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全省汾河流域入河排污口监测情况
参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表1中Ⅴ类水质标准评价,5月份所测264个汾河流域入河排污口中超标排污口为99个,超标率为37.5%。其中化学需氧量超标排污口81个,超标率为30.7%;氨氮超标排污口88个,超标率为33.3%;总磷超标排污口77个,超标率为29.2%。
忻州市监测排污口10个,超标排污口为1个,超标率为10%。其中化学需氧量和氨氮超标排污口均为1个,超标率均为10%。超标排污口在宁武县。
太原市监测排污口67个,超标排污口为38个,超标率为56.7%。其中化学需氧量超标排污口29个,超标率为43.3%;氨氮超标排污口33个,超标率为49.3%;总磷超标排污口30个,超标率为44.8%。超标排污口分布在清徐县(12个)、小店区(9个)、杏花岭区(7个)、尖草坪区(4个)、阳曲县(2个)、不锈钢园区(2个)、古交市(1个)、晋源区(1个)。
吕梁市监测排污口53个,超标排污口为15个,超标率为28.3%。其中化学需氧量超标排污口10个,超标率为18.9%;氨氮超标排污口14个,超标率为26.4%;总磷超标排污口11个,超标率为20.8%。超标排污口分布在孝义市(9个)、文水县(4个)、交口县(1个)、岚县(1个)。
晋中市监测排污口99个,超标排污口为38个,超标率为38.4%。其中化学需氧量和氨氮超标排污口均为38个,超标率均为38.4%;总磷超标排污口31个,超标率为31.3%。超标排污口分布在介休市(23个)、寿阳县(6个)、榆次区(3个)、平遥县(3个)、灵石县(2个)、太谷县(1个)。
临汾市监测排污口18个,超标排污口为7个,超标率为38.9%。其中化学需氧量超标排污口3个,超标率为16.7%;氨氮超标排污口2个,超标率为11.1%;总磷超标排污口5个,超标率为27.8%。超标排污口分布在霍州市(3个)、乡宁县(2个)、洪洞县(1个)、尧都区(1个)。
运城市监测排污口17个,3项监测指标(化学需氧量、氨氮及总磷)均达标。
附表:2020年5月山西省汾河流域入河排污口超标监测数据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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