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0年全面依法治市总结及2021年度工作思路
根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通知精神,现将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全面依法治市总结及2021年度工作思路汇报如下:
一、2020年依法治市工作:
(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本部门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根据专题研究部署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听取任务完成情况汇报,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安排,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制度。主要负责人已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履行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制度。每年第一季度向市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按要求向社会公开。
(二)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督查情况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减少行政许可、审批、核准,部分项目取消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改为备案登记。全面推行“证照分离”、“多证合一”,缩短办理时限,加快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工作,支持地方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10项行政许可事项全部实现了“一窗受理”,项目环评审批时限从最长的60日缩短到10日,建立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正面清单,助力企业绿色发展。
2、推行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
建立权责清单并向社会公布,编制并对外公布权责、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修定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适时更新动态调整清单,压减比例41.62%。目前,已通过市法治办审核,等待公布。
3、完善政务服务席位和窗口服务要求
已入驻审批大厅窗口事项一律实行“只进一扇门”“一窗受理”“一窗出件”,能网上办理的全程网办。对依申请行政事项实行动态管理,5月底前梳理完成事项清理,并对受理要件进一步“瘦身”;积极推进环评行政审批流程再造,进一步对项目踏勘、评审、受理、审批以及公示等环节进行梳理,努力压缩审批时间;继续优化完善已实现网上办理的依申请行政事项,对其他可进行网上申报的事项积极与审批局技术部门对接进行后台程序开发,争取在年底前达到网上可办率达到70%。
4、加大对违规开展中介服务现象审查
严格按照国家生态环境部关于环评编制管理规范和考核要求对中介机构(环评编制单位)进行监管,部门内深入开展“红顶中介”、“亦官亦商”问题纪检检查,对关键环节、岗位实行定期轮岗,严防吃拿卡要现象发生。
5、强化工作人员服务意识及综合素质
加强对窗口人员业务培训,对已进驻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服务大厅的事项实行 “一窗受理”,并全面落实 “一次性告知”、“首问负责”和“并联审批”等制度,努力实现符合相关规定的企业 “一网办、只进一扇门和最多跑一次”的有关要求。5月初,完成窗口从接件、预审、现场勘查、评估、受理、出件等环节责任到人,将好差评评价结果纳入季度、半年和年终考核,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不胜任本岗工作的人员及时予以调换。
· 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组实地督察落实情况
1、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电子文本等相关内容的通知》要求,保持较高的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指定专人负责规范性文件工作。按规定要求及时通过自治区规范性文件报备平台报送规范性文件电子文本备案,并利用媒体向社会公众公开。
2、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要求,特制定《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环境类行政处罚案件评审评查方案》,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将按照方案规定,严格依法行政,切实转变工作方式,进一步理顺行政执法 ,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加强对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推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继续整顿和规范行政执法队伍。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制定《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实施方案》,按照方案规定,严格执行抽查事项清单,继续深化“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按要求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开展重点监管企业定向抽查。
3、以今年各级督查为契机,进一步压紧压实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党组领导成员法治建设第一责任,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夯实责任主体,将法治建设工作内容纳入到党组中心组理论扩大会学习中。不断增强依法行政理念,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精准治污。聚焦法治政府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重点领域执法、化解矛盾纠纷等情况,推动重要部署落地落细;聚焦民法典学习宣传、压实责任,推动学习贯彻走深走实。严守作风纪律、廉洁纪律,求真务实,履职尽责,确保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二、2021年度工作思路:
回顾近年以来的工作,我们在取得成绩的同时,还存在不足之处,主要是: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普法活动有待进一步深入,活动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法治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法治建设工作力度,按照要求,扎实开展好各项基础工作。
(一)加大法律宣传力度。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微博等多种载体,加强政策法规宣传。
(二)严格规范执法行为。认真实施行政处罚工作,遵循处罚法定、公开公正、过罚相当、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的基本原则,坚持依法执法、公正执法、科学执法。
(三)加强执法水平建设。继续加强对干部教育培训,切实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各项措施全面落实。
(四)普法工作持续推进。按年度普法工作要求,制定普法计划、普法清单,积极推进“法律六进”主题活动、生态环境系统法律法规、行政执法专题培训、“六五环境日”“宪法宣传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诚信宣传周”等各类法治宣传活动。
(五)健全规范依法行政的工作格局,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完善规范党组依法治市的能力和制度。按照依法治污的工作指导思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落实“十四五”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任务。
原文链接:http://sthjt.nmg.gov.cn/dtxx/qqhb/202104/t20210425_16293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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