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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陈金銮就餐饮店的环保管理和投诉问题答网友问

发布时间:2020-07-02 来源: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网友:餐饮店的环保管理是如何规定的?我家楼下餐饮店经常排出大量油烟,应该如何投诉?

  答:餐饮店属于服务业,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根据2017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和2018年《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所有餐饮店应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对餐饮店的选址要求、配套污染防治设施等作出了规定,《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对城市建成区饮食业单位油烟的排放浓度等作出了规定,同时,餐饮店也执行相应噪声、污水等污染物排放标准。因此,餐饮店应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填报环评登记表并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涉嫌违法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等处罚。现国家开展政府机构改革和城市综合执法改革,仍在进行中。据我厅了解,全省各地级市对饮食业油烟监管部门的划分不一,可能是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城市综合管理部门。但各地的投诉举报都归总于“12345热线”。因此,建议群众可直接拨打本地的12345热线反映餐饮店油烟污染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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