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组织开展桂林市中小水电站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流域规划符合性专家论证工作
发布时间:2016-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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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针对桂林市环保违规建设项目中小水电站整改工作存在的问题,市环保局邀请市水利、林业、大专院校、环境保护等方面的专家,开展了桂林市中小水电站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流域规划符合性专家审查论证工作。
此次审查的项目都是流域集雨面积在50KM2以下的已建水电站,这些水电站未纳入《广西中小水电水能资源开发规划》中,但是部分规划外的小河流仍有一定水能资源经济可开发量。通过审查论证,专家提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分级管理原则,组织开展小流域或小河流水能资源开发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审查论证筛选后允许备案的水电站,建议纳入地方水行政部门统一管理。
环保部门将按照专家意见,将审查论证筛选后允许备案的水电站给予办理环保备案,解决了困扰我市中小水电站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整改工作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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