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的公示
我厅已完成《黑龙江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农业农村污染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中《黑龙江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农业农村污染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措施清单》第2-18问题的整改,拟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验收销号工作制度》要求,现予以公示。
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
2015年7月至2016年7月,省环境保护厅、财政厅委托黑龙江中广信会计师事务所检查发现,全省640个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中有568个存在谎报虚报项目、擅自变更建设内容、迟迟不动工、资金使用不规范等问题,其中有11个项目申报不实、套取资金2029万元。针对检查情况,省环境保护厅、财政厅没有按《黑龙江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查处,而是在2016年8月印发了《关于对2012—2014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有关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把问题整改和责任追究交由各市(地)、县(市)两级政府负责。截至“回头看”时,全省整改工作仍未完成。
二、整改目标
完成存在问题项目整改,依法依规对其中11个申报不实、套取资金的项目进行处理。
三、整改完成情况
省生态环境厅高度重视此项问题整改工作,针对整改目标,严格落实整改措施,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1.认真指导地市整改。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财政厅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提出针对性整改措施和整改要求,指导和规范各市地按期完成项目整改。
2.建立了项目整改专家库。成立了以农业环境、环评、项目管理等方面专家等组成的专家库,为地市项目整改提供咨询和支持,对整改难度大的项目进行现场服务指导。
3.建立了项目整改调度机制。对568个存在问题项目整改推进情况进行月调度,及时掌握项目整改进度和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并研究解决。
4.建立了项目整改抽查机制。对于项目存在问题较多的市地项目整改情况进行抽查督导,加快推进整改。
公示时间:2020年5月7日至5月12日(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土壤生态环境处
联系电话:0451-87113043
联系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号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者电话方式向受理部门反馈。
原文链接:http://www.hljdep.gov.cn/tzgg/2020/05/26626.html
- 生态环境部发布《全面...[2024-11-08]
- 关于克拉苏气田博孜1...[2024-11-08]
- 一图读懂 |...[2024-11-08]
- 关于吉木萨尔凹陷芦草...[2024-11-08]
- 关于绿色环保产业资源...[2024-11-08]
- 关于新疆富泰新材料有...[2024-11-08]
- 关于滴西114H、滴...[2024-11-08]
- 关于新疆华辉新能源有...[2024-11-08]
- 关于巴里坤县机场进出...[2024-11-08]
- 生态环境部发布《全面...[2024-11-08]
- 关于克拉苏气田博孜1...[2024-11-08]
- 一图读懂 |...[2024-11-08]
- 关于吉木萨尔凹陷芦草...[2024-11-08]
- 关于绿色环保产业资源...[2024-11-08]
- 关于新疆富泰新材料有...[2024-11-08]
- 关于滴西114H、滴...[2024-11-08]
- 关于新疆华辉新能源有...[2024-11-08]
- 关于巴里坤县机场进出...[2024-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