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零”帮扶在行动】| 太原:向突出环境问题“亮剑”
针对清徐县多家钢铁、焦化企业在生产中遇到的问题,太原市成立帮扶组深入一线,送技术、送政策、送方案;太原市环境执法人员对建材企业展开交叉执法检查,太原金圆水泥有限公司等5家环境问题突出的企业,已被责令全面停产整治…… 为了坚决夺取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全面胜利,近一个月来,太原市展开把突出环境问题“清零”进行到底暨监督帮扶工作,聚焦重点难点问题勇于啃硬骨头,坚决打赢这场“清零”歼灭战、攻坚战、决胜战。
精准帮扶 有的放矢
“阳煤集团太原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需要加大监测频次,严禁不达标的打压水排放;西一支10号闸旁取水泵站与水池连通的三个管道需要断开并封口……”8月21日,太原市监督帮扶组及市生态环境局大气处有关人员一行六人,针对该县的企业在生产中遇到的问题展开监督帮扶。
当日,帮扶人员连续走访了美锦钢铁、阳煤集团等多个企业,现场查看了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对进度滞后的工作与该县相关部门分别进行了会商,为下一步精准督察和帮扶打基础。
根据美锦桥断面和东湖退水渠水质超标的问题,帮扶组重点对西一支、东湖退及沿线企业科思姆炭黑、亚鑫焦化、阳煤太化进行了排查,发现西一支十五号闸未关闭,渠水流入七斗渠。十一号闸门阳煤提水泵站水满,有溢流可能。阳煤引黄排口,排入西一支渠。为了改善水质,帮扶组提出清徐县相关部门需要对以上三个排口实施封堵,并取样监测水质的变化。根据帮扶组提出的整改意见,清徐县立即全面整改,对西一支引黄工程、西一支十五号闸以及东湖退十号闸阳煤抽闸内三个点位的水质实施监测。目前,汾河灌溉管理局清城分局已对西一支十五号闸板实施关闭;西一支10号闸旁取水泵站与水池连通的三个管道已断开并封口;责令阳煤集团太原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加强引黄水打压水管理力度,加大监测频次,严禁不达标的打压水排放。
不欠新账 快还旧账
在杏花岭区一处在建工地上,第三方工作人员正在使用环保移动监测仪查看相关数据。这些监测数据会通过蓝牙,手机和仪器连接,实时上传给区生态环境分局的大数据管理平台。“我们每天都要到重要的点位上去巡查,确保各个工地各项指标都正常,没有发生扬尘污染的情况。”“新账不能欠、老账扎实还。”7月29日,杏花岭区召开区委常委会,就开展好监督帮扶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该区坚持采取非常举措,以非常之功着力解决一批突出环境问题,全面摸排、狠抓整改。如今,各项措施已取得实效,8月1日至19日,杏花岭区优良天数13天,同比增加3天。
监督帮扶是手段,把突出环境问题“清零”才是目的。太原市生态环境局局长闫文斌表示,对于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要第一时间向企业负责人指明违法行为和法律依据,并现场帮助指导企业立即整改、消除污染。对于现场主动改正违法行为或主动停产治理的企业,执法人员均未采取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措施,以帮助企业守法经营。但是,对偷排偷放、故意不使用环保治理设施、屡查屡犯、恶意排污企业均依法严厉查处,同时通报当地区政府。
“剑指”重点 “精准开方”
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市生态环境局迅速行动,“剑指”影响夏季空气质量的相关 VOCs 管控企业集群——各类汽车4S店和汽修厂相对集中的太榆路、龙城大街、平阳路附近的所有企业集群。查处过程中,执法人员先后检查了25家品牌4S店,发现位于平阳路路东、晋阳街南的大昌太原中冀斯巴鲁店、凯迪拉克和雪佛兰4S店,位于太榆路的山西大昌奥迪4S店、山西路顺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位于龙城大街的山西路华(路虎、捷豹4S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等企业,均存在不同程度的环境违法问题。对此,执法人员与企业负责人逐一列明整改事项,并明确整改时限。
8月7日至8月19日,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环境执法人员又对建材企业进行交叉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全市的水泥厂、水泥粉磨站、商品混凝土搅拌站、水稳站、砂浆生搅拌站等水泥建材生产企业,共检查57家水泥建材生产企业,发现其中42家不同程度存在扬尘污染问题。其中,太原金圆水泥有限公司、小店区山西中旺伟业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山西喜跃发建材公司等5家企业环境问题突出。对发现的环境问题,环境执法人员“精准开方”,逐一为其制定污染防治措施,指导督促帮扶企业整改,主动消除环境污染隐患,并根据企业配合情况依法分类处置。
异地执法 严字当头
8月上旬,市生态环境局组织阳曲县、尖草坪、杏花岭区的环境执法人员,联合环境监控中心和监测人员,组成突击检查组,采取异地交叉执法的方式检查所有焦化企业。全市共有正在生产的焦化企业11家,其中5家企业存在突出环境污染问题,其中包括清徐县的山西美锦焦化公司、太原市梗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清徐焦化分公司、位于古交市的山西西山煤气化有限责任公司第一焦化厂、山西西山煤气化有限责任公司第二焦化厂、位于阳曲县的太原市三兴煤炭气化有限公司。
对于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立即责令并指导企业进行整改并消除污染,对严重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同时对发现环境问题展开案件督办,对上述企业所在的县(市、区)和企业启动约谈机制,对适用“四类案件”的情形,依法实施按日计罚、停产限产、查封扣押等措施,对符合条件的,移送公安部门严肃处理。对到期未完成整改的,实施停产整治,必要时提请当地政府依法关停。
内容来源:太原日报
原文链接:https://sthjt.shanxi.gov.cn/html/sjdt/20200828/984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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