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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第 8项问题的整改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0-07-28 来源: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按照《黑龙江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第8项问题已完成整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0年6月1日至6月8日。欢迎广大社会公众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未达到整改要求或整改情况不实的,均可在公示期间向我厅反映。

  电话:0451-87113073

  

  整改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对污染环境刑事犯罪加快办案节奏,依法快捕快诉,严厉惩治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各部门进一步建立健全联席会议、案件会商、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机制,促进“两法衔接”机制的有效运行。

  整改措施

  1.已与公安机关联合印发文件,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打击环境污染犯罪专项行动。在省级层面,与公安机关定期、不定期组织联合检查、督查和抽查,共同办理一批涉嫌环境污染刑事案件。组织各地环保部门集中向公安机关移交一批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与公安部门共同侦办,严厉打击各种环境污染行为。

  2.进一步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实施,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对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私设暗管偷排、伪造篡改监测数据等应当依法予以行政拘留的,向公安机关移送。

  3.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确定每两个月召开一次由环保和公安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议,及时通报本部门打击涉污染环境违法犯罪工作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双方环境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4.建立省级环境保护专门联络员,负责日常环境保护工作“行刑衔接”协调沟通,每月开展一次环境保护情况信息沟通反馈、涉案线索移送、环境执法宣传、疑难案件咨询等工作。

  

  整改完成情况

  1、于2016年12月至2017年5月,与省公安厅联合开展打击环境污染犯罪专项行动,组织各地环境保护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线索。与省公安厅食药环侦总队联勤联动,对道外区团结镇小塑料加工厂涉嫌非法处置医疗废物、巴彦县垃圾填埋场涉嫌非法排放渗滤液、松北区松浦污水处理厂涉嫌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一批涉嫌环境污染案件进行联合检查和调查取证。哈尔滨市环境保护部门与公安机关联合侦办了以哈尔滨市大华劳务服务有限公司非法倾倒医疗废物为代表的一批环境违法犯罪案件。

  2、2016年7月至2018年4月,全省环境保护部门共移送行政拘留案件64件,移送涉嫌环境违法犯罪案件22件。2017年9月、2018年4月、2018年5月对违法问题多发、日常执法监管薄弱的地区进行了公开约谈,督促地方依法履职。2019年,组织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进行行政处罚案卷交叉互查,全面提升环境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

  3、与省公安厅食药环侦总队累计召开13次联席会议,对进行涉嫌环境违法犯罪案件办理等情况进行反馈和交流,对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部门与公安部门协调联动等工作进行了对接。

  4、与省公安厅食药环侦总队建立了省级环境保护专门联络员,每月对环保部门和公安部门掌握的涉嫌环境违法犯罪案件数量进行核对。遇紧急和疑难案件,随时进行电话沟通和协助,建立了良好的工作关系。在2017、2018两年的环境执法培训中,邀请哈尔滨市公安机关有关专家对涉嫌环境违法犯罪案件侦办进行了专题讲解;派员在省公安厅组织的培训中对环境保护部门办理环境违法犯罪案件有关情况进行了解读。

  

  

  


原文链接:http://www.hljdep.gov.cn/tzgg/2020/06/268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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