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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参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实施座谈会

发布时间:2020-09-01 来源: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和生态环境部31日在京举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新《固废法》)实施座谈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沈跃跃出席会议并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冯桃莲出席我省分会场会议,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徐延彬及在家厅领导、总工、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省人大环资委、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司法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南昌海关等单位分管领导、处室负责人共90余人参会。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赣江新区生态环境局参照主会场,组织当地人大、政府和相关部门在市(县、区)级分会场参会。

  沈跃跃指出,新《固废法》将于2020年9月1日起施行,贯彻实施好新《固废法》,对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保障公众健康、维护生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效实施,依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要认真组织好法律的学习宣传,推动相关部门依法履职尽责,引导社会公众学习法律、用好法律;要依法推动突出问题解决,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制度,严格危废处理管理,营造良好生活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新《固废法》明确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坚持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原则,明确了国家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要求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管理系统。该法律还完善了建筑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农业固体废物、医疗废物等污染环境防治制度,进一步健全了保障机制,严格了法律责任。

  省生态环境厅通过组织开展“六五环境日”活动、“百万网民学环保法知识竞赛”、“法律明白人”送法下基层活动、业务培训、座谈交流等多种形式全面宣贯新《固废法》。针对新《固废法》第二十二条对一般工业固废跨省转移利用备案的要求,省生态环境厅提前谋划,在省危险废物监管平台上增设一般工业固废跨省转移利用备案信息管理功能模块,并以网络视频直播的形式组织全省生态环境系统管理人员、相关企业人员开展培训。通过不断创新监管手段和机制,持续做细做实各项工作,真正学习好、贯彻好、执行好新《固废法》,进一步提高执法效能和依法行政水平,保障公众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原文链接:http://sthjt.jiangxi.gov.cn/doc/2020/09/01/13600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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