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樊建龙等88名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人员《海南省行政执法证》临时变更 执法区域的公示--环境执法
发布时间:2020-07-02
来源: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关于樊建龙等88名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人员《海南省行政执法证》临时变更
执法区域的公示
根据省委、省政府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工作部署以及借鉴生态环境部强化监督的模式,我厅今年将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交叉执法专项行动,推动排污许可证执法监管、“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等专项工作。
为保障交叉执法工作顺利开展,拟临时变更樊建龙等88名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人员《海南省行政执法证》的执法区域为“海南省”,有效期限为2020年5月15日至2020年12月31日。现将执法人员信息(详见附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反映。
公示期限:2020年5月11日至5月15日。
监督电话: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局0898-65237710
省生态环境厅法规与标准处0898-65236049
附件:2020年全省生态环境交叉执法人员名单
- 《关于强化环评文件编...[2024-09-18]
- 【图解】山西省固体废...[2024-09-18]
- 《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2024-09-18]
-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09-18]
- 关于印发《天津市深入...[2024-09-18]
- 关于印发《企业温室气...[2024-09-18]
-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09-18]
- 一图读懂 | 《生态...[2024-09-18]
- 关于向中核四0四有限...[2024-09-18]
- 《关于强化环评文件编...[2024-09-18]
- 【图解】山西省固体废...[2024-09-18]
- 《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2024-09-18]
-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09-18]
- 关于印发《天津市深入...[2024-09-18]
- 关于印发《企业温室气...[2024-09-18]
-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09-18]
- 一图读懂 | 《生态...[2024-09-18]
- 关于向中核四0四有限...[2024-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