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深入推进“守护多彩贵州 严打环境犯罪”执法专项行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推动省生态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和满意度。近日,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公安厅、省人民检察院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守护多彩贵州 严打环境犯罪”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对继续深入推进“守护多彩贵州 严打环境犯罪”执法专项行动进行了安排部署。
通知明确,要突出问题导向,坚决打击严重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紧紧围绕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及其“回头看”反馈问题、中央巡视指出的生态环保问题、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的突出问题、生态环境部统筹强化监督(第一轮)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结合专项整治行动、环境污染信访投诉、重点监管事项等,对不正常运行环保设施、违法排污、非法转移处置危险废物、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作假等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问题清单,及时立案查处,形成打击合力,形成威慑。一是集中挂牌督办一批突出环境违法案件;二是依法查办一批典型环境违法案件。三是严肃查处严重环境违法犯罪案件;四是严格追究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侵权赔偿责任;五是发布一批环境保护失信“黑名单”。
为确保实现上述目标,三部门将采取四方面措施,一是明确责任分工,落实部门责任。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案件移送机制,建立公安、司法力量为主导、生态环境部门有力配合,有效惩治和打击各类环境犯罪行为工作机制;二是加强重大案件的联合调查。遇到重大环境污染等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紧急情况,及时启动联合调查程序,分工协作,防止证据灭失。三是完善司法衔接机制与制度。修订完善相关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的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办理环境犯罪案件的移送、受理、监督等程序,落实信息共享、联席会议、重大案件会商等制度。四是加大案件督查督办力度。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省人民检察院不定期开展督察,对重大复杂生态环境违法案件、跨区域生态环境案件的查处进行跟踪督办,及时通报各地开展“守护多彩贵州 严打环境犯罪”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及时研判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推动各地落实责任。
原文链接:http://sthj.guizhou.gov.cn/zfjd_78533/zfdwgl_78534/201909/t20190905_166809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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