态环境厅在全省范围内启动应对不利气象条件第2期大气污染专项执法行动。

  重点工作任务:

  一、按照《辽宁省环境空气质量保障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方案》要求,重点对燃煤供暖锅炉、余热供暖、可不中断工序企业、协同处置企业、“两高”项目、高架源等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污染防治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涉气在线监控设施是否按照《固定污染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75-2017)安装氮氧化物转换器,并按要求联网、运行和维护等内容。

  二、严格执行空气质量保障快速响应机制,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结合预设源清单和超标数据信息,对国控站点周边污染源进行精准执法检查。

  三、强化移动源检查,以柴油货车为重点开展机动车污染排放路检路查,同时,加强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排查。

  四、严格落实重污染管控措施。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时,检查企业是否按照应急预案要求,落实各项减排措施。

  五、开展秸秆禁烧巡查检查,对推送的疑似火点,及时组织进行现场扑灭。

  省生态环境厅将每天通报各市应对不利气象条件工作开展情况,梳理解决各地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违法排污行为,同时,派出监督帮扶组对重点地区开展现场监督帮扶工作,协同作战,帮助地方有效应对污染天气,全力保障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原文链接:http://sthj.ln.gov.cn/xxgk/zwdt/bsyw/202111/t20211102_43087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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