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0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工作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省(区、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河北省承德市生态环境局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分局、隆化分局,江西省赣州市崇义生态环境局:
为做好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工作,根据年度培训计划安排,我部将举办2020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工作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0年8月27日~28日,每天9:00~17:00(其中,8月26日16:00~17:00开通直播平台,学员可进入测试)。
二、培训方式
在线培训。
请自行登陆http://www.cei.net.cn/front,首次登陆时,需进行账号实名注册,并完善相关信息。线上培训入口:首页右上角搜索框中输入培训班名称搜索。
三、培训内容
(一)2020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工作情况及下一步工作要求。
(二)环境质量监测数据审核常见问题及注意事项。
(三) 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资料审核常见问题及注意事项。
(四) 自然生态变化无人机核查规范及要求。
(五) 县级数据填报、省级数据审核软件使用培训。
(六) 2019年国家质控抽查情况及主要问题。
(七) 部分省份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质控及现场核查经验交流。
四、培训对象
各有关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厅(局)负责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工作的人员1人,相关技术人员1人。特别邀请河北省承德市生态环境局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区分局、隆化分局,江西省赣州市崇义生态环境局相关人员参训,每单位1人。
五、报名方式
请于2020年8月22日前登录“全国环境监测培训学员报名系统”(直接在地址栏输入cnemcpeixun.cnjournals.net,或访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主页,在右侧信息栏中点击相应链接按钮)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后请务必注意查收邮件。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培训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承办,培训免收培训费。
(二)严明培训纪律要求,请于培训开始前15分钟登录培训系统。培训期间,请参训人员保持良好学风,不得从事与培训无关的活动。
(三)培训期间,将安排专人担任集中学习管理员,及时统计学员上线情况。
七、联系方式
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
何劲电话:(010)65646258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崔岩电话:(010)84943274
吴以睿电话:(010)84943012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0年8月3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生态环境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
原文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6/202008/t20200807_7930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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