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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海南省辐射环境监测站单位预算--财政预决算

发布时间:2021-03-13 来源: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2021年海南省辐射环境监测站

  单位预算

  

  

  

  

  

  

  目 录

  

  海南省辐射环境监测站单位主要职能

  海南省辐射环境监测站2021年单位预算表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位收支总表

  单位收入总表

  单位支出总表

  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海南省辐射环境监测站2021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名词解释

  

  

  

  

  

  

  海南省辐射环境监测站主要职能

  

  根据省编委《关于海南省辐射环境监测站机构编制方案的批复》(琼编〔2019〕49号),我站是隶属省生态环境厅的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本省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负责对全省辐射环境质量状况监测;负责对全省核技术利用、伴生放射性矿物资源开发利用、电磁辐射设施等项目进行监测;承担核与辐射事故的应急监测;承担昌江核电厂辐射环境现场监测。

  (三)承担全省放射性废物库的运行管理工作和全省放射性废物(源)的集中收贮工作。

  (四)受主管部门委托,承担对来自省外(包括国外)核事故的环境影响的监测工作;承担对放射性物质在运输过程中环境安全的监测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放射性物质、设备、物件和废物进关的检查;协助公安部门监控追缴丢失、被盗的放射源,为辐射环境行政管理提供技术支持。

  (五)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部分海南省辐射环境监测站2021年单位预算表

  

  (此部分内容即为部门或单位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海南省辐射环境监测站2021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海南省辐射环境监测站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海南省辐射环境监测站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549.65万元。其中,收入总计1549.65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1549.65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总计1549.65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4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7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471.7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72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

  二、关于海南省辐射环境监测站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海南省辐射环境监测站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49.6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5.65万元,主要原因为:2021年项目经费较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44万元,占2.16%;卫生健康支出17.77万元,占1.15%;节能环保支出1471.72万元,占94.97%;住房保障支出26.72万元,占1.7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33.4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76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晋升等正常变动。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17.7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41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晋升等正常变动。

  3.(1)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核与辐射安全监督(项)2021年预算数为928.5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了186.90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2021年预算编制要求,“编外长聘人员工资福利”调整至“节能环保支出”“能源管理事务”“事业运行”。

  (2)节能环保支出(类)能源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543.2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了158.72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2021年预算编制要求,“编外长聘人员工资福利”调整至“节能环保支出”“能源管理事务”“事业运行”。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26.7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了1.37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晋升等正常变动。

  三、关于海南省辐射环境监测站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海南省辐射环境监测站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621.1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25.9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80.05万元、津贴补贴43.15万元、绩效工资169.0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3.44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7.77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1.88万元、住房公积金26.72万元、医疗费2.4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47.80万元、邮电费3.5万元、奖励金0.12万元;

  公用经费95.25万元,主要包括: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18万元、办公费9.00万元、印刷费2.00万元、手续费0.01万元、邮电费6.04万元、差旅费1.57万元、维修(护)费3万元、租赁费0.96万元、会议费0.50万元、培训费4.68万元、公务接待费1.00万元、专用燃料费1.00万、劳务费4.20万元、工会经费4.4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1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7.42万元、生活补助3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1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1.82万元。

  四、海南省辐射环境监测站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海南省辐射环境监测站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6.52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5.5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5.52万元),较上年预算下降34.18%。下降的主要原因为根据省委省政府“厉行节约”的要求,对车辆运维等一般行政支出进行了压减,尤其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上半年未安排公务出差。公务车保有量6辆,计划购置0辆。

  公务接待费1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二)海南省辐射环境监测站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

  五、关于海南省辐射环境监测站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无此类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无此类预算。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无此类预算。

  六、关于海南省辐射环境监测站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海南省辐射环境监测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49.65万元、其他收入37.63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4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7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509.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72万元。海南省辐射环境监测站2021年收支总预算1587.28万元。

  七、关于海南省辐射环境监测站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海南省辐射环境监测站2021年收入预算1587.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49.65万元,占97.63%;其他收入37.63万元,占2.37%。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1.98万元,主要原因是是根据2021年预算编制要求,单位其他收入纳入预算收入范围。

  八、关于海南省辐射环境监测站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海南省辐射环境监测站2021年支出预算1587.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1.15万元,占39.13%;项目支出966.13万元,占60.87%。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1.98万元,主要是根据2021年预算编制要求,单位事业支出纳入预算支出范围。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无此项说明。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海南省辐射环境监测站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2.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2.2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海南省辐射环境监测站共有车辆6辆,均为特种专业技术用车6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8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海南省辐射环境监测站所有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49.65万元,其他支出37.63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独生子女奖励金、其他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其他等。

  十、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原文链接:http://hnsthb.hainan.gov.cn/xxgk/0200/0202/zwgk/czyjs/202102/t20210226_29388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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