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选山西省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检测实验室(第二批)的公告
为了保质如期的完成山西省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工作,根据《关于组织做好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验室筛选工作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16﹞232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质量管理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19﹞352号)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我厅决定再次面向社会公开征选山西省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检测实验室,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检测实验室所需条件
1、山西及周围省份范围内(包含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陕西、河南)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国家或省(区、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2、具备土壤和地下水检测能力,认证的检测能力范围应至少包括《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试行)》(GB36600-2018)表1的45项基本项目检测指标。
3、具备相应样品保存、运输能力等必备的硬件条件,确保检测工作不受影响。
4、承诺优先安排山西省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检测工作并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5、企业信誉良好,无失信记录。
二、2019年11月1日-11月15日期间已申报但未入围的检测实验室,如在土壤和地下水方面,有检测条件、检测能力等方面发生变化的,可提供补充材料,补充材料包括能力变化情况说明以及相关佐证材料。
三、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有意向参与我省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分析检测工作的实验室,按附件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提交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文件(PDF格式)刻录光盘一份。申报材料邮寄或送至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滨河西路北段7号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土壤生态环境处,截止申报时间为2020年5月6日。
联系人: 董变梅 白雪梅
电 话: 0351-6371067、6371026
附件:《山西省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检测实验室申请书》.doc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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