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黑龙江省第四届“环保小卫士杯”青少年书法、绘画大赛的通知
各市(地)生态环境局、各环境监测中心:
为倡导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持续提高全省青少年“美丽中国 我是行动者”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激发广大青少年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自觉践行低碳环保的绿色生活,丰富环保知识,打造具有地域特色的生态环境教育文化品牌,省厅持续举办“黑龙江省第四届‘环保小卫士杯’青少年书法、绘画大赛”活动。
现将“黑龙江省第四届‘环保小卫士杯’青少年书法、绘画大赛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做好本地区参赛作品的组织、筛选及推荐工作,并按《方案》要求及时上报。
联系人:金宏绩 王增民
电 话:0451-87113089 18346133033 13903605183
邮 箱:45692041@qq.com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三辅街25号203室
邮 编:150000
附件:黑龙江省第四届“环保小卫士杯”青少年书法、绘画大赛实施方案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信息与公共关系协调中心
2020年5月14日
附件:
黑龙江省第四届“环保小卫士杯”
青少年书法、绘画大赛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
——热爱环保 亲近自然
二、参赛对象
全省在校中小学生,比赛分中学组和小学组
三、时间安排
1.作品征集:2020年10月30日前
2.作品评选:2020年11月底前
3.获奖作品公布:2020年12月底前
四、参赛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必须符合本活动主题;
2.参赛作品的书法作品规格不超过四尺整纸(60×138cm),绘画作品画纸规格为A3(297mm×420mm),绘画和书法作品请勿装裱;
3.参赛作品的艺术形式、绘画风格及使用材料不限,但不包括非绘画类作品;
4.参赛作品仅限个人作品,即由作者本人独立完成。不接受集体作品参赛,不得抄袭他人作品,违者一经发现,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5.参赛作品完成后,均需在作品背面右下角填写相关信息:作品名称、作者姓名、性别、年龄、学校、班级、辅导老师或家长姓名及联系电话,并拍摄成电子版照片,本人留存;
6.参赛作品无论获奖与否均不予退还。参赛作品版权归主办单位所有,作者享有署名权。主办单位有权保留作品且在相关公益活动中使用(如网站、海报、媒体和出版物等);
7.所有参赛作品统一由所在学校或所在地(市)生态环境宣传教育部门登记造册,随作品上报;
8.参赛作品不符合规格要求,不按规定时间上报视为无效作品。
五、评审标准
1.作品主题鲜明,应体现出青少年尊重自然、参与环保、践行绿色生活方式的情结;
2.作品规格符合参赛要求;
3.书法作品题材具有较强的艺术色彩,笔力苍劲,结构重心平稳,用笔流畅;整篇字形大小合理,行列整齐,章法布局到位,书面干净,结体清秀,符合大众审美要求;
4.绘画作品构图合理,画面结构比例恰当准确,造型生动;色调和谐,画面整洁,色调运用得体,有感染力;
5.所有参赛作品内容积极向上,属原创作品。
六、奖项设置
中学组和小学组各奖项设置分别为:特等奖4名;一等奖8名;二等奖12名;三等奖20名;优秀奖50名。
原文链接:http://www.hljdep.gov.cn/tzgg/2020/05/267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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