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共同战疫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现场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处置工作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有关工作,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全省生态环境系统持续开展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执法检查和帮扶指导工作。2月5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执法局副局长戎立带队赴廊坊市就做好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转运、处置工作和医疗废水处置进行现场督导检查。
巡回执法组在廊坊市重点医疗机构,对医疗废物、废水的收集、包装、消毒、转运等环节的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台账建立情况、医疗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暂存场所是否符合规范和医院废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现场指导整改。同时,要求要加强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要有明确警示标识,严格做好医疗废物运送贮存、转移登记。在医疗机构处置单位对医疗废物接收情况、贮存场所规范管理和医疗废物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开展检查,要求处置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紧迫性,及时、科学收运和处置疫情防治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全力以赴做好医疗废物收集处置,防止病毒扩散。同时,督导组检查了廊坊三河市城区污水处理厂和南城污水处理厂,要求企业要进一步加强医疗废水处理的管理和余氯检测,确保环境安全。
巡回执法组在廊坊市生态环境局召开疫情防控座谈会,会上听取了廊坊市生态环境局对医疗废物监督管理情况、对医疗机构和医疗处置单位的执法监管情况、环境监测情况以及环保系统自身疫情防控等情况。传达学习了全省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对医疗废物处置环境执法监管等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要求廊坊市生态环境局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厅党组工作安排,要求全面加强医疗废物、医疗废水的收集、贮存、转运、处置全环节的监督管理,确保医疗废物和医疗废水得到及时、有序、高效、无害化处置,防止医疗废物和医疗废水污染环境,全力阻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4-12-25]
-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2024-12-25]
-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2024-12-25]
-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12-25]
-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12-25]
- 简明问答:北京市生态...[2024-12-25]
- 关于同意徐大堡核电厂...[2024-12-25]
- 关于印发第二批生态质...[2024-12-25]
- 关于公布第二批通过评...[2024-12-25]
-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4-12-25]
-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2024-12-25]
-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2024-12-25]
-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12-25]
-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12-25]
- 简明问答:北京市生态...[2024-12-25]
- 关于同意徐大堡核电厂...[2024-12-25]
- 关于印发第二批生态质...[2024-12-25]
- 关于公布第二批通过评...[2024-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