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山西省中期自评估报告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山西省中期自评估报告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预算金额25万元,拟成交供应商为山西省环境规划院(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桃园北路6号)。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山西省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晋财综〔2017〕56号)、《山西省2018-2019年度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晋财购〔2017〕29号)相关要求,山西省环境规划院为山西省生态环境厅的直属事业单位,属于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参与编制全省环境保护中长期规划、流域或区域环境保护规划、专项规划和规划实施绩效评价工作等各项工作。山西省环境规划院在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及评估工作方面有丰富的工作经验,编制了《山西省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山西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并开展“十一五”和“十二五”期间国家环境保护规划的调度、评估和考核等工作,培养了一支具有丰富经验的专业技术团队,具备完成本项目任务的能力。此次评估工作时间安排较紧,任务重,需要承担项目编制的单位应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并全面掌握国家、我省在环境保护方面的一系列政策要求、任务进展,对规划评估工作具有扎实的理论知识、丰富的工作基础和实践经验。
综上理由,拟委托山西省生态环境厅直属事业单位山西省环境规划院开展此项工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现将以上情况进行公示,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从2019年9月6日起至2019年9月12日止。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向采购单位反馈,逾期不再受理。
采购单位: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地址:太原市滨河西路21号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351-6371072
邮编:030024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嘉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太原市晋阳街东沺二巷三恒煤化工研发中心B座五层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351-7022557、18503514657
单一来源论证意见表
采购项目名称
《< “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山西省中期自评估报告》
项目清单
1
《< “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山西省中期自评估报告》
论证专家基本情况
姓名
职称
工作单位
备注
闫俊霞
副教授
山西大学
郭掌珍
副教授
山西农业大学
王朝旭
副教授
太原理工大学
申请单一来源理由
生态环境部《关于开展<“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环办综合函〔2018〕1483号),要求各省组织开展国家《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自评估工作,采用自查、抽查、实地调研、数据验证、数据校核、定量评估与定性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对《规划》指标完成情况,重大工程进展情况,重点任务、改革措施、保障措施进展情况等进行评估,总结《规划》实施中的经验和问题,预测后两年《规划》实施的形势。评估工作时间安排较紧,任务重,涉及省厅多个业务处室、单位,以及省林草局、住建厅、农业厅等多个省直部门,27项指标及75项任务。承担项目编制的单位应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并全面掌握国家、我省在环境保护方面的一系列政策要求、任务进展,对规划评估工作具有扎实的理论知识、丰富的工作基础和实践经验。为保证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因此,必须选择熟悉顶层设计、调研经验丰富、科研能力突出、具有相关工作基础的专业技术单位来承担。项目申请单一来源理由具体为:
1、根据《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山西省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晋财综〔2017〕56号)、《山西省2018-2019年度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晋财购〔2017〕29号)相关要求,山西省环境规划院为山西省生态环境厅的直属事业单位,属于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服务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低于100万元的,可以采用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
2、山西省环境规划院的宗旨和业务范围为“参与编制全省环境保护中长期规划、流域或区域环境保护规划、专项规划和规划实施绩效评价工作;开展规划环评的相关技术服务工作;开展全省环境保护中长期发展战略和环境经济政策、环境专项课题研究;开展节能技术咨询”,符合项目要求。
3、山西省环境规划院在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及评估工作方面有丰富的工作经验,2010年以来,编制了《山西省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山西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并开展“十一五”和“十二五”期间国家环境保护规划的调度、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山西省环境保护规划的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等,在环保规划评估工作方面有一定的工作基础,能够为编制《<“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山西省中期自评估》提供技术支撑。
综上理由,拟委托山西省生态环境厅直属事业单位山西省环境规划院开展该项目研究,并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实施。
专家论证意见
闫俊霞:为总结十三五生态环境规划实施情况,分析社会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的新形势及其对《规划》下一阶段实施的影响,预判到2020年《规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需要重点加强的领域和方向,生态环境部要求各省开展《规划》自评估工作。山西省环境规划院是我省专门从事环境规划的技术科研单位,多年来已承担涉及生态环境规划评估研究数十项,评估工作经验丰富,科研能力突出。此次评估工作生态环境部安排较紧,任务重,涉及部门多,指标多,工作难度大。因此,推荐该单位承担《< “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山西省中期自评估报告》编制工作。
郭掌珍:山西省环境规划院是山西省生态环境厅直属的正处级事业单位,是全国第一个省级环境规划院。在生态环境规划编制及评估考核方面具有相当数量的工作业绩,熟悉和掌握国家、我省在环境保护方面的一系列政策、重点任务方向,对规划评估工作具有扎实的理论知识、丰富的工作基础和实践经验。本次评估工作生态环境部时间安排较紧,需要技术单位熟悉生态环境相关部门及处室业务,与生态环境相关部门处室深入沟通协调。因此,推荐该单位为《< “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山西省中期自评估报告》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单位。
王朝旭:山西省环境规划院是全国第一个省级环境规划院,主要职能为环境规划、环境政策及环境基础科学研究等。拥有雄厚的技术力量,硕士及以上学历80多。建院以来,累计完成各类研究项目数百项,并获得了国家级、省级诸多奖项,完全具备承担此项工作的能力。同时,项目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理由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财政部门的相关文件,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山西嘉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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