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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发挥“千里眼”作用 强化非现场监管 助力精准执法

发布时间:2020-07-13 来源: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面临当前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新情况、新变化、新挑战。我省主动适应,积极作为,为推动各地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工作,不断优化执法方式,我省充分发挥污染源在线监控“千里眼”作用,强化非现场监管,督促落实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做到精准执法,切实提高监督执法针对性、科学性、时效性。

  优化方式助力精准执法。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为减少执法人员现场检查频次,优化执法方式,充分发挥污染源在线监控“千里眼”作用,我省利用在线监控、视频监控、大数据分析等科技手段开展非现场检查,采取污染源在线监控远程服务指导和督办整改,督促企业正常运行治污设施,实施精准执法,不断提高监管效能,落实企业依法对标排放污染物。

  上下联动推动督办整改。持续采取4+1+1联动机制(即部、省、市、县+企业+业务工作群),加强对重点排污单位在线监测数据异常(超标)电子督办,并对处置情况实施远程跟踪督导,做到异常数据有督办、督办信息有核查、核查情况有甄别、甄别信息要备案、备案信息待备查。1-5月,省级在线监控系统下发异常数据(超标)电子督办累计4224次,处理率100%。通过监督与服务并举,不断推进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远程督导强化责任落实。依据生态环境部《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和《陕西省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实施意见》,借助微信公众号、业务工作群等,督促指导企业在做好复产复工的同时,严格落实污染防治工作各项措施,夯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确保重点排污单位依法向社会公开在线监测数据等环境信息。目前,全省 876 家重点排污单位中,除14家因长期停产等原因企业外,其余862家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全部公开,企业事业单位依法公开环境信息的主动性得到明显增强。

  标准不降严打违法行为。通过发挥污染源在线监控“千里眼”作用,针对各地核查在线监测数据超标属实的72家企业,省厅下发重点排污单位超标排放污染物问题督办整改通知4份,已对8家存在违法行为企业处罚195万元,并将超标企业名单及督办整改进展情况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下一步将持续加强污染源在线监控的运行管理,进一步深化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在环境管理中的应用,对在线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并构成环境污染犯罪的,加强与司法机关联动,加大惩处力度,为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现精准治污提供数据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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