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北京将实行全域常年禁猎
自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来,各地都相继出台了有关动物保护的地方政策,多措并举保障野生动物种群数量,消除滥食、捕猎等恶习可能带来的健康安全隐患。两个月后的4月24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北京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2020年6月1日起实行。《条例》的通过旨在结合北京市实际细化野生动物保护名录、重要栖息地保护等制度,建立健全危害预防、猎捕、人工繁育以及全面禁食滥食等监管制度。
据悉,目前北京市共有陆生脊椎野生动物500多种。其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81种,北京市重点保护野生动物222种,包括国家一级保护动物15种(褐马鸡、黑鹳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66种(斑羚、大天鹅、灰鹤、鸳鸯等)。
水生动物方面,近年来,中科院动物研究所对北京市域内野生鱼类进行了大量的实际调查和标本采集,目前已采集到的野生鱼类共41种,隶属于6目13科32属。其中,北京市列入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有17个种类。
《条例》中对“禁止猎捕、猎杀列入名录的野生动物,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猎捕、猎杀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和“酒楼、饭店、餐厅、民宿、会所、食堂等餐饮服务提供者,对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不得购买、储存、加工、出售或者提供来料加工服务”做出了明文规定。同时,《条例》还指出北京不再按照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设置禁渔期、禁猎期,而是改为全域常年禁猎。
此次《条例》的出台能够为北京市执法机关严厉打击非法交易、非法食用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提供有力法律依据。其实早从今年一月底开始,全市园林绿化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15.24万人次,对各类市场检查1.2万次,破获涉野生动物刑事案件13起,采取强制措施14人,行政案件2起,处理违法人员2人,收缴、解救野生动物131只(头),收缴野生动物制品2.5公斤,收缴猎捕工具91件(套)。在消除售卖野生动物渠道,加大对盗猎等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的同时,有效阻止了对野生动物的继续伤害,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对引导市民形成更加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做出了积极贡献。
全国诚招 “环保调研员”,主要从事环保法制宣传、环保课题调研活动、环保项目政策反馈等,有意者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相关资料(下载地址:http://hbfzhc.org.cn/plus/list.php?tid=105 )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四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205室,
邮编:100810 电话:010-56021785
微信公众号:环保舆情信息中心 (huanbaoyq)
-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4-12-25]
-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2024-12-25]
-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2024-12-25]
-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12-25]
-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12-25]
- 简明问答:北京市生态...[2024-12-25]
- 关于同意徐大堡核电厂...[2024-12-25]
- 关于印发第二批生态质...[2024-12-25]
- 关于公布第二批通过评...[2024-12-25]
-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4-12-25]
-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2024-12-25]
-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2024-12-25]
-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12-25]
-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12-25]
- 简明问答:北京市生态...[2024-12-25]
- 关于同意徐大堡核电厂...[2024-12-25]
- 关于印发第二批生态质...[2024-12-25]
- 关于公布第二批通过评...[2024-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