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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对规范执法、坚决禁止“一刀切”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

发布时间:2020-09-01 来源: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2020年8月31日下午,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召开视频会议,对规范执法行为,坚决杜绝“一刀切”、坚决严禁 “过度执法”进行再安排再部署。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执法局钱鹏局长通报了有关情况,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任立强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近年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生态环境部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坚持执法与服务相结合,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同时,针对禁止生态环境领域“一刀切”工作,制定实施了一系列工作措施,在全国率先建立了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制度,在全省连续组织开展“万名环保干部进万企、助力提升企业环境治理水平”主题实践活动,切实帮助企业解决了一大批生产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中存在的实际困难,有效提升了企业生态环境保护自律水平。但从近期一些地方的工作情况看,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仍然存在不精准、不规范等问题,引起媒体和社会的关注,各地务必要引起高度关注,总结经验教训,举一反三排查整改,坚决杜绝“一刀切”、严禁“过度执法”。

  会议要求,各地务必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生态环境部的决策部署,牢固坚持和树立生态环境保护的战略定力和新发展理念,保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坚决落实“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工作要求,坚决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六稳”“六保”的工作要求,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会议强调,“一刀切”行为是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具体体现,必须坚决反对、有效遏制、及时消除。各地要紧紧围绕如何实现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严禁“一刀切”这一核心目标,严格监管与热情服务并重,全方位推进生态环境执法工作,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精准执法、规范执法,积极统筹污染治理与经济发展、社会民生相协调。

要严格落实正面清单制度

  将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纳入我省生态环境领域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动态调整,差异化监督管理,最大限度减少现场检查频次。

要坚持分类施治依法行政

  持续强化服务式、体检式、预防式“三式”执法理念,严禁不分青红皂白地采取停工停业停产等执法犯法行为,以及“一律关停”“先停再说”“一律顶格处罚”等错误做法。而对于执法检查发现的恶意排污、非法排污、偷排偷放等行为,以及“散乱污”企业违法生产、非法排污等问题,特别是涉及疫情医疗废物、医疗废水、群众反映强烈、侵害群众利益、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严重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必须要依法依规予以严厉打击,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要发挥帮扶指导实效

  持续深入开展“万名环保干部进万企、助力提升企业环境治理水平”主题实践活动,通过送法律、送政策、送科技、送方案、送服务,指导企业提升污染防治治理水平。对一般性环境管理问题和尚未上升到违法程度的问题推行“环境违法隐患提示函”制度,指导督促立即整改到位,切实帮助企业解决生产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中存在的实际困难,有效提升生态环境保护自律水平。要提升执法监管精准性。将“现象执法”理念向“过程执法”新理念转变,摒弃原有“一过性”“检阅式”执法方式,对相关问题一次性查清、查透。

要切实传导工作压力

  省生态环境厅将组织省本级执法、监察力量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稽查和专项督察,对督导检查发现各种形式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不担当、不作为行为予以公开通报曝光;对在贯彻落实防止“一刀切”方面工作部署不力、督促落实不力、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依规依纪移交有关部门,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严肃追责问责。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生态环境局、河北雄安新区生态环境局分管执法工作的负责同志,生态环境执法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主要负责同志,分管执法工作的负责同志,生态环境执法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本次会议。


原文链接:http://hbepb.hebei.gov.cn/xwzx/stdt/202009/t20200901_1013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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